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怡景金墩龙庭(一期)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询价采购项目(二次采购)-询价采购公告
金额
153.2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zb-2024-01671
预算金额153.2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询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怡景金墩龙庭(一期)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询价采购项目(二次采购)询价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询价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价。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怡景金墩龙庭(一期)弱电智能化系统工程询价采购项目(二次采购)

1.2.询价编号:ZY-ZB-2024-0167

1.3.询价人:广东众源投资有限公司

1.4.项目实施单位:高州市怡景山庄有限公司

1.5.采购服务平台:广东众源投资有限公司成本招采部

1.6.采购模式:专项采购

1.7.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1.8.资金来源:已落实

1.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0.项目最高限价:153.23万元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2.1建筑工程概况:本期工程建筑面积:143146.06m2。其中地下室30505.87㎡,地上112640.19㎡。地上主楼设置为3#、4#、5#、6#、7#、8#、9#栋,建筑最大高度为100米,其中8#栋9#栋为31层,其余为32层;地上总户数为709户。地下室共2层,用途为商铺及停车场。每栋主楼设置2台电梯共14台乘客电梯,地下室商业区设有1台疏散电梯。监控总控制室设在3号楼首层。地下室负一、负二各有一个车辆出入口,小区正门设行人出入口。

2.2本次询价内容为建设以下各系统工程:闭路电视监控系统(已含高空抛物子系统)、门禁管理系统、停车场系统、楼宇对讲系统、公共广播背景音乐系统、机房设备、电梯五方通话工程、三网通(三网合一)工程等。

2.3项目地点:广东省高州市山美街道兴教路北侧怡景金墩龙庭(一期)。

3.采购范围

3.1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3.2采购内容、规模、设备参数性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方案图。

3.2工期:总工期为600天(日历天)。拟于2024年*月*日开工(最终开工时间以甲方签发开工令为准)。因主体工程分段及分栋施工的原因,施工场地或作业面会分段进行移交。报价人在报价时需考虑工期对报价的影响。

3.5交货地点:广东省高州市山美街道兴教路北侧怡景金墩龙庭(一期)。

4.供应商资质要求

4.1报价人合格条件要求:

①报价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设备招标中同时投标。

②报价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报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查询关于投标单位的相关企业信息,没有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名单;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此项要求报价人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

④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近三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此项要求报价人提供2021至2023年连续三年的财务报告或者报表)。

⑤若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南方电网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或广东众源投资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或广东众源投资有限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4.2报价人需提供同类业绩合同和技术监督部门(或建设单位)确认的验收报告(或验收证明 )。

4.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报价人需按照规定格式和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详见本项目询价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5.报名及询价文件获取

5.1本项目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ecsg.com.cn/)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报名时间内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交报名资料,无须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5.2获取采购文件流程:供应商登录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提交报名资料并填写供应商信息后(信息至少包括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和邮箱),可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重要提醒: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购买及报价,请在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预留充足时间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平台”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子采购交易平台购买采购文件。(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注册流程:登录https://ecsg.com.cn/后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注册,详见平台注册指引)。

供应商登记及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4。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5.3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5.4本项目按项目报名。

5.5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6.响应文件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6.1.1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递交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

6.1.2本项目只接受电子响应文件,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不予以受理,报价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6.2 响应文件递交及评审安排:

6.2.1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2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8月28日17时00分00秒。

6.2.2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24年8月22日09时00分00秒至2024年8月29日09时00分00秒。

6.2.3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

6.2.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09时00分00秒。

6.2.5开标地点: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

6.3采购文件澄清安排:

6.3.1澄清提问截止时间:在2024年8月28日17时00分00秒前提出。

6.3.2澄清提问形式: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登录网址:https://ecsg.com.cn)提交。

6.4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6.4.1逾期上传递交的。

6.4.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响应文件。

6.4.3如有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保证金。

6.4.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

6.4.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上传的。

6.4.6开启过程中,响应文件无法打开、无法解密或导入的。

6.5投标人如存在以下任一情形,由评审工作小组对其作否决投标处理:

6.5.1与其他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6.5.2与其他投标人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6.5.3与其他投标人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存在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投标人响应该采购项目(即同一项目编号的所有标的/标包/标段)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如经查实投标人存在围标串标情形的,将依据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对相关投标人实施不接受投标处罚。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仅在南方电网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ecsg.com.cn)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报价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等事宜。

8.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人民北路50号大院众源大厦5楼502评标室

成本招采部联系人:吴工 电话:0668-2882651

联系邮箱:zhongyuanzbzx@gdzytz.onaliyun.com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9.监督和投诉

9.1.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众源投资有限公司监审法务部

地址:广东省茂名市人民北路50号大院众源大厦

邮编:525000

联系电话:0668-8386896

9.2.投诉提交方式

各报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推荐中标结果存在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公示期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公示期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盖单位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9.3.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9.3.1投诉人不是招标报价活动的参与者,或报价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招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9.3.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9.3.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9.3.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9.3.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9.3.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9.3.7涉及招标报价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报价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9.4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采购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众源投资有限公司组织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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