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码:0722-2022FE6381SZF-1
项目概况 全品类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构建及完善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DL2022002451
2.项目名称:全品类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构建及完善
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0,000.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全品类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构建及完善 |
1 |
项 |
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要求,深圳市已经建立了覆盖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各环节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垃圾分类实效不断提升。根据《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第5次环卫管理重点工作例会会议纪要》的要求,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职能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以此次机构职能调整为契机,以政策全面解读为基础,以现状问题为导向,构建和不断完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加强各环节的政策、技术、管理模式研究及优化,有助于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这一过程需要了解国内外垃圾分类政策和技术动态、掌握深圳市垃圾分类现状的专业化技术团队支持,因此特设立本项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合同延期:本项目服务期满后,招标方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6个月,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若主管部门有不同意见,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
7.服务属性:长期服务项目。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其他未列明行业中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他主体(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供应商必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3日9: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
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请点击),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二楼市政府采购业务窗口服务大厅;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12月13日9: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2年12月13日9:00(北京时间),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2022年12月13日 9:00-9: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网上操作咨询:咨询电话(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采购单位及供应商注册83938966,电子密钥83948165,业务受理83948182,质疑咨询83948143,预选竞价、网上商城、中介服务超市83948101,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采购业务和平台技术支持83938599,83948100,83938584。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2年12月8日17: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2年12月10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s://www.szggzy.com)“【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南】→【详细内容】”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zggzy.com),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zggzy.com)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7号
联系方式:0755-821125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
联系方式:0755-82077364转1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勰、伍定邦
电 话:0755-82077364转110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日
附件: 采购文件.DOCX:[SZDL2022002451-A]全品类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构建及完善.docx[SZDL2022002451-A]全品类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构建及完善.docx; 采购文件.SZCZF:[SZDL2022002451-A]全品类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构建及完善.szczf; 采购文件相关附件: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zip附录.中小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文件.zip; 采购文件.PDF:[SZDL2022002451-A]全品类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构建及完善.pdf[SZDL2022002451-A]全品类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构建及完善.pdf; 采购公告:SZDL2022002451-A全品类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构建及完善采购公告.pdfSZDL2022002451-A全品类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构建及完善采购公告.pdf;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 合同链接 | ||||||
(填写集中采 | (填写“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 | (精确到万元) | (填写合同 | |||||||
(填写集中采 | (填写“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 | (精确到万元) | 在中国政府 | |||||||
(填写集中采 | (填写“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 | (精确到万元) | 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 | |||||||
购目录以内或 | 联合体形式参 | (精确到万元) | 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 | |||||||
者采购限额标 | 加”或者“要求 | (精确到万元) | 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 | |||||||
准以上的采购 | 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 | (精确到万元) | 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 | |||||||
准以上的采购 | 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 | 有关联合体 | (精确到万元) | |||||||
项目) | 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 | 有关联合体 | (精确到万元) | |||||||
项目) | 协议或者分 | 合同分包”,除“采购项目全部 | (精确到万元) | |||||||
项目) | 协议或者分 | 预留”外,还应 | (精确到万元) | |||||||
项目) | 包意向协议) | 预留”外,还应 | (精确到万元) | |||||||
项目) | 包意向协议) | 当填写预留给中 | (精确到万元) | |||||||
项目) | 包意向协议) | 小企业的比例) | (精确到万元) | |||||||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n |
财库〔2017〕141 号\n |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n |
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n |
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n |
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合会:\n |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n |
《政府采购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n |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n |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n |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n |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n |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n |
服务协议;\n |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n |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n |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n |
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n |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n |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n |
注册商标的货物)。\n |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n |
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n |
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n |
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n |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n |
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n |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n |
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n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n |
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n |
会监督。\n |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n |
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n |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n |
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n |
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n |
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n |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n |
人就业政策的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n |
式。\n |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n |
议供货或者定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n |
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n |
性单位的产品。\n |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n |
府采购支持措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n |
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n |
七、本通知自 2017 年 10 月 1 日起执行。\n |
财政部\n民政部\n中国残疾人联合会\n |
2017 年 8 月 22 日\n |
项目编号: | SZDL2022002451 |
项目名称: | 全品类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构建及完善 |
包 号: | A |
项目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货币类型: | 人民币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 申请人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1 |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
2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的; |
3 |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4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函》的; |
5 |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
6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
