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塔里木油田迪那超分子高温智能暂堵转向剂技术服务框架协议(变更)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代理联系人舍超0996-2174148
标书截止时间2024/01/3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2/06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塔里木油田迪那超分子高温智能暂堵转向剂技术服务框架协议
招标编号:ZY24-XJT12-FK007-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超分子高温智能暂堵转向技术,能够对已压开的裂缝进行有效封堵形成新裂缝(层间)或在压开的裂缝内形成较大净压力,在缝内(层内)产生新裂缝的低伤害改造技术,其单次水力压裂施工中可产生多条油气渗流的裂缝通道,达到体积或缝网压裂(酸压)的效果,从而大幅提高单井产能, 实现目的储层高效改造。迪那采油气管理区2024-2025年度预计实施超分子高温智能暂堵转向剂技术服务6井次。
2.2 招标范围:
①提供超分子高温智能暂堵转向剂的施工方案;②提供超分子高温智能暂堵转向剂的材料;③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技术服务。具体内容以甲方开具的现场作业通知单为准。
2.3 服务期限/工期/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4.施工地点:塔里木油田迪那采油气管理区所辖区域。
2.5 标段划分: 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2、人员要求
2.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1人,要求:具备大专及以上油田化学或油气田开发工程或油气田应用化学工程等石油化工专业毕业,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2.2拟投入本项目的现场技术服务人员至少2人。
2.3拟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2.4投标人应按照《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关键岗位名称为: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
(2)提供对应人员要求的证书扫描件;
(3)提供投标人在政府社保部门为人员2023年6月-2023年11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技术指标要求
超分子高温智能暂堵转向剂技术指标要求:
(1)转向剂为液相,130℃±2℃条件下,液化72小时,液化率≥60%;
(2)60℃±2℃条件下,固化时间≤30分钟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4、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具有超分子高温智能暂堵转向剂技术服务成功作业1井次的施工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绩合同清单,提供施工单位签字和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须注明服务内容、井号、井深、地层温度及作业时间)
(2)提供相应业绩的作业通知单、验收意见、结算单和发票扫描件。
(3)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备注: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5、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 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6、信誉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6)最近三年(2020-2023)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8、报名要求:无。
9、其他要求: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4.1登录网址:
4.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4.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4.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1月24日08:00至2024年01月31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4.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1)发票咨询电话:0996-2173280。
(2)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3)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4.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投标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6日10时10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投标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保证金递交:0 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5.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也将在招标公告相同媒体发布。
7.开标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电子招标平台。本次招标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不组织线下开标仪式。
7.3.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请根据系统提示,在开标一览表公示后15分钟内完成线上异议提交。
特别说明:一次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则本项目招标失败;二次及以上招标若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家,可正常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舍超
电 话:0996-2174148
邮 箱:1613012903@qq.com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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