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宝山铁龙片区雨污分流修复及完善项目施工招标答疑书
金额
922.0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0/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22.0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27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18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9,220,299.93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大宝山铁龙片区雨污分流修复及完善项目施工招标网上提问时间已截止,现对投标人提出的疑问进行答疑回复。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本答疑书,认真编制投标文件。有关答疑事项如下:

1、招标文件综合评分表中:造价人员综合能力(2分)

1、造价人员同时具备造价工程师(住建部土建造价工程师或水利部水利造价工程师)、工程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分;

2、其他不得分。

本项最高得2分。

问:住建部土木建筑造价工程师算分吗?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需同时具备造价工程师、工程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分。

2、问题一: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总价需体现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投标总价下浮率=100%-投标总价÷招标控制价×100%,按招标文件P12,“8.2”表格中“1、投标报价=报价基数×(1-投标下浮率),结算时按实际建安费乘投标下浮率;2、投标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若按要求将计算出的投标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再按投标报价=报价基数×(1-投标下浮率)算出的投标总价,难以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投标总价完全一致,存在细微偏差。是否将“1、投标报价=报价基数×(1-投标下浮率),结算时按实际建安费乘投标下浮率;2、投标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改为“投标总价下浮率=100%-投标总价÷招标控制价×100%;2、投标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更为合理?

答:修改为“投标下浮率=100%-投标总价÷招标控制价×100%;2、投标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

3、按招标文件P14,“9.6 本次投标报价采用投标报价和投标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下浮率需≥5.00%,结算时按招标文件有关结算原则计算后再按投标下浮率下浮,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报价基数×(1-投标下浮率)”,由于投标总价需体现在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由此计算的投标下浮率,在保留两位数小后,计算出的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报价基数×(1-投标下浮率),难以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投标总价完全一致,存在细微偏差。是否将“9.6 本次投标报价采用投标报价和投标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下浮率需≥5.00%,结算时按招标文件有关结算原则计算后再按投标下浮率下浮,建安工程费投标报价=报价基数×(1-投标下浮率)”改为“9.6 本次投标报价采用投标报价和投标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下浮率需≥5.00%,结算时按招标文件有关结算原则计算”更为合理?

答:修改为“9.6 本次投标报价采用投标报价和投标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下浮率需≥5.00%,结算时按招标文件有关结算原则计算”

4、按招标文件P12,“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佰贰拾贰万零贰佰玖拾玖元玖角叁分( ¥9220299.93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95053.71元,暂估价为¥ / 元,暂列金额为¥796983.48元”,此暂列金额¥796983.48元为税后价,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暂列金额,列表统一显示为税前价,金额为¥731177.50元。请问在填写投标函时,是否以清单报价里的暂列金为准,即以¥731177.50元为准?

答:以清单报价里的暂列金额为准,即以¥731177.50元为准

5、招标文件只提供了控制总价和未标价的工程量清单,请问能否提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供投标人投标参考?

答:不提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控制价

6、问题一:招标文件P12页第8.2条: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佰贰拾贰万零贰佰玖拾玖元玖角叁分( ¥9220299.93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295053.71元,暂估价为¥/元,暂列金额为¥796983.48元。中暂列金额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暂列金额表示存在不一致,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第五点其他说明第一条:本工程暂列金额为796983.48元(税后)。但是招标文件中并没有明确暂列金额是否含税,请问招标文件P12页第8.2条暂列金额为¥796983.48元是税前价格还是税后价格?

答:税后价格,暂列金额以招标清单中各单位工程暂列金额合计为731177.50元为准。

7、问题二:招标文件P3的建设内容和规模为“新建四期工程建设内容包括 1#~2#截洪坝及1#~4#截洪沟约3700米。”而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包括新建 1~5#截洪沟、 1~2#截洪坝、施工便道等 ”。请问涉及该建设内容和规模的表述是否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8、问题三: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工程名称为:“大宝山铁龙片区雨污分流修复及完善项目”,招标文件中工程名称为:“大宝山铁龙片区雨污分流修复及完善项目施工”,请问工程名称是否以招标文件中的为准?

答:以招标文件为准。

9、问题四: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各单位工程的暂列金额合计为731177.50元,与招标文件中的暂列金额为796983.48元不一致,请问是否以招标清单中各单位工程暂列金额合计为731177.50元为准?

答:以招标清单中各单位工程暂列金额合计为731177.50元为准。

本答疑书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答疑书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书为准。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广东省大宝山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峰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20年1229

递交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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