7 |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
8 |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
9 | 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
10 | 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 |
11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
12 |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
13 |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
14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序号评分项权重1价格部分102技术部分43序号内容权重评分准则1实施方案12(一)评审内容:1.项目的认识与理解。2.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二)评分标准:1.投标文件满足评审内容情况,本项最高得 60 %分。(1)考察点全部满足,得 60 %分;(2)考察点未全部满足,每满足1点得 30 %分,本小项最高得 30 %分;(3)考察点全部不满足,不得分。2.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整体全面性、具体性、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加 40 %分。(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40%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30%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0%分。其他情况为差,不加分。2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12(一)评审内容:1.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2.项目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3.项目实施提出的相关合理化建议。(二)评分标准:1.投标文件满足评审内容情况,本项最高得 60 %分。(1)考察点全部满足,得 60 %分;(2)考察点未全部满足,每满足1点得 20 %分,本小项最高得 40 %分;(3)考察点全部不满足,不得分。2.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整体全面性、具体性、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加 40 %分。(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40%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30%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0%分。其他情况为差,不加分。3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9(一)评审内容(考察点):1.项目质量管理。2.项目进度安排以及完成时间。(二)评分标准:1.投标文件满足评审内容情况,本项最高得 60 %分。(1)考察点全部满足,得 60 %分;(2)考察点未全部满足,每满足1点得 30 %分,本小项最高得 30 %分;(3)考察点全部不满足,不得分。2.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整体全面性、具体性、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加 40 %分。(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40%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30%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0%分。其他情况为差,不加分。4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5评审内容:1.服务期满后主动离岗承诺,做好台账档案资料和设施设备移交,确保所有设施设备完好无损、满足正常使用;2.服务期满后与后续服务公司做好交接承诺;3.服务期满后,在后续服务单位未到位前的过渡期间仍按原合同服务承诺提供运营服务的承诺。提供所有承诺的得10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格式自拟。5违约承诺5评审内容:投标人需对如下内容进行承诺,并对承诺承担主体责任,以下内容任意一条未进行承诺的不得分。1.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2.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实际人员投入与投标文件相符;3.各项其他投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5.做好项目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6.各项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提供所有承诺的得10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格式自拟。3综合实力42序号内容权重评分准则1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10(一)评分内容:评审标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垃圾分类的监管与政策研究”的。提供一项证书得30%分,提供两项得60%分,提供三项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查询截图作为得分依据。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2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5(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11月1日至开标之日)具有和采购人需求相关的,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生活垃圾调查、调研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0%分,最高得40%分;生活垃圾相关研究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0%分,最高得40%分;生活垃圾相关标准制定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0%分,最高得40%分。以上合计不超过10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页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关键信息页需至少包括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页。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3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10(一)评分内容: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缴纳社保的在职员工,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环境保护类(含环境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生态评价及科研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否则不得分。具备以上条件后按以下分项得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30%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的得30%分。3、项目负责人具有由环境、环卫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的环境监理证书的得20%分。4、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生活垃圾分类调查研究工作的,得20%分。以上四项累计计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2.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等官方网站查询记录。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学信网等机构出具的证明)。国外学历证书在学信网无法查询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4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10(一)评分内容: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人数合计不得少于8人。其中报告编写人员不少于4人,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现场调查人员不少于4人,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未达到人数要求和学历要求的,本项不得分。满足上述条件按如下分项评分:1、项目团队有成员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满足此条件2人及以上得50%分,其他不得分。2、项目团队有成员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满足此条件2人及以上得50%分,其他不得分。以上两项累加计分,同一人员不得重复得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2.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等官方网站查询记录。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学信网等机构出具的证明)。国外学历或学位证书在学信网无法查询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5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5(一)评分内容:有垃圾分类相关发明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证书名称需包含“垃圾分类”),每提供1个得25%分,合计不超过10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6环保执行情况2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格式自拟)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4诚信情况5序号评分因素权重评分准则1诚信情况5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1 | 价格部分 | 10 | 2 | 技术部分 | 43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实施方案 | 12 | (一)评审内容:1.项目的认识与理解。2.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二)评分标准:1.投标文件满足评审内容情况,本项最高得 60 %分。(1)考察点全部满足,得 60 %分;(2)考察点未全部满足,每满足1点得 30 %分,本小项最高得 30 %分;(3)考察点全部不满足,不得分。2.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整体全面性、具体性、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加 40 %分。(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40%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30%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0%分。其他情况为差,不加分。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12 | (一)评审内容:1.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2.项目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3.项目实施提出的相关合理化建议。(二)评分标准:1.投标文件满足评审内容情况,本项最高得 60 %分。(1)考察点全部满足,得 60 %分;(2)考察点未全部满足,每满足1点得 20 %分,本小项最高得 40 %分;(3)考察点全部不满足,不得分。2.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整体全面性、具体性、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加 40 %分。(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40%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30%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0%分。其他情况为差,不加分。 | 3 |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 9 | (一)评审内容(考察点):1.项目质量管理。2.项目进度安排以及完成时间。(二)评分标准:1.投标文件满足评审内容情况,本项最高得 60 %分。(1)考察点全部满足,得 60 %分;(2)考察点未全部满足,每满足1点得 30 %分,本小项最高得 30 %分;(3)考察点全部不满足,不得分。2.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整体全面性、具体性、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加 40 %分。(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40%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30%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0%分。其他情况为差,不加分。 | 4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5 | 评审内容:1.服务期满后主动离岗承诺,做好台账档案资料和设施设备移交,确保所有设施设备完好无损、满足正常使用;2.服务期满后与后续服务公司做好交接承诺;3.服务期满后,在后续服务单位未到位前的过渡期间仍按原合同服务承诺提供运营服务的承诺。提供所有承诺的得10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格式自拟。 | 5 | 违约承诺 | 5 | 评审内容:投标人需对如下内容进行承诺,并对承诺承担主体责任,以下内容任意一条未进行承诺的不得分。1.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2.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实际人员投入与投标文件相符;3.各项其他投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5.做好项目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6.