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茶陵县交通运输局茶陵县火田镇白石村Y414中修换板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株茶财采计[2022]000084号
预算金额81.98万元
招标公司茶陵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联系人谢金莲
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何志平0731-25835470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茶陵县交通运输局茶陵县火田镇白石村Y414中修换板工程 项目 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12月29日
茶陵县交通运输局 的茶陵县火田镇白石村Y414中修换板工程 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火田镇白石村Y414中修换板工程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釆计[2022]000084号
3、委托代理编号:1093890-20221229-25
4、采购项目预算:819,897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6、评标方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3%;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778,902.15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819,897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拟任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最低标准:项目经理1人、项目总工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1款要求。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12月30日 至2023年01月06日,
8:00-17:30, 在
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资料与备案的书面磋商文件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磋商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磋商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获取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资料与备案的书面磋商文件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磋商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磋商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2日 09: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茶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办公室四楼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2日 09:30
4、开标地点:茶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办公室四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谢金莲
2、电话:18077950142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茶陵县交通运输局
(2)地 址:茶陵县犀城大道
(3)联系人:谢金莲
(4)邮 编:412400
(5)电 话:18077950142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城关镇炎帝南路宏达小区第1排1号
(3)联系人:何志平、向志春、谭紫莹
(4)邮 编:412400
(5)电 话:0731-25835470
(6)电子邮箱:78679833@qq.com
附件下载:
(定稿)茶陵县火田镇白石村 Y414中修换板工程.doc(定稿)茶陵县火田镇白石村 Y414中修换板工程.doc
工量清单(1).docx工量清单(1).docx
委托代理编号:1093890-20221229-25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采计[2022]000084号采购人:茶陵县交通运输局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火田镇白石村Y414中修换板工程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3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3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3目录2022年12月采购代理机构: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八、询问及质疑5七、公告期限4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4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4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3
磋商须知正文20磋商须知前附表6第二章磋商须知6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5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5九、投标说明5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28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5四、响应文件的递交24三、响应文件22二、磋商文件21一、说明20
3.资格审查结果312.资格审查311.资格审查主体31第三章资格审查31八、其他规定30七、政府采购政策29
2.评审方法351.磋商小组35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35附表2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34附表1供应商资格审查表334.其他32
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41附表5评审因素及标准39附表4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表38附表3响应文件初步审查表37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363.比较与评价35
一、项目概况46第六章采购需求46(二)合同专用条款43(一)合同通用条款43第二节合同条款43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41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52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51五、其他要求47四、工程清单47三、报价说明46二、实施要求46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68四、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58三、保证金57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5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55一、磋商响应声明54
(一)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74七、施工组织设计74(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73(一)报价一览表72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72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71
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最后报价报价一览表81十、最后报价81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80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76(二)主要人员简历表75
4、采购项目预算:819,897.00元3、委托代理编号:1093890-20221229-25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茶财采计[2022]000084号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火田镇白石村Y414中修换板工程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茶陵县交通运输局的茶陵县火田镇白石村Y414中修换板工程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8、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3%。□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778902.15 |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819,897.00 | ¨ | ¨ |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说明: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拟任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最低标准:项目经理1人、项目总工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3.1款要求。(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包1: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本项目进行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将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01月06日,8:00-17:30,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下载磋商文件及其相关附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资料与备案的书面磋商文件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磋商文件及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湖南省株洲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磋商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七、公告期限4、开标地点:茶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办公室四楼开标室3、开标时间:2023年01月12日09:30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茶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办公室四楼开标室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2日09:30(北京时间)
九、投标说明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八、询问及质疑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2、电话:180779501421、联系人姓名:谢金莲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1、本公告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5)电话:18077950142(4)邮编:412400(3)联系人:谢金莲(2)地址:茶陵县犀城大道(1)名称:茶陵县交通运输局1、采购人信息
(4)邮编:412400(3)联系人:何志平、向志春、谭紫莹(2)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城关镇炎帝南路宏达小区第1排1号(1)名称: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6)电子邮箱:/
附件1磋商须知前附表第二章磋商须知(6)电子邮箱:78679833@qq.com(5)电话:0731-25835470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 | ||||||
一、说明 | ||||||
第二章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茶陵县火田镇白石村 Y414中修换板工程 | ||||
第二章第2.1款 | 采购人 | 采购人:茶陵县交通运输局地 址:茶陵县犀城大道联系人:谢金莲联系电话:18077950142 | ||||
第二章第2.2款 | 采购代理机构 | 采购代理机构:株洲庆伟虹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茶陵县城炎帝南路宏达小区联系人:何志平、向志春、谭紫莹联系电话:0731-25835470 | ||||
第二章第2.3款 | 供应商的邀请方式 | ■ 发布邀请公告□ 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 | ||||
