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3万元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1533218156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SCFA00000013996容东片区交通运营延续服务采购项目
CEC停车场二手充电桩设备采购询价公告
 
1.询价项目概述及范围
随着容东片区交通运营延续服务采购项目的业务开展,为满足中交雄安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车辆的充电需求和对外开展经营的需要,拟定邀请相关单位参与CEC停车场二手充电桩采购价格询价。
1.1询比价范围
(1)本次询比价为容东片区交通运营延续服务采购项目CEC停车场二手充电桩设备采购。
(2)供货地点: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1号CEC、P1停车场,具体以采购方指定地点为准。
2.采购内容
2.1设备要求:7台二手120KW一机双枪直流充电桩设备、6台二手60KW一机单枪直流充电桩设备。
2.2质量要求:采购的充电桩设备均需满足国家、行业相关现行标准、规定要求。
2.3采购限价及说明
本次二手充电桩采购最高限价不超过27.3万元,此价格为含税价,该价格包含设备购置费、施工安装费、平台使用维护费、设备维修费用、售后服务费用、更换模块、枪线及设备相关材料费用、税费、物联卡费等全部费用在内,全部由报价人承担。报价人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合同价款的8%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约期满且无任何遗留问题时支付。
2.4质保售后
(1)提供24小时电话响应服务,并及时提供对系统相关问题必要的技术支持,确保平台系统正常运行;
(2)承诺所有故障问题修复在4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和维护。
(3)质保有效期自设备施工安装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包括定期维护和故障修复。
(4)开通充电设施管理系统管理和查询权限,实时查看本项目充电设施充电状态、模式、记录、各用户充电电量等;提供需要的充电桩数据协议和接口与智慧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实时显示充电情况,车辆识别充电,账户充电及数据收集统计等功能。
(5)可免费提供自有平台或对接其他主流平台系统为采购人开展社会充电服务。
(6)建立充电设施定期巡检制度,并组织落实,确保充电设备运行正常。
(7)质保期内的设备运行与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维保和检查,发现并解决维护和维修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3.报价人要求
3.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报价要求:投标人根据采购方采购内容、充电桩采购评分标准及打分表需求提交报价单(格式参考附件)、售后服务方案(格式参考附件)、安装方案(格式参考附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3.3信誉要求:
(1)报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2)报价人在最近三年内未被本项目招标人或其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  
(3)报价人未被相关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目前正处于处罚期内;
(4)报价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在招标公告发布日起前2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5)报价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报价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本次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报价文件的获取
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年8月15日14:00时至2024年8月17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报价单及其他相关文件。
下载报价单及其他相关文件前应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登陆该系统下载。
5.报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报价人通过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c.ccccltd.cn)各自账号上传报价单、售后服务方案、安装方案相关文件(均为纸质版文件签字盖章后的扫描件pdf版),投标文件命名统一采用“单位名称+报价文件”格式。
5.2 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8月20日17时00 分。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5.3 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我公司不予受理。
6.定标原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分要求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分标准详见《充电桩采购评分标准及打分表》)分别对投标人的企业售后服务方案、安装方案及投标报价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询比价单位:中交雄安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保定市容城县津海大街中交雄安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先生  
电     话:15332181565物资信息
序号
设备物资名称
数量
单位1
充电桩
6

2
充电桩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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