各项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提供所有承诺的得10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格式自拟。 | 3 | 综合实力 | 42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10 | (一)评分内容:评审标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垃圾分类的监管与政策研究”的。提供一项证书得30%分,提供两项得60%分,提供三项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查询截图作为得分依据。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2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5 |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11月1日至开标之日)具有和采购人需求相关的,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生活垃圾调查、调研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0%分,最高得40%分;生活垃圾相关研究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0%分,最高得40%分;生活垃圾相关标准制定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0%分,最高得40%分。以上合计不超过10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页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关键信息页需至少包括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页。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3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10 | (一)评分内容: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缴纳社保的在职员工,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环境保护类(含环境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生态评价及科研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否则不得分。具备以上条件后按以下分项得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30%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的得30%分。3、项目负责人具有由环境、环卫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的环境监理证书的得20%分。4、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生活垃圾分类调查研究工作的,得20%分。以上四项累计计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2.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等官方网站查询记录。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学信网等机构出具的证明)。国外学历证书在学信网无法查询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 4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10 | (一)评分内容: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人数合计不得少于8人。其中报告编写人员不少于4人,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现场调查人员不少于4人,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未达到人数要求和学历要求的,本项不得分。满足上述条件按如下分项评分:1、项目团队有成员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满足此条件2人及以上得50%分,其他不得分。2、项目团队有成员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满足此条件2人及以上得50%分,其他不得分。以上两项累加计分,同一人员不得重复得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2.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等官方网站查询记录。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学信网等机构出具的证明)。国外学历或学位证书在学信网无法查询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 5 |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5 | (一)评分内容:有垃圾分类相关发明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证书名称需包含“垃圾分类”),每提供1个得25%分,合计不超过10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6 | 环保执行情况 | 2 |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格式自拟)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 4 | 诚信情况 | 5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1 | 诚信情况 | 5 |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部分 | 10 | |||||||||||||||||||||||||||||||||||||||||||||||||||||||||||||||||||||||||||||||||||||||||||||||||||
2 | 技术部分 | 43 |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实施方案 | 12 | (一)评审内容:1.项目的认识与理解。2.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二)评分标准:1.投标文件满足评审内容情况,本项最高得 60 %分。(1)考察点全部满足,得 60 %分;(2)考察点未全部满足,每满足1点得 30 %分,本小项最高得 30 %分;(3)考察点全部不满足,不得分。2.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整体全面性、具体性、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加 40 %分。(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40%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30%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0%分。其他情况为差,不加分。 |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12 | (一)评审内容:1.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2.项目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3.项目实施提出的相关合理化建议。(二)评分标准:1.投标文件满足评审内容情况,本项最高得 60 %分。(1)考察点全部满足,得 60 %分;(2)考察点未全部满足,每满足1点得 20 %分,本小项最高得 40 %分;(3)考察点全部不满足,不得分。2.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整体全面性、具体性、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加 40 %分。(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40%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30%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0%分。其他情况为差,不加分。 | ||||||||||||||||||||||||||||||||||||||||||||||||||||||||||||||||||||||||||||||||||||||||||||||||||
3 |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 9 | (一)评审内容(考察点):1.项目质量管理。2.项目进度安排以及完成时间。(二)评分标准:1.投标文件满足评审内容情况,本项最高得 60 %分。(1)考察点全部满足,得 60 %分;(2)考察点未全部满足,每满足1点得 30 %分,本小项最高得 30 %分;(3)考察点全部不满足,不得分。2.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整体全面性、具体性、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加 40 %分。(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40%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30%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0%分。其他情况为差,不加分。 | ||||||||||||||||||||||||||||||||||||||||||||||||||||||||||||||||||||||||||||||||||||||||||||||||||
4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5 | 评审内容:1.服务期满后主动离岗承诺,做好台账档案资料和设施设备移交,确保所有设施设备完好无损、满足正常使用;2.服务期满后与后续服务公司做好交接承诺;3.服务期满后,在后续服务单位未到位前的过渡期间仍按原合同服务承诺提供运营服务的承诺。提供所有承诺的得10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格式自拟。 | ||||||||||||||||||||||||||||||||||||||||||||||||||||||||||||||||||||||||||||||||||||||||||||||||||
5 | 违约承诺 | 5 | 评审内容:投标人需对如下内容进行承诺,并对承诺承担主体责任,以下内容任意一条未进行承诺的不得分。1.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2.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实际人员投入与投标文件相符;3.各项其他投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5.做好项目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6.各项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提供所有承诺的得10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格式自拟。 | ||||||||||||||||||||||||||||||||||||||||||||||||||||||||||||||||||||||||||||||||||||||||||||||||||
3 | 综合实力 | 42 |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10 | (一)评分内容:评审标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垃圾分类的监管与政策研究”的。提供一项证书得30%分,提供两项得60%分,提供三项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查询截图作为得分依据。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2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5 |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11月1日至开标之日)具有和采购人需求相关的,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生活垃圾调查、调研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0%分,最高得40%分;生活垃圾相关研究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0%分,最高得40%分;生活垃圾相关标准制定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0%分,最高得40%分。以上合计不超过10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页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关键信息页需至少包括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页。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3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10 | (一)评分内容: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缴纳社保的在职员工,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环境保护类(含环境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生态评价及科研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否则不得分。具备以上条件后按以下分项得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30%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的得30%分。3、项目负责人具有由环境、环卫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的环境监理证书的得20%分。4、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生活垃圾分类调查研究工作的,得20%分。以上四项累计计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2.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等官方网站查询记录。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学信网等机构出具的证明)。国外学历证书在学信网无法查询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 ||||||||||||||||||||||||||||||||||||||||||||||||||||||||||||||||||||||||||||||||||||||||||||||||||
