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本项目为新泰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生物有机肥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货物清单。
2、招标控制价:879.01万元,其中A包为544.21万元,B包为334.80万元。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
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包,其中:
A包为:
项目名称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亩数 |
数量 |
一.地力培肥 |
亩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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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新泰市汶南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增施有机肥 (含土壤肥料的检测、 运输、装卸、肥料分发到户等费用) |
5000 |
850 |
2022 年新泰市宫里镇0.2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500 |
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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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新泰市翟镇0.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00 |
4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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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新泰市禹村镇0.2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2000 |
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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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新泰市0.6万亩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6000 |
1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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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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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00 |
3085 |
B包为:
项目名称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亩数 |
数量 |
一.地力培肥 |
亩 |
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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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新泰市果都镇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增施有机肥 (含土壤肥料的检测、 运输、装卸、肥料分发到户等费用) |
8000 |
1400 |
2022 年新泰市羊流镇0.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3000 |
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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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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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0 |
1910 |
2、须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达到相关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须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须满足相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其他标准。
4、须满足的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节能环保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节能、环保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的产品。
促进小微企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原则: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应当给予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是依据财政部、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及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
交货期:接到甲方通知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严格按照服务期要求提供服务。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执行国家、行业验收规范。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根据2022年9月8日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生物有机肥、土壤修复菌剂指标会议精神,结合项目区实际,新泰市果都镇0.8万亩、羊流镇0.3万亩(总面积0.5万亩)、翟镇0.2万亩、汶南镇0.5万亩、宫里镇0.25万亩、禹村镇0.2万亩,新泰市中央预算内投资(禹村镇)0.6万亩,共计2.85万亩为小麦种植区,选用生物有机肥,有机肥标准为:有机肥有效活菌数≥5 亿/g,有机质≥40%,颗粒状,其他指标符合NY 884-2012标准要求。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2年09月14日起至2022年09月16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2年09月1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新泰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新泰市青云路819号
联系方式:0538-535153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腾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泰市青云街道金斗路79号
联系人:赵凯电话:0538-5378159
邮箱:tengyeguanli@126.com
附件: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 政府采购项目需求方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