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伦市人民医院120车辆维修保养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LJGCYC2312030120231234102
项目名称: 120车辆维修保养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49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490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438100.0000
需求详情:
服务内容
海伦市人民医院16台车辆维修及保养;
车辆日常保养维护,汽车一级、二级维护,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汽车小修专项修理和其它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服务要求
车辆出现维修及保养时要第一时间配合司机人员,做好检测,细心查看车辆异样等状况,并及时做好维护,更换汽车零配件保证质量,交车时检查好胎压及状态在出厂。
确保维修时间,24小时随叫随到。配件,车辆保养及维修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格,要求保养类油品正品保障按规定时间内交车,部件在保修期内,要有售后服务。服务车辆明细
部门:市医院
品牌:全顺救护车 颜色:白色 车辆数量:9台
品牌:大通救护车颜色:白色 车辆数量:2台
品牌:福田救护车颜色:白色 车辆数量:5台国家强制性标准
响应文件中的各项技术服务标准不能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海伦市建设路357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3-03-09 12:55
报名结束时间:2023-03-15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海伦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刘洪军
联系电话: 18724447888
联系座机: 0455-5730054
四、参与项目
查看项目
项目编号: HLJGCYC2312030120231234102
项目名称: 120车辆维修保养
采购方式: 询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490000.0000
最高限价(元): 490000.0000
采购成本价(元): 438100.0000
需求详情:
服务内容
海伦市人民医院16台车辆维修及保养;
车辆日常保养维护,汽车一级、二级维护,整车大修和总成大修,汽车小修专项修理和其它有关的汽车维修服务。服务要求
车辆出现维修及保养时要第一时间配合司机人员,做好检测,细心查看车辆异样等状况,并及时做好维护,更换汽车零配件保证质量,交车时检查好胎压及状态在出厂。
确保维修时间,24小时随叫随到。配件,车辆保养及维修价格不能高于市场价格,要求保养类油品正品保障按规定时间内交车,部件在保修期内,要有售后服务。服务车辆明细
部门:市医院
品牌:全顺救护车 颜色:白色 车辆数量:9台
品牌:大通救护车颜色:白色 车辆数量:2台
品牌:福田救护车颜色:白色 车辆数量:5台国家强制性标准
响应文件中的各项技术服务标准不能低于国家强制性标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服务周期: 365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海伦市海伦市建设路357号
报名开始时间:2023-03-09 12:55
报名结束时间:2023-03-15 00:00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三、凡对本次采购提出疑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 海伦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刘洪军
联系电话: 18724447888
联系座机: 0455-5730054
四、参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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