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北京口腔医院采购集成绩效评价系统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09 14: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100002****200094764-XM001
项目名称:北京口腔医院采购集成绩效评价系统项目
预算金额:16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16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01 |
北京口腔医院采购集成绩效评价系统项目 |
160 |
绩效考核咨询服务、 绩效考核管理软件系统 |
1 |
套 |
否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实施工期9个月,包含3个月试运行,项目启动6个月后,按方案利用系统发放3个月绩效奖金后进行项目总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是 ■否;
3.2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否
□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也不得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凡受托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8-20 至 2024-08-27 ,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
方式:
供应商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未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售价:¥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09-09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六层第1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beijing.gov.cn)、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购服务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承接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注: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2.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2.4鼓励节能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节能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2.5鼓励环保政策: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需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环境标志产品获证产品信息可从市场监管总局组建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建立的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链接中查询下载。
3.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与线下流程结合招标方式进行采购,请投标人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om/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后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现场递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口腔医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天坛西里4号
联系方式:杨慧,570993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方式:龚金山,010-6210817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龚金山
电 话: 010-62108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