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为【桥头镇东太湖路工程施工期环保监测】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公告
金额
25939.81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4419001980301162311011121
预算金额25939.8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3
公告正文
关于为【桥头镇东太湖路工程施工期环保监测】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01
2023-11-03 17:30
,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开选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名称 桥头镇东太湖路工程施工期环保监测
中介服务事项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 否
采购项目编码 4419001980301162311011121
项目规模
其他
项目规模说明
桥头镇东太湖路工程北起桥东路,南止莞番高速桥头东互通处(东太湖出口),总长约1.787公里,道路采用一级公路,设计速度60km/h,双向6车道,规划道路红线宽度40m;工程估算和概算为25939.81万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全额承担,桥头镇先行垫资建设。
所需服务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服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如实查验项目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进行环保验收监测,完成环保验收监测报告,协助办理环保验收相关手续直至通过环保验收备案。
中介机构要求 仅承诺服务即可
其他要求说明: 需要有CMA证书
多个资质子项符合其一即可
服务时限说明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通过环保验收备案止。
服务金额 ¥17,800.00元
金额说明 中标金额为暂定合同金额,最终结算竣工环保验收监测费以实际监测量按照东环函[2012]909号及粤环监协[2018]11号规定的80%并下浮1.55%计取,最终结算金额不能超过暂定合同金额,如若超过,按照暂定合同金额结算。
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方式 直接选取
是否选取中介 否
有无回避情况 否
截止报名时间
2023-11-03 17:30
业主单位咨询电话 东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登录后查看)
采购需求书下载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桥头镇东太湖路工程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1).pdf
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已经向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的业务授权人手机号码和中介专属网页发送通知,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在库中介服务机构登录中介专属网页进行报名。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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