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物资类】中国电建水电五局第一工程公司天津建设管理项目经理部医药谷项目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代硕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21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材料,本次采购材料的使用人是中国水电五局天津建设管理项目经理部医药谷项目,采购材料计划使用工程建设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天津京津医药谷起步区康宁道(安国路—兴河路)等 11 条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建设规模为 8441.743米,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新建 11 条路的道路、4 座桥梁及配套管线工程。其中主干路 2条,次干路 2 条,支路 7 条,跨渠桥 4 座,每座桥长 45.06 米,每座跨径布置为3*13米,最大排水方涵 4000×2600毫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含智能交通)、绿化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2年10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4年10月30日,实际工程竣工日期以监理部下发的开工令上载明日期开始计算。
2、招标范围:中国水电五局天津建设管理项目经理部医药谷项目所承建的施工范围内建设所需要的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本次主要对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151492吨进行公开招标。
3、采购数量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期
备注
1
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
配比6:14:80

151492
按项目施工进度
配比6:14:80
合计
 
151492
 
 

说明: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交货单价包括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材料的生产成本、材料费、税金、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包括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承担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运输车辆的费用。
4、交货时间:2023年9月30日至工程完工,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成交人按招标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交货。
5、交货地点:京津医药谷11条道路范围内拟施工部位。
6、质量要求
6.1 投标人提供的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材料各项性能参数必须满足以下技术标准要求:粉煤灰粒径应在0.001-2mm之间,粉煤灰中SiO2、Al2O3和Fe2O3的总含量应大于70%;在温度为700℃时的烧矢量应小于或等于10%,当烧矢量大于10%时,应经试验确定混合料强度复合要求时,方可使用;细度应满足90%通过0.3mm筛孔,70%通过0.075mm筛孔,比表面积应大于2500cm2/g。石灰采用磨细的生石灰粉,石灰等级不低于Ⅲ级,其技术指标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7.2所规定的要求。石灰在野外对方堆放时应覆盖防潮,尽量缩短存放时间。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均采用骨架密实型集料,集料采用级配碎石,所用石料的压碎值不大于30%;集料最大粒径应不大于31.5mm,集料级配范围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的相关技术要求。配合比设计应按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方法来确定满足设计强度要求的配合比。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7d龄期抗压强度应≥0.8MPa,且应进行抗冻性能检验,其技术指标应符合《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的要求。
以上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本为准                                                                                                                                                    
6.2 所供材料需保障项目施工质量,如发生质量问题导致不能正常使用,由投标人负责承担所有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提供近三年与本标的物相近规格型号的检验报告至少1份。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供货业绩,在2021年至今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5、财务状况: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照国家最新税收政策执行。
6、投标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投标人未被列入电建集采平台黑名单。
8、石灰粉煤灰稳定碎石材料生产线距本项目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50公里(投标文件中需附搅拌站至本项目工地的“百度”导航路线截图)。具体要求如下:该项目自挂网之日起凡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跟采购人双方确认运距和时间,并进行实测实量,最终将双方确认签字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进行上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1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招标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可采用平台在线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9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数字证书用于在线投标,办理方式1)直接下载“中招易采”APP自助办理数字证书,客服电话:4000809508;方式2)请登陆https://ec.powerchina.cn/caHandle.html联系客服提供相关材料办理实体数字证书,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电子钥匙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各投标人须使用电子钥匙登录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在线签到的截止时间同电子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未进行在线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进行后续投标流程(为保证签到环节顺利完成,建议提前1小时完成在线签到)。
(4)投标截止时间后,各投标人须使用电子钥匙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添加招标人名称)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申请合格供应商请联系水电五局一公司刘女士,电话:18880485877。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评标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评标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B900室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代硕
电    话:028-84475188
使用单位:天津建设管理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刘婷(退还保证金联系此电话),曾双侠(项目联系人)
电    话:18880485877,13663447815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028-84475188
电子邮箱:247264205@qq.com
十、纪检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4461372
2023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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