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库升级等项目
发布时间:2023-05-16 02:04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库升级等项目的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库升级等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5月25日10点 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210624-00077
项目名称:不动产登记系统数据库升级等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5万元
最高限价:139.5万元
采购需求:
一、不动产登记共享相关部门信息
根据省、市两级提供的相关共享服务的接口规范,按照接口规范要求,完成共享服务接口本地调用,并升级更新不动产登记系统。实现不动产登记与公安、民政、财政、机构编制、住房城乡建设、银保监、法院、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司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卫生健康等部门的信息获取。同时需要对外发布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接口。
二、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及相关系统升级改造
1、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升级
1.1不动产权籍数据库结构升级
(1)空间要素:要素新增、要素代码与名称变更、空间图层新增、栅格数据入库、空间图层变更。
(2)非空间要素:属性表字段新增、属性表字段变更、字典表字段新增和字典表变更。
1.2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升级
按照数据库标准升级数据库结构、按照最新要求升级数据库字典表,新增家庭成员、更正信息等数据库表和删除属性结构表中的“约束条件”列,删除值域列的“非空”结构。
1.3不动产数据上报与接入数据库升级
升级上报数据库结构和按照最新上报标准配置最新的字典表。
1.4不动产档案库升级
按照最新要求升级档案管理数据库。
2、不动产登记相关系统升级改造
2.1不动产权籍调查管理系统升级
(1) 宗地图形、属性变更功能升级:宗地图形变更功能升级、地籍调查表编辑与查看功能升级、地籍调查表打印功能升级、批量填写地籍调查表功能升级、按地籍调查表生成宗地功能升级、按照宗地图形生成界址点功能升级、按照宗地图形生成界址线功能升级和地籍数据接收(宗地)功能升级。
(2) 房屋图形、属性变更功能升级:房屋图形变更功能升级、房屋调查表编辑与查看功能升级、房屋调查表打印功能升级、逻辑幢新增和编辑功能升级、楼盘表户室新增功能升级、EXCEL楼盘表接收功能升级、楼盘表导出功能升级和项目内多幢功能升级。
2.2不动产登记业务系统升级
受理表单界面升级、修改表单默认项、限制项、新增家庭成员、更正登记表单、调整新增字段的读取、默认逻辑、赋值各个权利信息表的上手业务号关联信息、赋值注销预告业务号、原因、时间等关联信息和改造登记流程、权利信息界面、申请书界面。
2.3不动产数据上报与接入系统升级
业务报文编码新增、字段读取逻辑新增、字典对照升级、报文信息读取逻辑和上报校验规则调整。
2.4不动产档案管理系统升级
对档案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展示配置更新,实现档案管理系统与登记系统无缝衔接。
三、不动产登记数据质量提升工作
3.1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保障
将涉及权利人姓名、证件号码等敏感字段进行加密存储,在共享应用中加密传输。并完善系统日志留痕和审计功能,防止违规操作和信息泄露。为保障系统登录安全,需要根据CA认证硬件二次开发标准,升级现有不动产系统开发相关功能,实现对系统登录人员进行硬件加密验证。
3.2不动产信息录入规范性提升
按照不动产登记簿填写要求及数据库标准,借助自动导入、系统校验、自动提醒等功能,对权籍配号、受理、审核、缮证等节点进行数据规范性校验,对登记簿关键字段值为空或不规范等质量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整改。
3.3实时上传增量数据
按照最新日志及接口规范要求对接入系统进行升级,实现增量数据实时上传,开发当日上报数据明细详单和差异性详单、开发当日上报数据明细详单补报功能、自动上报时间设置、开发日增量数据自查与处理。
3.4定期比对登记数据
(1)增量数据比对
按照增量数据比对要求,开发自动获取自然资源部比对后的失败报文清单功能、开发失败报文详单列表展示、开发失败报文重新销账补报功能、开发未上报报文详单自动获取功能、开发未上报报文详单列表展示和未上报报文补报销账功能。
(2)全库数据比对
按照《不动产登记数据一致性比对技术指南》,根据自然资源部制作的全库比对MDB模板,研发全库比对数据库导出汇交系统,将不动产登记数据库通过数据抽取、映射等技术手段,定期将本地数据库中的数据项全部导出,包括不动产单元信息和不动产权利信息。
四、登记系统与“辽事通”APP深度对接
对原有不动产信息查询接口进行升级改造,按照丹东市下发的对接事项清单要求,新增开发不动产产权信息证明、不动产详细信息证明、不动产公告公示三项查询接口及查询日志记录功能。实现“辽事通”查询不动产公示公告,查询不动产产权信息及详细信息并支持电子证明下载,查询调用日志记录功能。
五、2022年宽甸县不动产登记全库数据汇交
汇交不动产数据库中城镇和农村所有权利类型和业务类型的全部登记数据。并通过部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质量检查软件(2022汇交升级版)的质量检查。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第7条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证书(认定范围包括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2023年5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六、开启
时间:2023年5月2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介质形式(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辽财采函{2021} 363号。
3.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供应商解密时长原则上不超过30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备份文件提交至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交易中心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宽甸满族自治县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宽甸镇鸭绿江大街
联系方式:0415-5119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宽甸满族自治县营商环境建设服务中心
地址:宽甸镇三江宾馆102室
联系方式:0415-5681388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宽甸支行
账户名称:宽甸满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 210016652030525081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大维
电 话:0415-5681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