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建部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及业务融合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5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npszb-2023-66
预算金额58万元
招标公司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招标联系人钱科长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绍康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04
公告正文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建部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及业务融合改造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PSZB-2023-66)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建部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及业务融合改 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8万元,招标人为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58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建部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及业务融合 改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建部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及业务融合 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 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
2022任意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 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供应商需提供近一个月内的网站截 图,且截图应清晰可辩。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云南省进一 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 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 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标准,产品生产厂家及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 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
,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 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 小企业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③ 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 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5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31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③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到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8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时00分
递交方式: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时00分
开标地点: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议室
七、其他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镇东兴社区阳光大道283号 联 系 人:钱科长
电 话:0878-3369355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楚雄高新区彝人古镇孙家屯小区4幢177号3楼 联 系 人: 王绍康
电 话: 15288450203
电子邮件: 56914880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建部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及业务融合改造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建部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及业务融合改造项且的
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
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PSZB-2023-66
2.项目名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建部数据共享平台对接及业务融合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58万元
5.服务范围:①数据交换平台改造及优化;②对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平台;③共享数据业
务融合应用;④贷款业务需求开发;⑤“商转公”业务需求开发。
6.服务地点: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7.最高限价:58万元;
8.服务期限:120日历天;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2022任意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
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成立不满1年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
力的承诺函或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立个月依法缴纳税收
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彐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必
1.6.2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供应商需提供近一个月内的网站截图,且截图应清晰可辩。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
业纾困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
加评审。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
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标准,产品生产厂家及投标人须同时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
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
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
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
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③残疾人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④不得重复享受前3条政府
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7月31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线下获取: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
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或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报名),到云南平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价:800元/
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8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楚雄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2.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
3.是否需要二次报价:是。 \仕左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万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滥
名 称:楚雄彝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鹿城镇东兴社区阳光大迫乙s}号
联系电话:0878-33693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幽理着
名称:云南平晟项自管鲤有限公舒
地址:云南省楚雄高区彝人古镇孙豕甩小区4幢177号3楼
联系方式:15288450203 v
3.项目联系方式 兰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15288450203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