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连云港市赣榆实验中学食堂地面铺设水磨石项目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金额
25.1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ysyzx202307002
预算金额25.17万元
招标公司连云港市赣榆实验中学
招标联系人杨主任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518-8563906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5
公告正文
连云港市赣榆实验中学食堂地面铺设水磨石项目第一章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招标编号:GYSYZX202307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
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赣榆实验中学食堂地面铺设水磨石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赣榆实验中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连云港市赣榆实验中学食堂地面铺设水磨石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连云港市赣榆实验中学食堂地面铺设水磨石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连云港市赣榆实验中学食堂地面铺设水磨石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第⑵、⑶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 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连建发<2019>182 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 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 质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格式自拟 )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 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 参与磋商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6 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 缴费证明专用章);
⑷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 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 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格式自拟 )。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 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 监理)组 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记录等验收文件。
(5)磋商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承诺(格式自拟);
(6)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磋商供应商执行苏建建 管〔2013〕572 号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8 月 0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8 月 07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8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连云港市赣榆实验中学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8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实验中学会议室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
项目概况:连云港市赣榆实验中学食堂地面铺设水磨石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磋商供应商应在 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 年 8 月 15 日 10 点 00 分 00 秒(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标段编号:GYSYZX202307002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实验中学食堂地面铺设水磨石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1716.5 元,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连云港市赣榆实验中学食堂地面铺设水磨石项目。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实验中学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10 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 2022 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 号文件精神,第⑵、⑶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 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2.其他资格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 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 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磋商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连建发<2019>182 号文,关于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由磋商供应商在响应 文件中作出书面承诺,若磋商有效期内企业资质核查不合格,将主动放弃成交资格。(核查资 质指磋商文件所要求的相应资质)。(格式自拟 )
(3)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 效期内)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 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资格证书(在有效期内),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要求授权委托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 参与磋商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磋商供应商的员工,提供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6 月由磋商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 缴费证明专用章);
⑷ 拟派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 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
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 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 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 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格式自拟 )。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成交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 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 监理)组 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记录等验收文件。
(5)磋商供应商无不良行为、无借牌挂靠行为等承诺(格式自拟);
(6)省外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提供资质核验书,详见以下文件:外省磋商供应商执行苏建建 管〔2013〕572 号文;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 年 8 月 3 日至 2023 年 8 月 7 日,
注:每天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6:30,
报名前请于代理机构联系,任何逾期或迟交的资料均不予受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盖 章)/基本账户信息(盖章);法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法人联系电 话;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 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有效期内)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 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6 月);需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名时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原 件核查。
注: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成功后复印件一律不退还,如有缺项一律 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将始终贯穿本项目投标,不得更换。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 报名地点:人民东路 139 号人民家园 1#楼 3 单元 15 楼。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3 年 8 月 15 日 10 时 00 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连云港市赣榆实验中学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 本次磋商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磋商截止时间结束后 60 天内有效。
3. 本磋商文件成交注★的款项为实质性响应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4. 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变更,其内容作 为采购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磋商供应商关注江苏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若因磋 商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有关修改、补充或变更信息,导致响应文件编制或提交 失误,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连云港市赣榆实验中学
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东路 0310 号
联系人:杨主任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州区人民东路 139 号人民家园 1#楼 3 单元 1503 室 联系方式:刘工 0518-8563906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市赣榆实验中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赣榆实验中学
地 址:连云港市赣榆区黄海东路 0310 号
联 系 人:杨主任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新创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连云港市人民东路 139 号人民家园海州创业梦工场 1#楼 3 单元 15 楼 联 系 人: 刘工
电 话: 0518-85639068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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