第二章第3.1款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1)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 (2)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效);拟任项目总工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最低标准:项目经理1人、项目总工1人、施工员1人、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近一年内连续6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 ||||
第二章第6.1款 | 联合体磋商 | 不接受。 | ||||
第二章第7.1款 | 现场勘察 | 1、供应商自行组织现场勘察。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 ||||
第二章第8.1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
二、磋商文件 | ||||||
第二章第9.3款 | 磋商文件的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1、技术要求;2、服务要求;3、合同条款; | ||||
第二章第10.1款 |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 见本项目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 | ||||
三、响应文件 | ||||||
第二章第14.4款 | 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 | 采购项目预算(元):819,897.00;最高限价(元):778902.15。 | ||||
第二章第16.1款 | 保证金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数额为/ | ||||
第二章第17.1款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 日(日历日) | ||||
第二章第18.1款 | 响应文件副本份数 | 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即:壹正贰副)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即:壹正贰副)注:响应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应单独胶装成册,不得混装在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中。 | ||||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 ||||||
第二章第19.1款 | 响应文件的密封 | (1)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正本、副本一起密封包装,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2)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正本、副本一起密封包装,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商务技术文件”字样。(3)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可以单独装入标记为“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密封袋中,也可以装入标记为“响应文件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的密封袋中进行提交。注: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 ||||
第二章第19.2款 | 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者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
第二章第21.1款 |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 | 茶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委员办公室四楼开标室 | ||||
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 | ||||||
第二章第25.3款 | 一般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 |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 10 项将导致无效响应。 | ||||
第二章第25.4款 | 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 | 磋商文件中,凡编排有单独的中文序数或阿拉伯数字或英文字母序列号等字符的条款算一项商务或技术要求项数,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 | ||||
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供应商质疑 | ||||||
第二章第35.1款 | 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 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同时在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网站(http://fgj.chaling.gov.cn/)发布。 | ||||
第二章第37.3款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要求提供 / | ||||
七、政府采购政策 | ||||||
第二章第39.1款 | 优先采购 | ①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 %、价格4 %。 ②环境标志产品: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4 %、价格4% 。③两型产品:采用综合评分法时,对于技术和价格分,应分别给予总分值4%-8%的加分,本项目具体加分比例分别为:技术 4 %、价格4 %;在商务评审项目中,对设有完善售后服务机构和网点的两型产品,应给予商务评审总分值的4%-8%的加分,本项目商务具体加分比例为 4 %。 | ||||
第二章第39.1款 | 优先采购 | 备注:(1)优先采购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磋商文件中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2)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供应商符合第二章第39.1款、第39.2款、第39.3款规定的,应按第二章第39.5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第二章第39.2款 | 强制采购 | 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响应无效。 | ||||
第二章第39.3款 | 预留采购份额 | |||||
第二章第39.3款 | 价格评审优惠 | (1)①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规定,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比例如下:□ 货物采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本项目给予小微企业 / 扣除。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工程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本项目小微企业给予 / 扣除。□ 服务采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本项目小微企业给予 / 扣除。(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工程项目为 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扣除比例如下:□ 货物采购:本项目扣除比例为 / 。□ 工程采购:本项目扣除比例为 / 。□ 服务采购:本项目扣除比例为 /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 /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 | ||||
第二章第39.6款 | 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 株洲市已实施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模式。有融资需求的,可按本章节附件1、附件2、所列流程申请或附件3向所列银行咨询办理。 | ||||
第二章第39.6款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 有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需求的,可向本附表附页4所列担保机构咨询或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格式见附件4、附件5。 | ||||
第二章第39.6款 | 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 请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查阅相关信息并及时填写。 | ||||
八、其他规定 | ||||||
第二章第80.1款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1)本项目采购代理费用由采购人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10000.00元。(2)采购代理服务费的币种:人民币。 | ||||
第二章第41.1款 | 其他规定 | 递交首次响应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 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应同时提交以下资料(装袋单独提交):(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磋商代表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资格审查表(附表1,如有)中及评审时可能用到的加分项目的证明材料原件(如有,详见附表5“评审因素及标准”)。 | |||
第三章 资格审查(前附表) | ||||||
第三章第2.1款 | 供应商资格审查 |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照资格审查规定组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磋商小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不得进入磋商;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少于3家的,不得磋商。 | ||||
第三章第2.4款 | 信用记录 | 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响应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3)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 ||||
第四章 评审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 ||||||
第四章第2.2款 | 评审因素和标准 | 详见“第三章 评审办法及标准” | ||||
第四章第2.3款 | 权值 | 序号 | 项目 | 权值的取值 | ||
第四章第2.3款 | 权值 | 1 | 报价 | 0.40 | ||
第四章第2.3款 | 权值 | 2 | 技术部分 | 0.52 | ||
第四章第2.3款 | 权值 | 3 | 商务部分 | 0.08 | ||
第四章第2.3款 | 权值 | ∑(1+2+3)=1 | 1 | |||
第四章第4.2款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 | 3家。 | ||||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前附表) | ||||||
第二节 合同条款 | ||||||
第五章第二节 | 甲方名称、地址 | 名 称:茶陵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茶陵县犀城大道 | ||||
第五章第二节 | 项目现场 | 茶陵县火田镇白石村 | ||||
第五章第二节 | 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 工期:30日历天地点:茶陵县火田镇白石村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安全并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总承包方式 | ||||
第五章第二节 | 质量保证 | 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 ||||
第五章第二节 | 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 | 付款方式: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完成结算评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无息付清。 | ||||
第五章第二节 | 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 详见第六章 采购需求 | ||||
第五章第二节 | 解决争议的方式 | ■ 诉讼(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 仲裁 | ||||
第五章第二节 | 合同未尽事项 | 双方协商解决 |
(三)、签订贷款协议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融资需求及中标(或成交)详情,进行贷前评审,确定融资方案和回款账户,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确定合同收款账户。(二)、资料审查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取得《中标通知书》后,在签订采购合同前,通过“株洲市政府采购网”的“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链接进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直接向参与金融机构推送融资需求。(一)、融资申请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流程
