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某单位特燃特气化验设备更新项目结果公示
金额
153.2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8-13-04a-2023-d-e07719
预算金额153.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韦二许15682862976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某单位特燃特气化验设备更新项目结果公示
  • 时间: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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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某单位特燃特气化验设备更新项目结果公示某单位特燃特气化验设备更新项目结果公示某单位特燃特气化验设备更新项目结果公示

08-13-04A-2023-D-E11695)

某单位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某单位特燃特气化验设备更新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评标委员会20230708日进行评标。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特燃特气化验设备更新项目

二、项目编号:08-13-04A-2023-D-E07719

三、评标日期:20230708

四、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

五、评审结果

标包1:

因最终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不足2家,标包1标段予以废标。

标包2: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总价含税(元)

综合得分排名

中标候选人排序

1

河北宏泰专用汽车有限公司

1532000.00

1

第一中标候选人

2

湖北省齐星汽车车身股份有限公司

1494000.00

2

第二中标候选人

 

六、质疑答复

参与采购活动的单位认为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质疑有效期内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由质疑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名称和编号,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质疑事项及诉求,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提出质疑的日期等。质疑方应将质疑书正本和按照被质疑方、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的质疑书副本一并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人:某单位

   址:酒泉市

人:王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九州通西路74号孵化大厦A座801室

人:韦二许、张顺祥、马艳

   话:15682862976、18693112855、18194260382

电子邮件:gczbgslt@163.com

 

投诉接收、受理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某单位纪委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1829373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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