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天目湖生命康原北区特许经营项目
溧阳天目湖生命康原北区特许经营项目(7.0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溧阳天目湖生命康原北区特许经营项目已由常州溧阳市行政审批局批准,招标人为溧阳市人民政府古县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溧阳天目湖生命康原北区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天目湖生命康原新城核心板块北部,规划范围:东至天目湖大道,西至焦尾琴大道,南至梅岭玉大道,北至长深高速公路。
2.1.2项目概况:本项目统筹规划范围约5.35平方公里,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即中标人(即特许经营者)负责项目统筹规划范围内的全部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与移交,并通过运营收益实现投资合理回报,中标人在市场化经营条件下实现自负盈亏。
2.1.3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片区内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工程、生态基底工程、公建工程等。特许经营者后期估算总投资额约126.7亿元,其中建设投资约为112.81亿元。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政府及招标人审核通过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的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建设任务,并确保各项建成设施的规模、等级、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满足规划与设计标准与规范。
2.1.4合作期:整个合作期不超过30年。合作期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其中建设期约10年,单项工程竣工验收或投产运营后即进入运营期。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的设计文件深度符合《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6年版)、《关于在新建建筑中加快推广应用预制内外墙板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的通知》(苏建科[2017]43号文)的规定和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市政工程的设计文件深度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7年版) 》的规定和相关强制性设计标准或规范,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水利工程的设计文件深度满足相关强制性设计标准、规范及图审要求,并通过施工图审查合格。若有新规范、新标准等取代老规范及老标准等时,以最新的规范及标准为准。
(2)工程质量:合格。
(3)运营服务:满足招标人及《特许经营协议》中约定的运营服务质量要求,并通过年度运营绩效考核。
(4)其它相关服务应满足国家相关的质量要求。
2.1.6 其他:/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本项目,即中标人(即特许经营者)负责项目统筹规划范围内的全部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与移交,并通过运营收益实现投资合理回报,中标人在市场化经营条件下实现自负盈亏。中标人(即特许经营者)不单独设立项目公司,可通过公开招标或其他竞争性方式依法选择合适的合作单位实施本项目。
本项目特许经营服务的具体内容包括:
(1)规划策划
在项目合作期内,若本项目合作区域需要进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的优化、区域概念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策划工作,除招标前政府方已经聘请相关单位开展的部分外,其余由中标人负责,相关费用列入投资成本。在招标前政府方已经聘请相关单位开展的部分相关费用不列入投资成本,由政府方自行承担。
(2) 勘察设计
除本项目招标前政府方已经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外,其余各子项目需要进行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和优化等勘察设计工作的,由中标人负责完成,相关费用列入投资成本,在本项目中标人中标前政府方已经完成的勘察设计工作相关费用不列入投资成本,由政府方自行承担。
(3)投融资
负责片区内建设项目的投资及融资。合作范围内,由中标人完成特许经营范围内约定的具体子项目所需资金筹措,筹措的所有资金专项用于本项目。
中标人应严格按照政府及甲方审核通过的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的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建设任务,并确保各项建成设施的规模、等级、技术要求、质量要求满足规划与设计标准与规范
(4)建设
由中标人负责按照国家、行业相关规范,完成本项目建设(采购、施工)等具体实施工作,相关费用列入投资成本。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片区内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工程、生态基底工程、公建工程等
(5) 运营
各子项目进入运营期后,由中标人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运营维护,并拥有必要的商业资源(如广告、合作区域内服务设施等)经营开发收益权。
运营维护内容包括白龙池公园、邻里中心、美好生活中心、智慧灯杆、充电桩、停车场、屋顶光伏、绿化保洁等
(6)移交
项目运营期结束,中标人将项目设施及相关资产、权利无偿移交给招标人或其指定机构。
(7)其他特许经营内容
中标人及其依法承继人应依法取得项目建设范围内全部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涉及需采用招拍挂等公开竞争方式取得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中标人及其依法承继人须依法依规竞得所需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否则经招标人同意后调整建设内容。
其他特许经营内容指为完成本项目开发需要,经双方协商一致由中标人实施的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有效企业营业执照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资建设运营能力。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建设工程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3承担过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认定标准:/ ;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1月18日08时30分至投标截止日前;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7.0”中的“文件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2月7日09时30分。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见面开标)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办法。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溧阳市人民政府古县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市恒卓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地 址:
邮 编:213300 邮 编:213200
联 系 人:崔先生 联 系 人:段工
电 话:18251209999 电 话:1596120838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2023年1月18日
友情提醒:
1、本标段为“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7.0”项目,需要投标单位在“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7.0”(网址: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中注册、维护主体库信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通过“不见面”方式办好企业入库等投标相关事宜(详见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7.0 操作手册)。“常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7.0”使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访问入口 在 “ 常 州 市 工 程 交 易 网 ” 主 页 右 侧 ( 网 址 :http://58.216.50.99:8001/GC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 遇到操作问题或系统故障时,请在工作时间联系软件公司,联系方式如下:新点软件王工:0519-85588123 。
2 、 投 标 人 可 以 登 录 “ 常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交 易 系 统 7.0 ” ( 网 址 :http://58.216.50.99:8001/TPBidder)进行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的下载、招标控制价的下载、招投标答疑,同时应时刻关注常州市工程交易网“招标变更公告”栏目,查阅本次招投标可能存在的“重发公告、开标暂停、延期、终止”等相关信息,因未能及时了解相关最新信息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参加开评标活动,可在线观看开标及抽取系数过程。
4、为保障各投标人投标权益,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前登陆常州市工程交易网上的“常州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 V2.0”系统,如遇系统问题可致电:4009980000,因未能及时解密等系统问题所引起的投标失误责任由各投标人自负。在解密过程中,投标人在招标代理人发出解密指令后二十分钟内不能成功解密的视为该投标人自动放弃该项目的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请各投标单位在上传投标文件前,自行检查企业主体库中相关电子扫描件,如出现异常,请更新完善相关电子扫描件,确保主体库中相关电子扫描件可以正常查看和下载,保证数据可用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未及时更新导致的投标失误责任自负。
6、投标人或相关利益关系人提出异议或投诉的机构信息:
异议受理的机构信息:
(1)建设方名称:溧阳市人民政府古县街道办事处
(2)通讯地址:溧阳市茶亭古县南路58号
(3)联系电话:18251209999
(4)代理联系电话:15961208386
投诉受理的机构信息:
(1)行政监督部门:溧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造价招标办
(2)通讯地址:溧阳市琴园路8号,新政务服务中心4楼驻场监管室
(3)联系电话:0519-872098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