(六)、业务终止合同履行完毕后,采购单位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和账户在线填写支付申请,向财政部门发送支付指令,财政部门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将资金支付到采购合同收款账户。(五)、按期还款融资银行核实回款账户无误后,根据贷款协议向供应商发放贷款。(四)、贷款发放参与金融机构登录平台查看采购合同信息,与供应商签订贷款协议,在线填写融资成交单,推送融资成交信息,系统自动将回款账户锁定为银行监管账户。
附件4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办理银行联系表附件3贷款偿清后,融资银行解除质押,业务终止。
附件2:株洲市政府采购合同线上融资业务流程图
征信中心
a.接收融资需求中的订单
信息进行贷前审核
b接收采购合同信息,确
认回款路径已锁定,放
供应商
款
c.接收支付申请和支付信
2.授权查看历史中标及息及时进行贷后管理
执行记录
3.勾选中标订单,提
融资申请
0.每日将数据
发送至平台
采购单位1资金提供方1
采购单位2资金提供方2应收账款融资
1.查看中标公
服务平台告,寻找客户
采购单位n资金提供方n
株洲市政后系统
府采购网
4.提交融资成交信
息,财政部门锁定
回款账户
序 号 | 银行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1 | 交通银行株洲分行 | 蒋宁 | 15873361819 |
2 | 长沙银行株洲分行 | 曾名志 | 13786360080 |
3 | 光大银行株洲分行 | 马文胜 | 13907334569 |
4 | 华融湘江银行株洲分行 | 泰莹 | 18073365299 |
5 | 工商银行株洲分行 | 易铁建 | 18673383317 28295851 |
6 | 农业银行株洲分行 | 张亚虹 | 15873378583 |
7 | 中国银行株洲分行 | 陈向红 | 15096360998 28817118 |
8 | 邮储银行株洲分行 | 李燕京 | 18673322433 |
9 | 兴业银行株洲分行 | 张维 | 13807312821 |
10 | 渤海银行株洲分行 | 何习之 | 18975347745 22987119 |
11 | 浦发银行株洲分行 | 言磊 | 13973319893 |
13 | 广发银行株洲分行 | 张琳 | 18565608267 28868158 |
14 | 华夏银行株洲分行 | 程玥瑄 | 18673301515 28868595 |
15 | 民生银行株洲分行 | 刘海峰 | 18273272755 28861002 |
16 | 北京银行株洲分行 | 曾艳 | 13087339502 25885569 |
17 | 招商银行株洲分行 | 董经纬 | 18273331270 22753977 |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采购代理机构):编号: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保证人:(公章)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
(采购人):编号: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附件5备注:磋商文件规定接受“投标担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按上述格式递交,否则,按招标文件规定其他方式递交。年月日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鉴于你方与(以下简称供应商)于年月日签定编号为的《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年月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日内。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数额为元(大写),币种为。(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2)。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四、保证责任的终止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五、免责条款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七、保函的生效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六、争议的解决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1.适用范围一、说明磋商须知正文年月日保证人:(公章)
2.5“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4“磋商小组”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财政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组建,依法依规履行其职责和义务的机构。2.3“供应商”是指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邀请的供应商通过磋商须知前附表所述方式。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集中采购机构和其他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定义
(l)《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3.1供应商应当符合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2.8“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2.7“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2.6“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详见《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
4.参与磋商的费用(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联关系。(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2)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6.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6.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磋商采购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6.联合体形式5.1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授权委托4.1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7.1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的现场考察。7.现场勘察(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3)除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l)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二、磋商文件8.2本章第8.1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本项目采购活动不限制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竞争性磋商。8.1除磋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8.采购进口产品7.3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7.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第四章评审方法及标准第三章资格审查第二章磋商须知第一章磋商邀请公告(磋商通知)9.1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9.磋商文件的组成
9.4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磋商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9.3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在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明确。9.2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磋商文件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第六章采购需求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
三、响应文件11.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1.1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11.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10.1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0.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2.5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12.4响应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电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12.3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未列明时应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12.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小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供应商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12.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12.一般要求
(3)保证金(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磋商响应声明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13.1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3.响应文件的组成
(8)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7)施工组织设计(6)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以及规定格式的首次报价的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的电子文件)(5)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4)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14.报价13.4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无论成交与否,其响应文件不予退还。13.3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的,供应商应当在“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中对应内容注明。13.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书面形式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10)最后报价(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5.1已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影响或者可能影响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应更新或者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以证实其各项条件仍能继续满足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15.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14.4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4.3响应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变动价格提交的报价将被认为是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14.2供应商应按第六章“采购需求”要求及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格式填写。供应商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报价一览表中的报价,应同时修改其按第七章要求填写的相应表格中的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0.1款的有关要求。14.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6.4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16.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16.2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6.1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保证金形式交纳,不得以现金方式交纳,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交纳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2﹪的保证金(数额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本章第17.1款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16.磋商保证金15.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则应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否则将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5)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成交供应商不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1)供应商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1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上缴国库:
