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弥勒市福城街道母乃村委会新寨子小组活动室及厨房工程
金额
25.0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研和【2024】第148号
预算金额25.08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红有1998936450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露露0873-6181841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1
公告正文
弥勒市福城街道母乃村委会新寨子小组活动室及厨房工程 (招标编号:研和【2024】第148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一、招标条件 本弥勒市福城街道母乃村委会新寨子小组活动室及厨房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50850.45元,招标人为弥勒市福城 街道母乃村民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①新建砖混活动室76.38m2,人工挖孔桩基础,层数一层,檐口高度 4.05m内。②新建砖混厨房86.36m2,人工挖孔桩基础,层数一层,檐口高度4.0 55m内。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弥勒市福城街道母乃村委会新寨子小组活动室及厨房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弥勒市福城街道母乃村委会新寨子小组活动室及厨房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 力要求:详见附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11日 08时00分到2024年11月1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三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三楼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弥勒市福城街道母乃村民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弥勒市福城街道母乃村民委员会 地 址:福城街道母乃村委会老寨子小组 联系人:刘红有 电 话: 19989364501 电子邮件:151536655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三楼 联系人: 刘露露 电 话: 0873-6181841 电子邮件: 100966463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牺签名) 么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gj (盖章 弥勒市福城街道母乃村委会新寨子小组活动室及厨房工程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研和【2024】第148号) 本项目“弥勒市福城街道母乃村委会新寨子小组活动室及厨房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 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自筹,招标人为弥勒市福城街道母乃村民委员会,现就弥 勒市福城街道母乃村委会新寨子小组活动室及厨房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并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地点:福城街道办事处母乃村委会新寨子小组; 项目概况:①新建砖混活动室76.38m2,人工挖孔桩基础,层数一层,檐口高 度4.05m内。②新建砖混厨房86.36m2,人工挖孔桩基础,层数一层,檐口高度4.0 55m内。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投资(及招标控制价):250850.45元; 计划工期:3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执行,一次性验收合格。 二、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磋商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 码证、税务登记证(国、地)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会计审计机构出具的2021年至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注:若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 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无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提供情况 3 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新成立企业指2022年1月后成立的企业);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 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磋商申请人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 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 公司(2023年1月后成立)提供情况说明); (2)磋商申请人提供2023年10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 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 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公司(2023 年1月后成立)提供情况说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 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查询并截图保存);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 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意见的 通知》(云财规【2022】1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 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小型、微型企业报价给予3% 4 的扣除(以上价格折扣有两种及以上情形不重复计算),扣除后的投标报价作为 评审价参与报价得分计算。 3.本项目的特定条件: (1)磋商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并具备安全 考核合格B证; 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报名及磋商文件获取时间: 1、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5日,8:00-11:30时,14:00 17: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领取磋商文件地点: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 园商铺28-1三楼); 3、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此费用售后不退。 五、获取磋商文件时需磋商申请单位法人或者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到场的无需提供);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过时视为放 弃参加本次磋商的权利;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 8-1三楼)。 七、发布媒介 5 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 布,我公司对其他媒体转载的公告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八、联系人 招标人:弥勒市福城街道母乃村民委员会 地址:福城街道办事处母乃村委会新寨子小组 联系人:刘红有 联系电话:19989364501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研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弥勒市和谐家园商铺28-1三楼 联系人:刘露露 联系电话:18206797143 2024年11月11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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