4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10 | (一)评分内容: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人数合计不得少于8人。其中报告编写人员不少于4人,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现场调查人员不少于4人,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未达到人数要求和学历要求的,本项不得分。满足上述条件按如下分项评分:1、项目团队有成员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满足此条件2人及以上得50%分,其他不得分。2、项目团队有成员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满足此条件2人及以上得50%分,其他不得分。以上两项累加计分,同一人员不得重复得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2.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等官方网站查询记录。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学信网等机构出具的证明)。国外学历或学位证书在学信网无法查询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 ||||||||||||||||||||||||||||||||||||||||||||||||||||||||||||||||||||||||||||||||||||||||||||||||||
5 |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5 | (一)评分内容:有垃圾分类相关发明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证书名称需包含“垃圾分类”),每提供1个得25%分,合计不超过10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6 | 环保执行情况 | 2 |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格式自拟)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 ||||||||||||||||||||||||||||||||||||||||||||||||||||||||||||||||||||||||||||||||||||||||||||||||||
4 | 诚信情况 | 5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诚信情况 | 5 |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投标函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情况介绍及资格要求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函评标优惠政策声明函(如有):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③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④含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声明函(如有)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违约承诺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环保执行情况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候选中标供应商数量 | 3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1 |
一、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二、评标优惠政策:(一)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他主体,价格不予扣减)(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服务,或者提供其他符合优惠主体资格条件企业制造的货物,对其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三)联合体投标且联合协议中明确约定优惠主体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总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为4% 。联合体各方均为优惠主体的,对其所投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本条不适用)。(四)优惠主体资格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以及《含有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声明函》等承诺性质的资料(声明函样式见“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的“四、投标人情况介绍”);监狱企业或者代理提供监狱企业货物的供应商如须享受优惠政策,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备注:本条所称货物是指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货物,或者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核心产品(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三、政策依据: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4.《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5.国务院《关于解决监狱企业困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03〕7号)。6.财政部印发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7.国家要求执行的其它政策文件。注:Ⅰ、除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特殊规定外,该招标文件中的其他规定不受影响。Ⅱ、证明文件的规定1.《中小企业声明函》,依据“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要求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标准(格式详见招标文件)。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依据财库〔2017〕141号文的要求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要求的投标人应提财库〔2017〕141号文规定格式。(格式详见招标文件)3.《监狱企业的证明》,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Ⅲ、关于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政策的规定1.中小企业价格扣除政策依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精神、本项目之“评分标准和准则”。2.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符合监狱企业的特殊规定特别提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的价格扣除政策只能享受一次,不可同时或兼得享受。 |
文件编码:0722-2022FE6381SZF-1项目概况全品类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构建及完善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ZDL20220024512.项目名称:全品类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构建及完善3.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0,000.00)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贰拾伍万元整(¥1,250,000.00)5.采购需求: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备注全品类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构建及完善1项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要求,深圳市已经建立了覆盖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各环节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垃圾分类实效不断提升。根据《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第5次环卫管理重点工作例会会议纪要》的要求,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职能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以此次机构职能调整为契机,以政策全面解读为基础,以现状问题为导向,构建和不断完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加强各环节的政策、技术、管理模式研究及优化,有助于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这一过程需要了解国内外垃圾分类政策和技术动态、掌握深圳市垃圾分类现状的专业化技术团队支持,因此特设立本项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合同延期:本项目服务期满后,招标方可根据中标供应商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6个月,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签。若主管部门有不同意见,以主管部门意见为准。7.服务属性:长期服务项目。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 其他未列明行业 中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视同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其他主体(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供应商必须为中型、小型或微型);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3日9:00(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地点: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凡已注册的深圳市网上政府采购供应商,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可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投标人如确定参加投标,首先要在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网上报名投标,方法为在网上办事子系统后点击“【招标公告】→【我要报名】”;如果网上报名后上传了投标文件,又不参加投标,应再到【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中进行“【撤回本次投标】”操作;如果是未注册为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的供应商,请先办理密钥(请点击),并前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绑定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东路70号雅枫国际酒店北侧二楼市政府采购业务窗口服务大厅;电子密钥办理咨询电话:0755-83948165),再进行投标报名。在网上报名后,点击“【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采购文件下载】”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1.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12月13日9:00(北京时间)之前上传到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具体操作为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递交投标(应答)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最大容量为100MB,超过此容量的文件将被拒绝。2.开标时间和地点:定于2022年12月13日9:00(北京时间),在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3.在线解密:投标人须在2022年12月13日 9:00-9:30期间进行解密,逾期未解密的作无效处理。解密方法: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使用本单位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同一个电子密钥,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开标及解密】”进行在线解密、查询开标情况。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 网上操作咨询:咨询电话(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采购单位及供应商注册 83938966,电子密钥 83948165,业务受理 83948182,质疑咨询 83948143,预选竞价、网上商城、中介服务超市83948101,货物类、工程类、服务类采购业务和平台技术支持83938599,83948100,83938584。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2022年12月8日17:00(北京时间)前,供应商如果认为采购文件存在不明确、不清晰和前后不一致等问题,可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fcg.szggzy.com:8081/)→“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用户网上办事子系统(http://zfcg.szggzy.com:8081/TPBidder/memberLogin)”,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提问】”功能点中填写需澄清内容。2022年12月10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采购文件澄清/修改情况在“【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澄清文件下载】”中公布,望投标人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s://www.szggzy.com)“【服务导航】→【政府采购】→【办事指南】→【详细内容】”所发布的质疑指引、质疑函模板填写质疑函并提交质疑材料。质疑材料可以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的,交邮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现场提交、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4.