18.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在签章处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在签字处由供应商代表签字。供应商代表可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为负责人或合伙人、个体工商户为负责人,磋商文件统称单位负责人);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18.1响应文件的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电子文档(U盘或光盘形式):一份。纸质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若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18.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7.1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响应文件对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从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7.响应文件有效期(6)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9.2响应文件密封袋上应载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9.1响应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者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响应文件密封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9.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4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交的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可打印或用不退色材料书写,并经供应商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18.3响应文件任何加行、涂改、增删等改动,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21.响应文件的递交与接收20.2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20.1供应商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该通知应有供应商代表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0.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9.4响应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9.3为便于进行资格审查,供应商应将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单独密封,并在响应文件密封袋上标明“资格证明文件”字样,在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单独递交。
22.2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磋商环节。22.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将根据磋商文件第三章规定对所有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22.供应商资格审查五、响应文件的评审与磋商21.2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由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当场拆封响应文件。21.1供应商应在本章第10.1款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须知前附表中指定的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24.1磋商小组应当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初步审查。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4.初步审查23.1磋商程序:初步审查、磋商(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提出成交供应商。其中,磋商按本章第28.1款或者第28.2款情形进行。23.磋商程序22.4供应商为联合体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章第6.2款的规定对联合体各方资格文件、联合体协议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22.3供应商有本章第15.1款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对更新或补充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不满足资格条件的,视为无效响应。
(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磋商文件的偏离超出磋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4)不符合“响应文件初步审查表、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的;(3)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2)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1)应交未交保证金或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足、保证金形式或保函出证机构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5.4本章第25.3款所称条款数(最高项数)的统计方法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5.3“磋商须知前附表”中和“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中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在超出允许偏离的条款数(最高项数)时,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前述章节中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允许偏离的最高项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25.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磋商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磋商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25.1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磋商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磋商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25.偏离(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响应无效情形。
(1)不满足本章第25.1款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27.1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无效(供应商不参加磋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27.符合性审查26.2最后报价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最后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26.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包括首次响应文件、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6.澄清
(2)磋商文件明确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不另行通知。(1)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8.1对于本章第10.3项未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或者磋商文件明确了可能发生实质性变动内容,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认为磋商文件无需发生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7.1款规定对供应商提交的首次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直接与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就价格组织多轮磋商。28.磋商27.2符合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应派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2)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规定的。
28.5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该通知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第16.4款规定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28.4供应商的最后报价及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的价格扣除情况,磋商小组应召集所有参加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当场开封公布,并由供应商代表签字确认。28.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或者最后报价应按本章第18.3款规定,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单位章,在规定时间内密封递交给磋商小组。(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需求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28.2对于本章第10.3款明确磋商文件实质性变动内容,且在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实质性内容发生变动的,磋商小组可以组织多轮磋商。在每一轮磋商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的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实质性变动(磋商文件的实质性变动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以书面形式要求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应当根据本章第27.1款规定对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不得进入下一轮磋商,也不得要求提交最后报价。
30.2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综合评分得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30.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31.确定成交供应商29.1磋商小组应当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29.提出成交供应商28.6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最后报价(或者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且又未按本章第28.5款规定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32.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2.磋商终止31.1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只有1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符合本款情形的,本章第28.1款、第28.2款、第29.1款、第32.1款中规定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31.磋商的特殊情形
