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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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300,000元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76,557,696元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自贡市金鱼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补遗文件01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自贡市金鱼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招标文件作以下修改: 1.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中“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修改为:“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2.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投标保证金要求中“是否免收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是 □ 否”修改为:“是否免收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投标保证金:□ 是 ? 否”请投标人按投标保证金金额及要求办理。” 3.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中“评标专家确定方式: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03〕13号第九条、川府发〔2014〕62号第三条、自府发〔2014〕23号第五条规定执行。”修改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按川办发[2021]54 号、川办规[2022]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4.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中“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指经过全部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与控制价相比下浮不足 / 的(招标人可在10%-15%之间选择),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修改为:“评标委员会经评审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指经过全部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与控制价相比下浮不足 12% 的(招标人可在10%----15%之间选择),可以否决全部投标。” 5.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5)中设计单位人员配置中:“1、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结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0.5分,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修改为:“1、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具有结构设计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得1分。” 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2.2.4(5)中施工单位人员配置中:“1、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中级职称得0.5分,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3、其他主要人员配备情况:施工员1人、质检员1人、安全员(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按要求数量配置,上述人员配置数量及证件齐全得1分,配备不齐全不得分。注:1、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资格证或上岗证或执业证等证书;2、以上人员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应提供本单位购买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如是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合同,一人一职不可兼职。”修改为:“1、施工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中级职称得1.5分,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2分。2、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水利类高级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1、以上人员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涉及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和其他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满足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主要人员简历表”提供相应的证明、证件。2、以上人员须为施工单位人员,应提供本单位购买的近六个月社保证明,如是退休人员,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新聘人员提供至少1个月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提供合同。” 6.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4年9月19日10时0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顺延至2024年9月19日10时00分。
招标人: 四川龙乡聚美农业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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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