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zggzy.com),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szggzy.com)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1007号联系方式:0755-82112550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22楼联系方式:0755-82077364转110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凌勰、伍定邦电 话:0755-82077364转110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2022年12月2日 | 项目概况全品类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构建及完善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全品类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构建及完善 | 1 | 项 | 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要求,深圳市已经建立了覆盖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各环节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垃圾分类实效不断提升。根据《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第5次环卫管理重点工作例会会议纪要》的要求,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职能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以此次机构职能调整为契机,以政策全面解读为基础,以现状问题为导向,构建和不断完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加强各环节的政策、技术、管理模式研究及优化,有助于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这一过程需要了解国内外垃圾分类政策和技术动态、掌握深圳市垃圾分类现状的专业化技术团队支持,因此特设立本项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 |
项目概况全品类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构建及完善 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深圳政府采购智慧平台(http://zfcg.szggzy.com:8081/)下载获取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 | 备注 | |||||||
全品类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构建及完善 | 1 | 项 | 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要求,深圳市已经建立了覆盖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各环节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垃圾分类实效不断提升。根据《市城管和综合执法局第5次环卫管理重点工作例会会议纪要》的要求,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职能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以此次机构职能调整为契机,以政策全面解读为基础,以现状问题为导向,构建和不断完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加强各环节的政策、技术、管理模式研究及优化,有助于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这一过程需要了解国内外垃圾分类政策和技术动态、掌握深圳市垃圾分类现状的专业化技术团队支持,因此特设立本项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
序号 | 内 容 | 规 定 |
1 | 联合体投标 | 见《招标公告》中“申请人资格要求”部分的相关内容 |
2 | 投标有效期 | 12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3 |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 不允许 |
4 | 投标文件的投递 |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使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将编制好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100MB |
5 | 履约保证金 | 本项目不适用 |
序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1 | 具体技术要求、商务需求中带“★”要求 | 1 | 项 |
序号 | 采购计划编号 | 服务名称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1 | PLAN-2022-440300000-127008-18885 | 全品类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构建及完善 | ¥1,2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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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格式自定)稳岗企业(格式自定)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拟安排的项目负责 | 正文(公开部分)品口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泽左旋右旋书签切换 | 正文(公开部分)品口打开关闭另存打印手写验证全屏注释泽左旋右旋书签切换 |
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格式自定)稳岗企业(格式自定)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情况介绍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格式自定投标人获奖情况(格式自定)拟安排的项目负责 |
序号 | 需求内容 | 数量 | 单位 | 投标人响应情况 |
1 | 具体技术要求、商务需求中带“★”要求 | 1 | 项 |
序号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
2 | ||||||
3 | ||||||
4 | ||||||
.... | ||||||
合计 |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 | 投标文件条款 | 偏离情况 | 说明 |
1 | 本项目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的全部内容 | 完全满足本项目第二章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 |
采购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 ||||
中标金额 | 合同履约时间 | 自 至 | |||
履约情况评价 | 总体评价 | □ 优 □ 良 □ 中 □ 差 | |||
分项评价 | 质量方面 | □ 优 □ 良 □ 中 □ 差 | |||
价格方面 | □ 优 □ 良 □ 中 □ 差 | ||||
服务方面 | □ 优 □ 良 □ 中 □ 差 | ||||
时间方面 | □ 优 □ 良 □ 中 □ 差 | ||||
环境保护 | □ 优 □ 良 □ 中 □ 差 | ||||
其他 | 评价内容为:评价等级为: □ 优 □ 良 □ 中 □ 差 | ||||
具体情况说明 | |||||
采购人意见(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
中标金额 | 各类型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费率 |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万元(含)-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万元(含)-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万元(含)-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含)-1亿元 | 0.25% | 0.1% | 0.2% |
1亿元(含)-5亿元 | 0.05% | 0.05% | 0.05% |
5亿元(含)-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亿元(含)-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亿元(含)-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亿元(含)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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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正文(信 | 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 | 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 | 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 | 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 | 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 | 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 | 1批量转换2预览标书4完成序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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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生成投标文件3分项报价清单重新转换 | 查看/打印 | 标书签章 | |||||||||
口生成投标文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是约承诺函 | 标书信息确认X名称数值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 | 重新转换 | 查看/打印 | 标书签章 | |||||||
标书信息确认X名称数值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 | 查看/打印 | 标书签章 | |||||||||
投标人情况介绍质物说明一览表 | 标书信息确认X名称数值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 | 重新转换重新转换 | 查看/打印查看/打印 | 标书签章 | |||||||
7商务需求偏高表重新转换 | 查看/打印 | 标书签章 | |||||||||
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 | 查看/打印 | 标书签章 | |||||||||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重新转换 | 查看/打印 | 标书签章 | |||||||||
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委提醒:标书确认信息为开标信息,请确保和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可能会有废标风险! | 重新转换 | 查看/打印 | 标书签章 | ||||||||
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生成标书后进行完整性检查重新转换 | 查看/打印 | 标书签章 | |||||||||
12项目实施方窗 | 确定取消 | 重新转换 | 查看/打印 | ||||||||
13售后服务方案 | 重新转换 | 查看/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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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生成投标文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是约承诺函 | 标书信息确认X名称数值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 | 重新转换 | 查看/打印 | 标书签章 | |||||||
标书信息确认X名称数值单位投标报价大写元投标报价小写元 | 查看/打印 | 标书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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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商务需求偏高表重新转换 | 查看/打印 | 标书签章 | |||||||||
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重新转换 | 查看/打印 | 标书签章 | |||||||||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重新转换 | 查看/打印 | 标书签章 | |||||||||
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重委提醒:标书确认信息为开标信息,请确保和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可能会有废标风险! | 重新转换 | 查看/打印 | 标书签章 | ||||||||
11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生成标书后进行完整性检查重新转换 | 查看/打印 | 标书签章 | |||||||||
12项目实施方窗 | 确定取消 | 重新转换 | 查看/打印 | ||||||||
13售后服务方案 | 重新转换 | 查看/打印 |
日回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 | 日回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 | 日回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 | 日回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 | 日回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 | 日回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 | 日回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 | 日回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 | 日回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 | 日回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 | 日回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 | 日回新建工程打开工程保存工程CA认证系统登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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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生成中,请精候.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 | 文件生成中,请精候.已完成检查,准备文件写入 | 重新转换重新转换 | 查看/打印查看/打印 | 查看/打印查看/打印 | |||||||