34.1磋商小组成员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以及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34.保密及串通行为33.1除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和价格计算错误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定成交的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财政部。33.重新评审(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或者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少于3家的;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竞争性磋商政府采购活动的;(3)供应商之间协商技术方案、合同条款以及报价等响应文件实质性内容的;(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授意供应商撤换、修改响应文件的;(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情况,并修改其响应文件的;34.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成交无效,并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34.2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
35.成交信息的公布六、成交结果信息公布与授予合同(8)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行为。(7)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及磋商小组成员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的。(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提交响应文件或者退出磋商或者放弃成交的;(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成交的;
37.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7.成交通知36.2供应商若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按法律、规章及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6.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36.询问及质疑35.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成交结果信息在磋商须知前附表指定的媒体上公布。
38.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38.1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补充的响应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38.签订合同37.4成交供应商没有按照本章第37.3款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其保证金不予退还。37.3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通知书后10日内,应按照磋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成交的,履约担保由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37.2成交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违反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三)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一)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8.4成交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1至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通报:38.3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也不得将成交项目分包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39.2强制采购(2)纳入湖南省财政厅等有关部门发布的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价格折扣或者加分;39.1优先采购39.政府采购政策七、政府采购政策
39.4政府采购政策交叉与叠加(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2)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价格评审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有关规定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9.3价格评审优惠(1)纳入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实施政府强制采购的(品目清单标注符号产品),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当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无效。
(2)两型产品:提供《湖南省两型产品政府采购目录》(最新一期)文件首页和投标产品所在页(截图)。(1)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39.5供应商符合本章第39.1款、第39.2款、第39.3款规定的,应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评审优惠可以与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及“两型产品”中的一项优先采购优惠累加计算。(2)供应商同时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评审时只有一种类型享受价格评审优惠政策;(1)投标产品取得两个及以上优先采购产品认证的,评审时只有其中一项产品能享受优先采购优惠(供应商自行选择,并在投标文件中并填报相关信息及数据)
80.采购代理服务费八、其他规定39.6供应商有融资、担保需求的,可登陆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关银行、担保机构业务。。(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4)监狱企业:按《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3)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资格审查主体第三章资格审查41.1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1.其他规定80.2集中采购机构不得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80.1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
(1)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或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2.3在资格审查时,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响应无效: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按本章附表1“供应商资格审查表”所列审查项目及审查标准,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2.1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资格审查1.1资格审查主体: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4信用记录。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的(4)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3)响应文件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联合体磋商未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或未提交联合体各方资格证明文件的;
3.2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将资格审查结果告知磋商小组。3.1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3.资格审查结果(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截图、打印、签字,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3)联合体形式磋商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2)不良信用记录是指: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无效,其中,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按处罚结果执行。
备注:1、达到要求的标记“√”,未达到的标记“×”并注明其理由。供应商资格审查表附表1供应商资格审查表4.1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证明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公告的要求。4.其他
序号 | 检查内容 | 供应商名单及审查意见 | |||
序号 | 检查内容 | ||||
1 | 资格证明文件装订、签署、盖章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第18条要求 | ||||
2 | 磋商响应声明 | ||||
3 | 供应商代表的有效身份证明资料(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书和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被授权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 | ||||
4 | 供应商资格声明 | ||||
5 | 《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 ||||
6 |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者设备发票复印件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 ||||
7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 ||||
8 |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 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 |||
8 |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
8 |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 关键岗位人员的证书(有效期内) | |||
8 |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 关键岗位人员近6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 |||
8 |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 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承诺书 | |||
9 | 信用查询(网上查询打印并加盖公章) | ||||
10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11 | 是否存在不符合法律、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磋商文件的规定 | ||||
评审结论(合格或不合格) |
(3)资格证明文件过了有效期的;(2)提供不符合要求或虚假资格证明文件的;(1)未提交资格证明材料的或资格证明材料提交不全的;4、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合格:3、结论“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轮评议。2、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项目名称:委托代理编号: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附表2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采购人(签字/日期):(4)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未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资格审查结果(合格/不合格) | 资格审查不合格原因 |
2.1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2.评审方法1.1评审由依法组成的磋商小组负责。1.磋商小组第四章评审办法及标准采购人(签字/日期):
