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平县陂头镇“峰林谷”特色文旅开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金额
650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6/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62300727459x2406051682
预算金额65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07
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编码 | 44162300727459X240605168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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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连平县陂头镇“峰林谷”特色文旅开发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 ||
中介服务事项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服务内容 | 围绕陂头镇“壮产业、畅交通、美乡村、促文旅”四轮驱动战略,对1.新建装配式钢结构单体建筑,约800平方米;2.建筑装饰工程,建筑内部装饰工程及软装搭配等内容;3.园区配套工程,包括电气工程,给排水管网建设工程,园林景观工程等内容,建设面积约5948平方米;4.其它配套工程,包含标识标牌、文化提升、设施设备等内容进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 | ||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 0762-4296165/4772321 |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
投资审批项目编码 |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6,500,000元) | ||
中介机构要求 | 备案要求 | ||
备案要求说明 | 1、编制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经营资格和良好信誉及履约能力; 2、编制单位必须具备工程咨询协会核发的《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资质等级要求为乙级以上(含乙级)。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
服务时限说明 | 甲方提供编制及配套服务所需资料齐全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 ||
服务金额 | ¥25,000元 | ||
金额说明 | 根据《连平县项目相关费用标准》,该项目总投资650万元,编制费为2.5万元/宗,在不超过财政评审意见结果为前提,以签订的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 ||
是否选取中介 | 是 | ||
有无回避情况 | 否 | ||
截止报名时间 | 2024-06-07 17: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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