重新转换重新转换 | 查看/打印查看/打印 | 查看/打印查看/打印 | |||||||||
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题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投标人情况介绍5货物说明一览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5技术规格偏高表7商务需求偏高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X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消应情况表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确定取消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 | 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题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投标人情况介绍5货物说明一览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5技术规格偏高表7商务需求偏高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X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消应情况表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确定取消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 | 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题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投标人情况介绍5货物说明一览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5技术规格偏高表7商务需求偏高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X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消应情况表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确定取消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 | 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题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投标人情况介绍5货物说明一览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5技术规格偏高表7商务需求偏高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X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消应情况表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确定取消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 | 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题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投标人情况介绍5货物说明一览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5技术规格偏高表7商务需求偏高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X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消应情况表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确定取消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 | 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题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投标人情况介绍5货物说明一览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5技术规格偏高表7商务需求偏高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X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消应情况表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确定取消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 | 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题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投标人情况介绍5货物说明一览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5技术规格偏高表7商务需求偏高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X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消应情况表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确定取消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 | 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题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投标人情况介绍5货物说明一览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5技术规格偏高表7商务需求偏高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X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消应情况表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确定取消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 | 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题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投标人情况介绍5货物说明一览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5技术规格偏高表7商务需求偏高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X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消应情况表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确定取消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 | 1投标函重新转换查看/打印2政府采购投标及题约承诺函3分项报价清单投标人情况介绍5货物说明一览表重新转换查看/打印5技术规格偏高表7商务需求偏高表8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密码输入框口X10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新转换查看/打印11实质性条款消应情况表密码:重新转换查看/打印12项目实施方案重新转换查看/打印确定取消查看/打印13售后服务方案重新转换 | ||
就当前状态:生成投标文件 | 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 深圳市区政府采购智慧平台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 合同链接 |
(填写“采购项 | (填写合同 在中国政府 采购网公开的网址 ,合同 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 |||
目整体预留”、 | ||||
“设置专门采购 | ||||
(填写集中采 | 包”、“要求以 | |||
购目录以内或 | 联合体形式参 | (精确到万元) | ||
者采购限额标 | 加”或者“要求 | |||
准以上的采购项目 | 合同分包”,除 | |||
“采购项目全部 | ||||
预留”外,还应 | ||||
当填写预留给中 | ||||
小企业的比例) | ||||
…… | …… | …… | …… | ……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 | 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
交通运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
信息传输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一)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
(二)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
(三)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
(四)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
(五)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
(六)恶意投诉的; |
(七)向采购项目相关人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
(八)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
(九)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 |
序号 | 内容 | ||||
1 | 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所列的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资料(详见招标公告申请人资格要求) |
序号 | 内容 | ||||
1 | 将一个包或一个标段的内容拆开投标; | ||||
2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函》的; | ||||
3 | 对同一项目投标时,提供两套以上的投标方案(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 ||||
4 |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真实性承诺函》的; | ||||
5 | 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 ||||
6 |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提供的说明材料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审委员会的意见); | ||||
7 | 所投产品、工程、服务在商务、技术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是否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实质性条款响应情况表》做出评判); | ||||
8 | 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样式填写《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进行承诺;未按招标文件对投标文件组成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的(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 | ||||
9 | 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目或对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清单项目及数量进行修改; | ||||
10 | 投标文件存在列放位置错误,导致属于信息公开情形的没有被公开; | ||||
11 |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带病毒; | ||||
12 | 投标文件用不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的; | ||||
13 | 误选了非本项目的最新加密规则文件,导致投标文件不能在开标时解密; | ||||
14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序号 | 评分项 | 评分项 | 评分项 | 权重 |
1 | 价格部分 | 价格部分 | 价格部分 | 10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实施方案 | 12 | (一)评审内容:1.项目的认识与理解。2.工作方法和工作流程。(二)评分标准:1.投标文件满足评审内容情况,本项最高得60%分。(1)考察点全部满足,得60%分;(2)考察点未全部满足,每满足1点得30%分,本小项最高得30%分;(3)考察点全部不满足,不得分。2.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整体全面性、具体性、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加40%分。(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40%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30%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0%分。其他情况为差,不加分。 | |
2 | 技术部分 | 技术部分 | 技术部分 | 43 |
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12 | (一)评审内容:1.项目重点、难点的分析。2.项目重点、难点的应对措施。3.项目实施提出的相关合理化建议。(二)评分标准:1.投标文件满足评审内容情况,本项最高得60%分。(1)考察点全部满足,得60%分;(2)考察点未全部满足,每满足1点得20%分,本小项最高得40%分;(3)考察点全部不满足,不得分。2.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整体全面性、具体性、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加40%分。(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40%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30%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0%分。其他情况为差,不加分。 | |