3.1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审方法、标准和评标因素,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比较与评价2.3权值的取值范围见下表,本采购项目的权值见磋商须知前附表。评审因素: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但不包括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2本采购项目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不得对响应文件优于磋商文件要求的评审因素给予加分。
序号 | 项 目 | 权值的取值 |
1 | 报价 | 0.40 |
2 | 技术部分 | 0.52 |
3 | 商务部分 | 0.08 |
∑(1+2+3)=1 | 1 |
3.5涉及多处获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涉及调整得分的,按本章第3.4款规定调整得分;涉及调整价格的,按本章第3.2款规定调整价格。综合调整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相关规定。3.4涉及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按磋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调整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得分或总得分。本项所称最后报价为按本章第3.2款规定价值扣除后的最终报价。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报价)×价格权值×1003.3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有效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3.2最后报价评价。磋商小组以最后报价为基础,依次对最后报价进行算术修正和政府采购政策优惠价格扣除计算。
附表3响应文件初步审查表4.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本次磋商采购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数量见磋商须知前附表。4.1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4.推荐成交候选人名单3.7评分细则(见附件)3.6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评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磋商小组(签字/日期):3、结论“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进入下一轮评议。2、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备注:1、达到要求的标记“√”,未达到的标记“╳”并注明其理由。响应文件初步审查表
序号 | 检查项目 | 供应商名单及审查意见 | ||||
序号 | 检查项目 | |||||
1 | 完整性 | 响应文件组成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响应文件组成”的要求 | |||
2 | 完整性 | 响应文件格式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的要求。(响应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为不合格) | |||
3 | 响应内容 | 响应文件载明的范围不小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范围 | ||||
4 | 工期 | 响应文件载明的工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
5 | 工程质量 | 响应文件载明的质量标准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 | ||||
6 | 保修要求 | 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 | ||||
7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响应文件有效期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 ||||
8 | 工程量清单报价 | 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要求报价,是否与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一致,有无缺项、漏项、数量等 | ||||
8 | 工程量清单报价 |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 | ||||
9 | 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中标明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是否偏离,若有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 |||||
10 |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 10 项将导致无效响应。 | |||||
11 | 响应文件符合磋商文件所有条款、条件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 |||||
12 | 响应文件是否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13 | 商务技术文件的装订、签署、盖章 | 是否符合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第18条要求 | ||||
结论 | 合格或不合格 |
3、结论为“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轮评审。2、结论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备注:1、达到要求的标记“√”,未达到的标记“×”并注明其理由。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表附表4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检查项目供应商名称 | 详见磋商文件“采购需求” | 是否有不符合法律、法规情况(此栏填写“有”或“无”) | 结论 | 备注 |
1 | |||||
2 | |||||
3 |
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评审因素及标准附表5评审因素及标准磋商小组(签字/日期):
序号 | 评审因素(权重分) | 评 分 标 准 | ||
1 | 价格评价项(40分) | 40 |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40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总报价为基准价。 | |
2 | 技术评价项︵52分︶ | 采购需求响应 | 10 | 评标委员会将依据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对采购需求的响应程度进行评价,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计10分,正偏离的不加分,无偏离的不扣分。非实质性要求条款每负偏离一项1分、方案阐述不详、服务技术要求不清、提供材料不齐的等每处扣1分。 |
2 | 技术评价项︵52分︶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9 | 根据供应商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方案进行综合评价:方案思路清晰、规划详细、切实可行的9分;方案思路较清晰、规划较具体、合理且可行的7分;方案基本完整,满足文件需求的计5分;方案整体内容有欠缺、思路模糊不清晰略、可行性较差的计3分。 |
2 | 技术评价项︵52分︶ |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 7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及相关保证措施等内容进行评价,方案整体内容及措施具体完善、进度计划合理切实可行的计7分;方案内容及措施较完善、进度计划较合理且操作性较强的计5分;方案内容及措施基本可行的计3分;方案内容有缺陷、可行性较差的计1分。 |
2 | 技术评价项︵52分︶ | 质量保证措施 | 8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质量保障措施进行评价:整体内容及保证措施完善、切实可行的计8分;整体内容及保证措施较详细、可操作性较强的计6分;方案内容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计4分,方案内容及措施有缺陷、可行性较差的计2分。 |
2 | 技术评价项︵52分︶ | 安全保证措施 | 6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安全保障措施进行评价:整体内容及保证措施完善、切实可行的计6分;方案内容及保证措施基本可行的计4分,方案内容及措施有缺陷、可行性较差的计2分。 |
2 | 技术评价项︵52分︶ | 文明施工现场措施 | 6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文明施工措施进行评价:整体内容及措施完善、切实可行的计6分;方案内容及措施基本可行的计4分;方案内容及措施有缺陷、可行性较差的计2分。 |
2 | 技术评价项︵52分︶ | 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 6 | 根据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制定的环境保护措施进行评价:整体内容及措施完善、切实可行的计6分;方案内容及措施基本可行的计4分;方案内容及措施有缺陷、可行性较差的计2分。 |
3 | 商务评价项︵8分︶ | 类似业绩 | 3 | 供应商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工程业绩的,每提供1个类似工程业绩计1分,最多计3分。(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或成交/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不予计分。) |
3 | 商务评价项︵8分︶ | 管理水平 | 5 | 有完善严谨的管理制度(含项目机构设置情况、行政管理制度、安全保障制度等)和操作规程,管理科学、规范、标准:内容全面完善的计5分;内容较详细完善的计3分,内容一般基本符合的计1分,未提供的不计分。 |
合 计 | 100 |
1.项目信息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供应商(全称):(乙方)采购人(全称):(甲方)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1)合同金额小写:2.合同金额(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3)项目内容:(2)采购计划编号:(1)采购项目名称:
地点: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3)合同价格形式:。(2)具体标的见附件。大写: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2、预付款根据采购文件的约定,在合同签订前提交不超过合同金额10%的履约担保。1、。4.付款:方式:
(3)响应文件(2)成交通知书(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6.组成合同的文件□提请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7.合同生效(8)其他合同文件。(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5)专用合同条款(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合同订立地点: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本合同一式份,采购人执份,供应商执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8.合同份数本合同自生效。
开户银行:传真:传真:电话:电话: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按采购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对通用合同条款的原则性约定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二)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按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行业组织标准或示范文本合同格式确定。没有文本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采购项目特点自行拟定特定文本确定合同通用条款。(一)合同通用条款第二节合同条款帐号:
(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1.发包人职责为在(项目名称)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附件:安全生产合同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承包人职责(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终止。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应赔偿对方受到的全部损失并依法追究责任。3.违约责任(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第六章采购需求此格式供参考,具体以双方签订为准。年月日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5.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5、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工程,具体以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4、工期:30日历天3、工程概况:本项目拟对火田镇白石村Y414道路破损严重的路段进行路面换板,总面积约5675㎡。2、建设地点:茶陵县火田镇白石村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火田镇白石村Y414中修换板工程一、项目概况
