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第二届苏陕非遗消费年暨苏陕非遗文创产品联展联销活动项目磋商公告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czb2023-08-151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招标联系人王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创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翠029-8928929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5
公告正文
2023 年第二届苏陕非遗消费年暨苏陕非遗文创产品联展联销活动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CZB2023-08-15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 2023 年第二届苏陕非遗消费年暨苏陕非遗文创产品联展联销活动项目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预算:150 万元,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要求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 年第二届苏陕非遗消费年暨苏陕非遗文创产品联展联销活动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 年第二届苏陕非遗消费年暨苏陕非遗文创产品联展联销活动项目)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
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 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其他
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
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
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的投标人参与。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及说明;
7、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并与
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非
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8、提供磋商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
9、投标人应在磋商文件发售期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
录(行政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5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22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发售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A座24楼;2、文件售
价:磋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
原件,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购买的,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提供营业
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5曰14时30分
递交方式: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A座24楼第二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A座24楼第二会议室
七、其他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纪监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15号
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029-8526129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国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一路5号正信大厦A座24楼
联系人: 杨翠任亚明
电 话: 029-89289291
电子邮件: 54947092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