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600]zzxx[tp]202101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张丽敏0596-2032826
公告正文
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漳州站建设运营维护服务
项目编号:[350600]ZZXX[TP]2021017 作者:
漳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
2021-12-16 16:33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乙方:漳州市易融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ZZXX[TP]2021017的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漳州站建设运营维护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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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单位)
服务标准 金额
(元)
1-1 C020699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按采购文件要求 按采购文件要求 1(项) 按采购文件要求 788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捌仟元整(¥788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中标单位需于2021年12月20日前配合采购单位完成测评工作和所有服务内容;
4.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 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本项目为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示范平台漳州站建设运营维护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1、平台网络运行环境(按照三级等保安全要求): a、需配置3台应用服务器,其中2台配置为4核16G内存,300G高效存储盘(SAS),1台配置为8核16G内存,存储空间500G(SAS),并搭载10M外网带宽; b、需配置3台数据库服务器,其中2台配置为4核16G内存,300G固态存储盘(SSD),搭载5M带宽,1台配置为16核32G内存,存储空间500G(SAS),搭载10M外网带宽; c、需配置NAT网关及带宽,绑定1个弹性IP、20M带宽 d、需配置三级等保安全防护服务(满足三级等保要求):①、3套云安全防护,符合三级等保安全防护要求,包含病毒防护、WEB防护、网络入侵防护、服务器安全卫士等。②、1套安全加固服务,其中包含运维审计服务、数据库审计服务、日志审计服务、访问控制服务;为委托在云平台上的业务系统提供堡垒机服务,通过集中管控平台整合企业的运维能力;为委托在云平台上的业务系统提供访问控制服务。防护性能与用户带宽保持一致(专业增强型防火墙)。 e、需配置通配符SSL证书,满足平台域名及二级域名使用。 2、平台三级等级保护测评及咨询服务 按照国标《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定级指南》、《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等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相关标准,提供针对信息系统(漳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等保咨询服务工作,包括主机漏洞扫描服务、web应用漏洞扫描服务、配置核查、渗透测试和安全制度管理建设等服务,并协助完成信息系统定级备案、差距分析、整改建议、协助测评等相关工作。 3、平台系统开发服务 a、接入全国信易贷平台接口开发:按国家信易贷平台接口要求,开发接口接入全国信易贷平台,实现信易贷漳州站与全国信易贷平台技术对接,向全国信易贷平台共享本地信易贷信息和调用全国信易贷信息以及信易贷相关应用模块开发。 b、信用信息汇聚系统开发:依托市大数据局信息归集系统,确定我市“信易贷”数据目录清单,明确相关信用信息归集范围,统一目录规范标准和数据格式。优化信息归集方式,建设前置库提升信息归集的时效性和完整性,健全自动采集和实时更新机制,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广覆盖。以深化“信易贷”工作和金融机构业务需求为导向,依托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互补归集市监、税务、社保、公积金、水、电、煤、气等金融风控急需的公共信用数据和供应链数据、互联网数据、行业等全视角信用数据,为实施“信易贷”提供信用信息的基础支撑。以深化“信易贷”工作和金融机构业务需求为导向,开发信用信息汇聚系统,实现信易贷数据初步接入。 4、首贷模块开发服务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金融在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中的作用,破解企业融资难题,本次通过对金融贷款大数据调研,结合目前漳州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现有功能、页面,建设开发首贷模块,加强政府大数据信息共享功能,帮助金融机构降低信贷审核成本、提高审核效率,鼓励、吸引银行金融机构入驻,同时辅助解决企业、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问题,构建企业征信体系,实现金融资源高效配置。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采购文件规定。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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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 100 合同签订后7工作日内支付10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签订后至2021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 本合同签订后,若甲方单方面原因终止合同,拒绝项目实施,甲方须支付违约金(按合同总价的10%计算)和赔偿损失;若乙方无故单方面原因终止合同、放弃项目实施,同样承担违约责任。 10.2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不能就扩大部分的损失要求赔偿。 10.3本条规定的违约责任方式不影响甲乙双方依照法律法规可获得的其他救济手段。。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本项目的实施如有需向相应的政府机构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等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其获得其他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2)、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3)甲方应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实施和验收,并提供确认完成和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4)甲方应按照合同条款,及时向乙方付款。(5)因甲方未依约履行合同义务导致乙方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视为乙方已完成合同约定义务。 14.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当按照规定的实施标准和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按时完成本项目的实施。(2)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企业有关方面的规定,并听取甲方合理的建议。(3)乙方实施过程中的相关操作应符合国家、行业有关管理法律法规和与项目相对应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以及企业合理的特有的施工、管理要求。(4)乙方应当确保其工作人员在项目实施、运行的整个过程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甲方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5)乙方应在项目实施完成后提供验收报告给乙方,如乙方接收验收报告7个工作日内无回复,视为验收合格。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漳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乙方: 漳州市易融通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23号楼2层 住所: 漳州市芗城区延安北路商业大厦11楼
单位负责人: 李宏泰 单位负责人: 周容
委托代理人:
戴志民
委托代理人:
张丽敏
联系方法: 0596-2026120
联系方法: 0596-2032826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漳州芗城支行
账号: 35050166243300002172 账号: 413071615954

签订地点: 福建漳州
  签订日期: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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