4、环保要求:无污染事故。3、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2、质量等级:合格1、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以国家和行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依据达到合同约定的合格标准。二、实施要求6、承包方式:本工程采取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验收合格、包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包安全并从开工到竣工验收交付、工程保修等全过程的总承包方式。
3、湖南省交通厅交基建〔2019〕74号规定《关于调整湖南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人工工日单价及税金的通知》:人工工日(含机械工)103.86元/工日,借用13湘养护定额人工按68.91元/工日。2、交通部交公路发〔2018〕86号文发布的《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3832-2018)、《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3833-2018)。1、交通部交公路发〔2018〕86号文发布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预算编制方法》(JTGT3830-2018)。(一)控制价编制依据:三、报价说明5、缺陷责任期:12个月。
注:⑴供应商投标报价文件的投标总价应由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同时将该造价师注册证书复印件附在其投标文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属投标人本单位的,其注册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如委托他人编制投标报价,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造价咨询机构的资质证书和委托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同时由被委托人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盖其执业专用章,签字盖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注册单位名称应当与被委托人名称一致。(四)供应商可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三)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根据采购资料及图纸认真计算复核,如有少算、多算或漏算,应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3天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二)供应商的报价应是完成采购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4、材料价格:参照2022年第3期《茶陵县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的市场价格和2022年7月及第二季度交通建设工程主要材料参考价,具体单价见材料汇总表(缺项材料参照当前市场价)。3、工程取费标准:按茶陵县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取费标准执行。
附后四、工程清单工程用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国家现行材料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采购人对有关材料的品牌要求,且应有产品合格证、出厂证明书、合法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并经采购人现场代表确认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上。(五)材料部分⑶供应商投标报价文件应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预算表)填写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如有缺项、漏项、数量与磋商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其响应无效。⑵专项费、预备费(详见工程量清单或预算表)供应商不能更改,若有更改将作无效处理。
2.付款方式: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金额的75%;完成结算评审后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一年后如无质量问题,余款一次性无息付清。1.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凭正式税务发票。3、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条件2、验收要求: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按工程建设相关程序办理。1、质量保修: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保修。五、其他要求
第七章响应文件组成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与供应商磋商情况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包括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由磋商小组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磋商小组全体成员签字确认,成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应当在磋商文件中作出明确响应。带“★”条款为本项目实质性条款,如有偏离或缺漏,视为无效响应。4、供应商在磋商前应充分了解施工现场,施工过程中材料安排、施工安排、施工给周边带来的影响及沟通与协调等事项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解决,并不得影响施工质量及进度。3.在施工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及工程隐蔽前,事先通知相关部门共同核定,按程序及规定呈报相应部门及领导批示后才能作为结算依据。
表A.0.2-5 总预算表 | ||||||||||||
建设项目名称:茶陵县火田镇白石村 Y414中修换板工程-预算审核 | ||||||||||||
编制范围:茶陵县火田镇白石村 Y414中修换板工程预算审核 | 第 1 页 | 共 1 页 | 01表 | |||||||||
分项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金额(元) | 技术经济指标 | 各项费用比例(%) | 备注 | |||||
1 | 第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 | 项 | 1 | 建设项目路线总长度(主线长度) | ||||||||
103 | 路面工程 | km | 1 | |||||||||
LM02 | 水泥混凝土路面 | m2 | 5671.61 | |||||||||
LM0205 | 水泥混凝土面层 | m2 | 5671.61 | |||||||||
LM020501 | C30水泥混凝土 | m2 | 5671.61 | |||||||||
LM020502 | 钢筋 | t | 0.305 | |||||||||
LM06 | 旧路面处理 | m2 | 5671.61 | |||||||||
挖除旧路面(外运3km) | m2 | 5671.61 | ||||||||||
110 | 专项费用 | 元 | 12117 | |||||||||
11001 | 施工场地建设费 | 元 | ||||||||||
11002 | 安全生产费 | 元 | 12117 | |||||||||
2 | 第二部分 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费 | 公路公里 | ||||||||||
3 | 第三部分 工程建设其他费 | 公路公里 | ||||||||||
4 | 第四部分 预备费 | 公路公里 | ||||||||||
401 | 基本预备费 | 元 | ||||||||||
402 | 价差预备费 | 元 | ||||||||||
5 | 第一至四部分合计 | 公路公里 | ||||||||||
6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公路公里 | ||||||||||
7 | 公路基本造价 | 公路公里 | ||||||||||
编制: | 复核: |
三、保证金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一、磋商响应声明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两个部分:
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的提供)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施工组织设计七、施工组织设计(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一)报价一览表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五、采购需求/商务响应与偏离表
十、最后报价九、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它资料(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等证明材料(一)中小企业声明函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材料(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
索引表1资格审查索引表年月日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一、我方已详细审查磋商文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的全部内容,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提交资格证明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商务技术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响应文件电子文档:一份,参加该采购项目磋商,并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内容完整、真实。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一、磋商响应声明资格审查索引表
序号 | 磋商文件条款号 | 资格审查标准 | 证明材料 | 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
七、我方的联系方式:六、我方承诺在参与竞争性磋商过程中,若出现《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之情形,我方同意接受条款规定作出的处罚。五、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有关规定,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四、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三、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二、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地址:;邮编:;电话:;电子邮箱:。
姓名:性别:年龄: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主营:;兼营: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注册地址:注册号:
本人(姓名、职务)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磋商;(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日期:年月日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特此证明。
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代理人无转委托权。委托期限:。
1、供应商应按第二章要求提供下列证明材料须知四、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根据湘财购【2021】16号《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五条,本项目不需要提供投标保证金。三、保证金日期:年月
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磋商的,除应提交联合协议书(本节附4-4)外,参加联合体的各方均应提交上款资格证明材料。附件4-4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联合体形式的提供)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附件4-2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2)供应商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1)供应商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我单位依法进行纳税和社会保险申报并实际履行了义务。二、我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一、我单位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注册地点为,全称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和(项目名称)邀请公告的规定,我单位郑重声明如下: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资格声明(格式)
1、与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如下:七、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信息如下(如无,填写“无”):六、我单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我单位在参加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是指:达到处罚地行政处罚听证范围中“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四、我单位具有履行本项目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良好记录。
