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平湖市财政局平财采确临[2019]214号确认书批准,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共平湖市委宣传部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ZJXDZCY-PH2019-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项 |
采购内容 |
入围数量 |
备注 |
1 |
平湖市创建办户外广告(公交车站台宣传画布、绿化带立牌、草坪插牌)设计制作项目的服务采购项目 |
2~3家 |
详见第二章招标项目需求 |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条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有设计、制作国内户外广告宣传兼自有媒介广告发布的企业等,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六、报名及磋商文件的获取
1.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报名时间:2019年03月15日起至2019年03月22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4.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现场报名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报名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说明:
①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login.zcy.gov.cn/login (“政采云用户”登录后进行报名)
②未注册的投标人: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后再行报名
注册地址:http://www.zjzfcg.gov.cn/new/
③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5.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网上自行下载。
网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磋商文件以附件形式附于招标公告下,请自行下载)
6.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投标单位可在开标现场缴纳磋商文件费或至平湖市胜利路129号建工大厦B幢四楼(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认购纸质版磋商文件。
七、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
2.投标人应于2019年03月25日17时前交至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磋商保证金帐户。
3.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网银转账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
银行帐号:358 620 100 100 091 64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
4.未按时足额缴纳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磋商保证金以汇票方式交纳的,请在认购纸质版磋商文件时一同递交;经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门确认磋商保证金到帐后,请在开标现场换取磋商保证金收据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9年03月26日13时30分前将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九、磋商响应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9年03月26日13时30分在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开标室(浙江省平湖市池海路和新华路交叉口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招标公告发布于: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和平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tb.pinghu.gov.cn)
十一、质疑和投诉
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之前提出);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3、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平湖分公司;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573-85570017。
4、投诉受理地点:平湖市财政局;联系人:阮先生;联系电话:0573-85013033。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中共平湖市委宣传部(市创建办)
联系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3-85821909
地址:平湖市新华南路408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勋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0573-85570017
地点:桐乡市振东新区振兴东路金东大厦1幢5F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平湖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人:阮先生
投诉电话:0573-85013033
地址:平湖市望湖路318号
- 友情提示:
-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