3 | 质量(完成时间、 | 9 | (一)评审内容(考察点): |
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 1.项目质量管理。2.项目进度安排以及完成时间。(二)评分标准:1.投标文件满足评审内容情况,本项最高得60%分。(1)考察点全部满足,得60%分;(2)考察点未全部满足,每满足1点得30%分,本小项最高得30%分;(3)考察点全部不满足,不得分。2.在此基础上,根据方案整体全面性、具体性、针对性、合理性、可操作性进行评分,本项最高加40%分。(1)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全面;(2)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具体;(3)投标文件响应内容针对性强;(4)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科学合理;(5)投标文件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满足以上五项要求的评价为优,加40%分。满足以上四项要求的评价为良,加30%分。满足以上三项要求的评价为中,加10%分。其他情况为差,不加分。 | |||
4 |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5 | 评审内容:1.服务期满后主动离岗承诺,做好台账档案资料和设施设备移交,确保所有设施设备完好无损、满足正常使用;2.服务期满后与后续服务公司做好交接承诺;3.服务期满后,在后续服务单位未到位前的过渡期间仍按原合同服务承诺提供运营服务的承诺。提供所有承诺的得10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格式自拟。 | |
5 | 违约承诺 | 5 | 评审内容:投标人需对如下内容进行承诺,并对承诺承担主体责任,以下内容任意一条未进行承诺的不得分。1.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2.人员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配置,实际人员投入与投标文件相符;3.各项其他投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切实履行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5.做好项目突发应急事件处置工作;6.各项工作开展严格按照相关标准执行;提供所有承诺的得100%分,不提供的不得分。格式自拟。 | |
3 | 综合实力 | 综合实力 | 综合实力 | 42 |
序号 | 内容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投标人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 10 | (一)评分内容:评审标准: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垃圾分类的监管与政策研究”的。提供一项证书得30%分,提供两项得60%分,提供三项得10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以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http://www.cnca.gov.cn/)查询截图作为得分依据。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 |
2 |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 5 | (一)评分内容: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9年11月1日至开标之日)具有和采购人需求相关的,区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委托的生活垃圾调查、调研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0%分,最高得40%分;生活垃圾相关研究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0%分,最高得40%分;生活垃圾相关标准制定类项目,每提供一个得20%分,最高得40%分。以上合计不超过10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页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关键信息页需至少包括合同甲方公章(或甲方业务章)页。2.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3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一人) | 10 | (一)评分内容: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缴纳社保的在职员工,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环境保护类(含环境工程、环境卫生工程、环境管理、环境监测、环境生态评价及科研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否则不得分。具备以上条件后按以下分项得分: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证书的得30%分。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的得30%分。3、项目负责人具有由环境、环卫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发的环境监理证书的得20%分。4、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生活垃圾分类调查研究工作的,得20%分。以上四项累计计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2.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等官方网站查询记录。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学信网等机构出具的证明)。国外学历证书在学信网无法查询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 |
4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主要技术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 10 | (一)评分内容:拟投入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中,人数合计不得少于8人。其中报告编写人员不少于4人,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现场调查人员不少于4人,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未达到人数要求和学历要求的,本项不得分。满足上述条件按如下分项评分:1、项目团队有成员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环境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满足此条件2人及以上得50%分,其他不得分。2、项目团队有成员同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环境类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满足此条件2人及以上得50%分,其他不得分。以上两项累加计分,同一人员不得重复得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通过投标人缴纳的近三个月(2022年8月至2022年10月,由于社保部门原因最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无法提供的可往前顺延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作为本单位员工的证明依据。2.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等官方网站查询记录。较早颁发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查询的,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毕业院校、人社部门、学信网等机构出具的证明)。国外学历或学位证书在学信网无法查询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3.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4.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 |
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 ||||
5 | 投标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 | 5 | (一)评分内容:有垃圾分类相关发明专利证书或实用新型专利证书的(证书名称需包含“垃圾分类”),每提供1个得25%分,合计不超过100%分。(二)评分依据:1.要求提供有效的产权(专利)证书等证明材料作为得分依据。2.以上资料均要求提供扫描件(或官方网站截图),原件备查。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6 | 环保执行情况 | 2 | 要求投标人就是否受过环保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作为得分依据;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格式自拟)作为依据;若隐瞒情况虚假应标将导致投标无效并报主管部门处理。采取客观化评分;受过行政处罚不得分。 | |
4 | 诚信情况 | 诚信情况 | 诚信情况 | 5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诚信情况 | 5 | 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 |
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留选项 | 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 | 合同链接 |
(填写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合同分包”,除 | (填写“采购项目整体预留”、“设置专门采购包”、“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采购项目全部预留”外,还应当填写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 | (精确到万元) | (填写合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的网址,合同中应当包含有关联合体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 |
…… | …… | …… | …… | …… |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
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国家统计局 |
各调查总队: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已正式实施,现对2011年制定的《统计上 |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保持原有的分类原则、方法、结构框架和适 |
用范围,仅将所涉及的行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和《国民经济 |
行业分类》(GB/T4754—2017)的对应关系,进行相应调整,形成《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 |
业划分办法(2017)》。现将《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印发给你们,请 |
在统计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
附件:《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修订说明 |
国家统计局 |
2017年12月28日 |
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
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 |
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
(GB/T4754-2017)为基础,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
二、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种组织形式的法人企业或单 |
位。个体工商户参照本办法进行划分。 |
三、本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农、林、牧、渔业,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
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 |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 |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15个 |
行业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
四、本办法按照行业门类、大类、中类和组合类别,依据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 |
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我国的企业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微型等四种类型。具体划分 |
标准见附表。 |
五、企业划分由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 |
调整。 |
六、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国家统计局2011年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 |
分办法》(国统字〔2011〕75号)同时废止。 |
附表: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
附表 |
行业名称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大型 | 中型 | 小型 | 微型 |
农、林、牧、渔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50≤Y<500 | Y<50 |
工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工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2000≤Y<40000 | 300≤Y<2000 | Y<300 |
