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东兴区学校暴雨洪涝灾害应急恢复项目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内江市东兴区学校暴雨洪涝灾害应急恢复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东兴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内东区发改〔2024〕26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人和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其他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人和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内江市东兴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内东区发改〔2024〕26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江市东兴区。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对东兴初中、内江三中、东兴区外国语小学、太安学校、高梁镇中心学校、内江十二中、白合中心学校、苏家学校、顺河小学校、西林中学、永福学校、郭南小学校区进行改造。改造内容如下:围墙拆除重建121米、外墙渗漏340平方米、屋面维修1190平方米、地面维修20平方米、地面修复18平方米、污水管修复5米、现浇挡土墙9立方米、护坡维护50平方米、局部边坡处理50平方米、操场彩色沥青砼修复9平方米、操场条石挡墙修复15米、操场硬化45平方米等排危工程。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设计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①设计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②施工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建设期全过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2.6项目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为692.29万元,其中工程费:615.01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R /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以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单位数量(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能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成员无权向招标人单独主张权利。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1月25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内江 市(州))(网址:http://www.njsggzy.cn:180/)—“登录”—“内江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2月19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内江)》(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内江市东兴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 话:0832-226114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地 址:内江市东兴区北环路628号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江人和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新观街135号
邮 编:641000
联 系 人(异议受理):付女士
电 话:0832-6120856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288号泰达时代中心1号楼20层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8-65123888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5年01月23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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