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304-330726-04-01-366987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薛振刚
招标代理机构浦江县社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松峰13967951722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盈旺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   已由  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项目代码2304-330726-04-01-366987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浙江浦盈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浙江浦盈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机构为 浦江县社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行政监督部门为 浦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浙江省金华市浦江县黄宅镇。总用地面积约331355M2,总建筑面积约878841M2。其中一期总用地面积约235089M2,总建筑面积约426631M2(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0387M2),包括新建6幢厂房(含1幢仓库),7幢宿舍楼,1幢实验楼,1幢食堂以及变电所、门卫、设备房、危化危废库、固废库、垃圾房等配套建筑。一期工程总概算约30亿元,其中建安工程(含设备购置费)造价约25亿元。
2.2本次招标范围:采用EPC总承包方式招标,招标范围包括盈旺新能源精密结构件项目(一期)的设计、采购、施工和总承包管理服务等(含项目地块周边市政绿化配套工程)。具体包括:
(1)设计部分:在已有初步设计的基础上完成编制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以及施工现场配合等服务。设计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建筑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精装修设计、幕墙和门窗设计、边坡及基坑围护设计、泛光照明设计、建筑节能专项设计、危大工程设计、消防设计(含气体消防)、暖通设计、建筑智能化设计、交通标志标线设计、标识标牌及导示设计、市政及室外配套所有管线综合设计、景观绿化设计、围墙、海绵设计、专用变电所设计、降压站设计、污水站处理工艺设计、厨房设计,燃气、电信、华数、联通及移动(设计范围包含运营商的相关设计内容,此类设计可由总承包单位自行依法分包并向发包人备案)的设计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涉及本项目所有的专项设计以及相关的深化设计以及本项目所涉及的技术经济分析、竣工图编制等(不含项目地块周边市政绿化配套的设计)。
(2)采购部分:包括所有工程材料、设备的采购、保管、安装、调试、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保修服务等。含中央空调系统、生产工艺冷却水系统、空压系统、真空系统、废气处理系统、35KV变电站、变压器、锅炉等设备设施等。以下设备未包括在本次总承包范围内:食堂厨具、办公家具、宿舍家具、宿舍空调、废水处理系统等。
(3)施工部分:包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建筑工程、安装工程、总图工程(室外工程)、项目地块周边市政绿化配套等,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围墙、土石方、基础、建筑、结构、安装(给排水、暖通、动力管道、洁净装修、电气、建筑智能化、电梯等)、厂房二装、宿舍楼装修、综合楼精装修、消防(消火栓和喷淋系统)、配套市政及景观绿化等工作内容及可能涉及市场垄断或独家供应的需由总承包单位自行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所需施工费用由总承包单位承担)如:自来水、燃气、通信、高压供电等工作内容。
(4)总承包管理服务范围:包括施工全过程管理、尚未完成的前期手续的办理、协助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含各专项验收)、提供移交、备案、产权证等相关资料及保修服务。
2.3计划总工期: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其中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图审,施工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厂房3、厂房6(其中厂房3须完成土建、安装、精装修等全部内容并交付使用;厂房6完成主体工程)。
2.4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同时具备下列(1)、(2)资质的独立法人(或组成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1)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专业甲级资质;
(2)施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拟派项目负责人由牵头单位人员委派;
3.2.2☑联合体数量不超过 3 个;
3.2.3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2.4☑其他:①联合体牵头人由具备上述3.1条设计要求的单位担任;②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本企业名义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参加投标;③联合体投标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应与其资质相对应,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与本次投标相关的所有资料;⑤联合体投标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保证金,且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⑥联合体投标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各成员的有关证件和资料。
3.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施工的单位须具备);
3.4□自 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 (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3.5☑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施工的单位须具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 执业资格;□ 工程类  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均不得兼任;(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
3.7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 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负责设计的单位须具备);
3.8☑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 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中负责施工的单位须具备);
3.9如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0□        /           。
(三)其他:
3.1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 不少于3 个,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 91 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单位提供;
3.1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3☑投标人及其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4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 年 1 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为准);
3.15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2020 年 1 月 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为准);
3.16☑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项目部管理班子组成详附件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3年6月 日至 2023年7月  日。
4.3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网址:http://ztb.ggzy.zj.gov.cn/),在本公告下方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答疑、澄清)。
4.4未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zjpubservice.com:8583/TPBidder)→免费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5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2023年6 月 日16:3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人将于2023年6月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  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zjpubservice.com:8583/TPBidder)。
5.3 ☑ 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方式。开标网址:(http://ztb.zjpubservice.com:8581/BidOpening)。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技术标电子光盘,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总台)。递交技术标电子光盘时应同时携带递交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招标代理集中受理时间:2023年7月  日8时30分至2023年7月  日9时30分。
5.4 潜在投标人应根据自身软硬件及网络状况,须预留充足时间上传投标文件以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投标文件大小应尽量控制在70M内,如若超出,务必进行文件压缩等技术处理,避免因投标文件过大或临近投标截止时间发生网络拥堵等意外情况导致投标文件上传失败的风险。
5.5 开标地址:杭州市曙光路140号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ztb.ggzy.zj.gov.cn/)、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zjpubservice.com)。
7.温馨提示
7.1本项目使用新业务系统受理招投标事宜,各潜在投标人登录交易系统后,需重新完善基本信息并下载新系统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方可进行相关业务操作。请各潜在投标人预留充足时间做好投标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留意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新网址(交易平台网址:http://ztb.ggzy.zj.gov.cn/;交易主体登录及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网址:http://ztb.zjpubservice.com:8583/TPBidder;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ztb.zjpubservice.com:8581/BidOpening),以免导致投标失败。
7.2如在使用新业务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0571-87632685、87631177。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浦盈精密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浦江县社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浦阳街道中山北路169号10楼 地    址: 浦江县浦阳街道中山北路169号4楼 
联系人:     薛振刚                     联 系 人:        张松峰        
电  话:    13967951020                 电    话:   13967951722、15067054937      
2023年 6 月    日  
招标文件反馈意见输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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