建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80000 | 6000≤Y<80000 | 300≤Y<6000 | Y<300 |
建筑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80000 | 5000≤Z<80000 | 300≤Z<5000 | Z<300 |
批发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20≤X<200 | 5≤X<20 | X<5 |
批发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40000 | 5000≤Y<40000 | 1000≤Y<5000Y<1000 | |
零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50≤X<300 | 10≤X<50 | X<10 |
零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 | 500≤Y<20000 | 100≤Y<500 | Y<100 |
交通运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交通运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3000≤Y<30000 | 200≤Y<3000 | Y<200 |
仓储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 | 100≤X<200 | 20≤X<100 | X<20 |
仓储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1000≤Y<30000 | 100≤Y<1000 | Y<100 |
邮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20≤X<300 | X<20 |
邮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30000 | 2000≤Y<30000 | 100≤Y<2000 | Y<100 |
住宿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住宿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餐饮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餐饮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2000≤Y<10000 | 100≤Y<2000 | Y<100 |
信息传输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2000 | 100≤X<2000 | 10≤X<100 | X<10 |
信息传输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0 | 1000≤Y<100000 | 100≤Y<1000 | Y<10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10000 | 1000≤Y<10000 | 50≤Y<1000 | Y<5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200000 | 1000≤Y<200000 | 100≤Y<1000 | Y<1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0000 | 5000≤Z<10000 | 2000≤Z<5000 | Z<2000 |
物业管理 | 从业人员(X) | 人 | X≥1000 | 300≤X<1000 | 100≤X<300 | X<100 |
物业管理 | 营业收入(Y) | 万元 | Y≥5000 | 1000≤Y<5000 | 500≤Y<1000 | Y<5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资产总额(Z) | 万元 | Z≥120000 | 8000≤Z<120000 | 100≤Z<8000 | Z<1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从业人员(X) | 人 | X≥300 | 100≤X<300 | 10≤X<100 | X<10 |
说明: | 说明: | 说明: | 说明: | 说明: | 说明: | 说明: |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 |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 |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 |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 |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 |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 |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须满 |
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 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 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 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 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 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 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 |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 |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 |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 |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 |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 |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 |
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 | 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 | 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 | 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 | 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 | 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 | 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 |
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
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 | 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 | 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 | 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 | 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 | 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 | 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 |
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 |
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房地产中介服 |
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 |
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 |
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 |
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 |
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 |
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
财库〔2017〕141号 |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 |
高法院,高检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 |
政厅(局)、民政厅(局)、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残疾人联 |
合会: |
为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权益,依照《政府采购法》、 |
《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现就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通知如下: |
一、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 |
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 |
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
(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 |
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 |
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 |
雇员人数。 |
二、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 |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 |
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 |
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 |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 |
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 三、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 |
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 | 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 |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 | 四、采购人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或者服务,因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的 |
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 需要,依法履行有关报批程序后,可采用公开招标以外的采购方式。 |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 | 五、对于满足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集中采购机构可直接纳入协议供货或者定 |
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 | 点采购范围。各地区建设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电子商城、网上超市等应当设立残疾人福利 |
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 性单位产品专栏。鼓励采购人优先选择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产品。 |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 | 六、省级财政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区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细化政府采购支持措 |
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 | 施。对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条件的残疾人辅助性就业机构,可通过上述措施予以支持。各 |
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 地制定的有关文件应当报财政部备案。 |
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 七、本通知自2017年10月1日起执行。 |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
2017年8月22日 | 2017年8月22日 |
附件 | 附件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 |
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 | 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 |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 |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单位名称(盖章): | |
日期: |
标的名称数量单位简要技术需求备注 |
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要求,深圳市已经建立了覆盖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理各环节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垃圾分类实效不断提点工作例会会议纪要》的要求,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全品类全过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构职能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以此次机管理体系构建及完善构职能调整为契机,以政策全面解读为基础,以现状问题为导向,构建和不断完善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加强各环节的政策、技术、管理模式进。这一过程需要了解国内外垃圾分类政策和技术动态、掌握深圳市垃圾分类现状的专业化技术团队支持,因此特设立本项目。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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