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国网智慧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充电异常订单处理系统建设设计开发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2/0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国网智慧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充电异常订单处理系统建设设计开发实施项目招标公告
(请登录)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国网智慧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注: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下载中国电力招标网会员申请表。注册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欢迎拨打手机))。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8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03日至2023年02月15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请登录)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国网智慧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积极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倡导潜在投标人用先进标准引领服务质量提升,有效治理质量突出问题,推动形成优质优价的采购机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件。
项目名称 |
项目 单位 |
招标范围 |
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
服务 期限 |
分值构成 |
报价 方式 |
最高 限价 | |
资质 要求 |
业绩 | |||||||
国网智慧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2023年充电异常订单处理系统建设设计开发实施项目 |
国网智慧车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
通过建设异常订单处理流程,为商户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安心的异常订单处理服务,有效提升充电业务的服务品质,同时保障平台整体资金的安全、可控,有效支撑公司战略。 |
/ |
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2项及以上数字化项目设计或开发或实施类业绩,单项合同金额须在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封面页、签字盖章页、金额页及证明合同内容页复印件)。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
技术:50%;价格:40%; 商务:10%。 |
固定总价附分项报价。 |
总价: 329万元。 其中:设计开发323.45万元;实施5.55万元 |
(注: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下载中国电力招标网会员申请表。注册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欢迎拨打手机))。
3.1 投标人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实施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
(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4)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根据《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946号)要求,投标人不得被纳入电力行业市场主体严重违法失信“黑名单”。
(7)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
3.2 投标人须满足相应招标项目的专用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
3.3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如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3.1款和3.2款的规定。
(2)联合体各方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负责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投标工作。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中投标。
3.5 除专用资格要求中明确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外,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3.8 其他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电子文件)*获取。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2月03日至2023年02月15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徐煜
手机:13520858862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电话:010-59435695
邮箱:xuyu@dlzb.com
QQ:1784703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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