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637-248102031792
预算金额276.6万元
招标联系人简老师0851-86773416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治旭0851-86608079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8
公告正文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三(2)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三(2)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ggzy.gui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财政):0637-248102031792

项目名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项目三(2)

交易项目编号: P5200002024000D3W

预算金额(元):2766000.00

最高限价(元): 标包1: , 标包2:310000 , 标包3:275000 , 标包4:300000 , 标包5:617000 , 标包6:344000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包1:纳米粒度仪、减压旋转蒸发系统、恒温空气摇床、制冰机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92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2

标项名称: 包2:单细胞悬液制备仪、台式冷冻离心机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3

标项名称: 包3:超低温冰箱、冷藏冰箱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27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4

标项名称: 包4:荧光/发光酶标仪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0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5

标项名称: 包5:自动煎药机、煎药包装一体机、中药粉碎机、中药制丸机、中药熬膏机、膏方包装机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617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6

标项名称: 包6:中药柜、中药架、中药调配台、中药柜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4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 标包1:详见招标文件 , 标包2:详见招标文件 , 标包3:详见招标文件 , 标包4:详见招标文件 , 标包5:详见招标文件 , 标包6: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标项2:否

标项3:否

标项4:否

标项5:否

标项6: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 , 标项2: , 标项3: , 标项4: , 标项5: , 标项6: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度银行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提供承诺: ①能带入系统,生产的业务数据、工作站和运营状态监控,符合:1、网络和数据安全保密要求。 ②设备自带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等保”要求,无条件配合医院按照国家“网安”要求开展的测评,并达标,需要整改的无条件实施整改,拖延导致“网安”处罚的,应承担处罚金额的三分之二。 ③设备系统能无条件配合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评级和智慧医院评级及提升工作,如果在政策层面较大改动的,经充分调研后,申报立项。

标项2: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度银行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提供承诺: ①能带入系统,生产的业务数据、工作站和运营状态监控,符合:1、网络和数据安全保密要求。 ②设备自带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等保”要求,无条件配合医院按照国家“网安”要求开展的测评,并达标,需要整改的无条件实施整改,拖延导致“网安”处罚的,应承担处罚金额的三分之二。 ③设备系统能无条件配合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评级和智慧医院评级及提升工作,如果在政策层面较大改动的,经充分调研后,申报立项。

标项3: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度银行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提供承诺: ①能带入系统,生产的业务数据、工作站和运营状态监控,符合:1、网络和数据安全保密要求。 ②设备自带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等保”要求,无条件配合医院按照国家“网安”要求开展的测评,并达标,需要整改的无条件实施整改,拖延导致“网安”处罚的,应承担处罚金额的三分之二。 ③设备系统能无条件配合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评级和智慧医院评级及提升工作,如果在政策层面较大改动的,经充分调研后,申报立项。

标项4: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度银行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提供承诺: ①能带入系统,生产的业务数据、工作站和运营状态监控,符合:1、网络和数据安全保密要求。 ②设备自带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等保”要求,无条件配合医院按照国家“网安”要求开展的测评,并达标,需要整改的无条件实施整改,拖延导致“网安”处罚的,应承担处罚金额的三分之二。 ③设备系统能无条件配合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评级和智慧医院评级及提升工作,如果在政策层面较大改动的,经充分调研后,申报立项。

标项5: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度银行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提供承诺: ①能带入系统,生产的业务数据、工作站和运营状态监控,符合:1、网络和数据安全保密要求。 ②设备自带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等保”要求,无条件配合医院按照国家“网安”要求开展的测评,并达标,需要整改的无条件实施整改,拖延导致“网安”处罚的,应承担处罚金额的三分之二。 ③设备系统能无条件配合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评级和智慧医院评级及提升工作,如果在政策层面较大改动的,经充分调研后,申报立项。

标项6: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2024年度银行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自行承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②提供2024年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投标人自行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评审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承诺自拟)。 ②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投标人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存在下述情形: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提供承诺: ①能带入系统,生产的业务数据、工作站和运营状态监控,符合:1、网络和数据安全保密要求。 ②设备自带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等保”要求,无条件配合医院按照国家“网安”要求开展的测评,并达标,需要整改的无条件实施整改,拖延导致“网安”处罚的,应承担处罚金额的三分之二。 ③设备系统能无条件配合医院电子病历应用功能评级和智慧医院评级及提升工作,如果在政策层面较大改动的,经充分调研后,申报立项。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

标项2: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

标项3: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

标项4: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

标项5: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

标项6:

①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产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复印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28日 至 2024年12月05日 ,每天上午00:00至11:59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方式: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交易大厅->文件下载板块(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hallweb/)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交易中心网址:https://ggzy.guizhou.gov.cn/)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8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是否需要提交样品或现场踏勘:

标项1:否 , 标项2:否 , 标项3:否 , 标项4:否 , 标项5:否 , 标项6:否

2.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

标项1:

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项2:

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项3:

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项4:

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项5:

招标人指定地点

标项6:

招标人指定地点

3.其他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地 址:贵医街28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简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851-86773416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鹏业国际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27鑫都财富大厦16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周治旭、李柯、张沙沙

项目联系方式:0851-8660807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治旭、李柯、张沙沙

联系方式:18985515517

(网页内容由势在必得投标助手根据互联网公开信息综合生成,势在必得投标对内容的真实性不做任何承诺,亦不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法律责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