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第1、2食堂供餐外包服务项目
金额
12.24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10/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0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阳0431-81868691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1、2食堂供餐外包服务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结束时间:2020-10-30 11:37:17

标段名称:第1、2食堂供餐外包服务项目

标段编号:0736-FP20201818/01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情况:

中标候选人排名

名称

投标报价(元人民币)

第一名

北京健力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2.24

第二名

吉林省高尔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2.48

第三名

北京百灵鸟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2.5

二、投标人被否决情况:

被否决投标人一:天津市海洋石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不合格原因
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及食品卫生许可证,或具有三证合一之后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其经营项目需注明可进行预包装食品销售食品安全管理体系(HACCP)认证证书 不合格 经营项目中无预包装食品销售资格。无HACCP体系认
证证书
2 不合格
3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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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人二:天津塘沽滨海快餐服务有限公司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评审结果 不合格原因
1 资质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不合格 质量管理体系、食品安全安全证书过期
2 不合格
3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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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于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将《异议书》上传至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etp.faw.cn/)。《异议书》由异议人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人签字并盖章,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人应保证其提出异议内容及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异议人不是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异议书》未按规定签字或盖章;

3)异议没有明确请求的,或者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异议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

5)未在规定期限内在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提出的。

3、异议处理负责人及联系方式:

名称: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3462

联系人:陈阳

电话:0431-81868691

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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