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铝业铝卷外包装物竞价销售公告
昆山铝业有限公司将就2021年度产生的铝卷外包装物进行公开处理,具体明细及要求如下: 一、名称及预估产生数量: 标的名称:昆山铝业外购铝卷拆包产生的外包装物。每卷铝卷除卷宽不同外,外包装都为标准包装,包含以下包装物:纸套筒、塑料薄膜、纸板、打包钢带、木托架。年度产出预估数量如下: 1、纸套筒:预估年度产生约320吨; 2、钢带:预估年度产生约15吨; 3、纸板:预估年度产生约80吨; 4、塑料薄膜:预估年度产生约12吨; 5、木托架:预估年度产生约240吨; 二、计量方式:上述重量是在往年历史数据的基础上进行的预估。铝卷宽度在1000MM--1950MM范围之间,但因由不同厂家供应,为减少计量差异,方便结算,采取后计量、标样式的方式进行计量, 具体方法如下: 1、购买人在完成2021年期间每季度提货后,昆山铝业有限公司提供提货当季度各供应厂家供货铝卷宽度及相对应的卷数明细清单。(以昆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仓库入库数据为准)
2、提货当季度,供应厂家供货铝卷平均宽度= (A卷宽×对应卷数)+、、、、、、+(N卷宽×对应卷数) 总卷数 3、购买人与昆山铝业有限公司人员按不同供应厂家,根据平均宽度数据共同挑选出对应宽度铝卷1卷,作为标样卷,拆包后称重出纸套筒、塑料薄膜、纸板、打包钢带、木托架单重。 4、2021年每季度购买人购买的各项包装物总重计算如下: 纸套筒总重=标样卷单重×总卷数 塑料薄膜总重=标样卷单重×总卷数 纸板总重=标样卷单重×总卷数 打包钢带总重=标样卷单重×总卷数 木托架总重=标样卷单重×总卷数 三、结算方式:每季度结算。购买人取得购买资格后每季度预付15万元货款,在完成当季提货,并经双方计量确认结算后,多退少补。 四、交货地点及运输承担:昆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仓库交货,购买人自行安排车辆提货。 五、装运要求: 昆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每天会产生10卷拆包包装物,受限于场地存放,购买人必须根据昆山铝业公司通知,每1-2天内完成包装废弃物的出厂,不允许在接到昆山铝业公司装运通知后,超过2天不安排车辆装运出厂的情况出现,如有违反,昆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相应处罚。 六、时间安排: 察看处理物资时间:2021年3月10日上午1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下午5:00。逾期不予受理。 不举行竞买单位全体会议,请各竞买人未约勿访。 1、递交报价文件时必须出示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正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并注明“供竞购使用”和“与原件一致”字样); (2)单位出具的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委托书; (3)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4)为保证竞价销售履约的严肃性,参加竞价销售的竞买方需交纳交易保证金2万元(支票、银行保函或转帐业务回执证明均可),竞买成交后交易保证金转换为履约保证金;竞买成功,在收到我方通知后3日内不能按报价函条款签订购销合同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竞买人如有不清楚的事项,请采用传真、信函等书面方式与昆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联系。 竞价单位注意事项: 1、报价方如对报价书有疑问或不清楚的事项,可采用传真、信函等书面方式与昆山铝业联系人联系,联系人人予以书面回复。如因报价方自行理解偏差或昆山铝业人员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造成报价书形成无效报价的,由报价方自行负责。 2、报价方应严格按照报价书的要求和规定的格式认真编制报价书,报价书的内容应符合报价书的要求。报价方对报价书中内容存有疑问者,允许在报价书中声明。报价时未作声明,或声明中未涉及的内容,均视为报价方已经接受,将成为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 3、报价书密封后应再密封在一个外层包封中,内层和外层封包上都须写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名称,外层封包在封袋骑缝处以显著标志密封,并加盖报价方单位公章和法人印鉴或授权委托人印鉴。 4、报价书送达后,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之前,如需对原报价书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的,可用正式的书面函件进行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的函件需密封并加盖单位印章,按报价书的递交方式送达,否则以原报价书为准。 有下列情形的,报价书视为无效报价: (1) 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的。 (2) 未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印鉴的。 (3) 未按规定填写,或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 (4) 对项目有两个以上报价,且未说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 (5) 逾期送达的。 (6) 未按时缴纳交易保证金的。
联系人:钟正建 电话:13151153573 电子邮箱:514070722@qq.com 银行帐号:昆山市农行陆杨支行 10530601040004578 详细地址:昆山市周市陆杨倪家浜路269号 邮政编码:215313
|
附件清单:
铝卷包装物公开竞价销售公告.docx 铝卷包装物公开竞价销售公告.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