2、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1、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九、我单位无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八、我单位不属于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3、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如下:2、我单位直接控股的其他单位如下: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注:第二条“良好的商业信誉”是指供应商经营状况良好,无本资格声明第九条情形。我单位保证上述声明的事项都是真实的,如有虚假,我单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3、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公司企业规模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本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在前三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列入严重失信行为名单,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附件4-2-1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日期:年月日
机构代码、注册登记机构、日期、有效期、注册资本、地址、经济行业、经济性质年月日公司(单位)名称(盖章)¨本公司自愿入驻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遵守《湖南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湘财购〔2019〕27号),如违反承诺,同意金融机构将增信保证划缴国库(非电子卖场采购活动项目不需勾选)。
说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附件4-2-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说明: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者设备发票复印件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附件4-2-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授权代表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签字)、身份证号、手机号: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2)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注:1.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供应商应按本声明函内容和格式如实填写,未提供本声明函或不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其响应无效。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经研究,我们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申请参加(项目名称)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的竞争性磋商。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协议(格式)本项目不适用附件4-4:联合体协议(格式)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附件4-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参加磋商,履行成交义务和成交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响应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磋商和成交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成交后,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二、(某成员单位名称)为(联合体名称)牵头人。一、联合体基本信息:(各方公司名称、地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姓名)。
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成员二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牵头人名称(盖单位章):七、本协议书一式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第二部分商务技术文件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说明:1、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索引表2符合性审查索引表年月日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五、技术/商务响应与偏离表评审索引表索引表3评审索引表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序号 | 磋商文件条款号 | 审查内容及标准 | 磋商响应及证明材料 | 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响应及证明材料 | 响应文件对应内容的册及页码 |
序号 | 磋商文件条目号 | 技术/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技术/商务条款 | 响应与偏离 | 说明 |
六、报价一览表及报价文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2、属磋商文件规定可能变动的内容在“说明”栏中注明。说明:1、“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公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工程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整小写:元人民币整(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工期(日历天)质量等级项目经理备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工程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整小写:元人民币整(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工期(日历天)质量等级项目经理备注(一)报价一览表
(一)施工组织设计(格式自拟)七、施工组织设计(按磋商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填写。)(二)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日期:年月日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2)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3)保证质量措施;(4)保证安全措施;(5)文明施工现场措施;(6)环境保护管理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名称:说明:主要人员证书、类似项目证明资料等按第二章第3.1款或第六章要求提供。
姓 名 | 性 别 | |||||
职 务 | 职 称 | |||||
毕业学校、专业 | ||||||
身份证号 | 拟在本合同任职 | |||||
执业资格证 | 执业资格证书号 | |||||
近三年承担项目情况 | ||||||
时间 | 类似项目名称 | 担任职务 |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不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无需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附件8-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八、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备注:按《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不属于监狱企业的无需提供)监狱企业证明资料附件8-2监狱企业证明资料日期:单位名称(盖章):
优先采购产品清单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说明: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的,应按第二章磋商须知第39.5款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本章本节附页2“优先采购产品清单”,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不属于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无需提供)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附件8-3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3、栏目6“政策功能编码”是指货物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中国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湖南两型产品编号(货物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须填写一种)。2、栏目4“价格”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说明:1、本表用于计算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或两型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加分或者价格扣除。包号:包名称:委托代理编号:项目名称:
以下为投标人提供的政府采购优先采购产品,投标人对本表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1 | 2 | 3 | 4 | 5 | 6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价格(元) | 货物制造商名称 | 政策功能编码 |
节能产品 | |||||
小计 | / | / | / | ||
环境标志产品 | |||||
小计 | / | / | / | ||
两型产品 | |||||
小计 | / | / | / |
十、最后报价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资料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供应商(盖单位公章):4、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按第二章第13.7款规定修改本表相应内容。否则,评审时涉及本表所有优惠不予以考虑。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印章):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工程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整小写:元人民币整(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工期(日历天)质量等级项目经理备注项目名称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委托代理编号工程总报价大写:元人民币整小写:元人民币整(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工期(日历天)质量等级项目经理备注最后报价报价一览表
本单位承诺在进入交易中心后做到以下几点:本单位,于年月日参加项目的开标活动。疫情防控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2、请各供应商准备一个密封袋和三份空白的最后报价表(最后报价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最后报价在磋商现场手写),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密封递交。说明:1、最后报价需单独密封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日期:年月日
5、开评标结束后,本单位人员将迅速离场,不在公共区域内停留。4、本单位参与开标活动人员为非高风险区域人员,没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3、参加开标的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遵守交易中心场内各项规定。2、参与开标人员配合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人员信息核查登记、问询和劝导。对于有发烧、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坚决不进入开标现场。1、认真执行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
注:《疫情防控投标人进场交易承诺书》需单独递交,不得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年月日承诺人(公章):
工量清单详见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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