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对淮安市红日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环评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特征求您的同意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对淮安市红日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环评文件作出拟审批意见的公示,特征求您的同意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  设
地  点

建  设
单  位

建设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6000吨电动机配件项目

江苏省淮安市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兴业路南侧、一六八建材西侧

淮安市红日机电制造有限公司

建成年产6000吨电动机配件
 

江苏卓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1、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和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清洗废水、生活污水、食堂废水,清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预处理后与经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接管至涟水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废水排放执行涟水经济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处理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处理达标后排入公兴河。
2、本项目废气为运营后补漆工序及后续晾干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等。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未被捕集的非甲烷总烃以无组织排放;危废暂存间产生的废气,通过密闭管道负压引入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补漆工序产生的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1排放限值;外观打磨产生的有组织颗粒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1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中表3排放限值;食堂油烟排放参照《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 2“中型”规模食堂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的排放执行江苏省地方标准《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39-2022)中表3排放限值。
3、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数控车床、加工中心、摇臂钻、台钻、铣床、超声波清洗机、风机等辅助设备。须选用低噪声、低振动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厂区合理布局,合理安排装卸作业,避免噪声设备同时运转以及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控制噪声。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金属边角料、废磨光机打磨片、废油脂、餐厨垃圾。金属边角料、废磨光机打磨片收集后外售,废油脂、餐厨垃圾由专业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危险废物为废刷子、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须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单位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属性鉴别执行《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34330-2017)中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的储存与处置参照执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07年第157号)中相关规定;项目生产过程中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储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规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规定,危废暂存库污染防治工作执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以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苏环办〔2024〕16号)的相关规定。所有固废零排放。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82392078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三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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