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子长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子长市高标准农田新建、补建及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32.0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3/10/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cg2023-d060
预算金额132.05万元
招标公司子长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子长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白云鹏09117124684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1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子长市高标准农田新建、补建及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子长市政府采购中心101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1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CG2023-D060
项目名称:2023年子长市高标准农田新建、补建及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20,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建):
合同包预算金额:612,4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个日历日完成编制
合同包2(补建):
合同包预算金额:404,4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个日历日完成编制
合同包3(提升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303,7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个日历日完成编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补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提升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 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纳的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 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9)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0)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补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 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纳的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 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9)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0)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3(提升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 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纳的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 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9)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0)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8日
至 2023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子长市政府采购中心101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1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子长市张家沟天泽宾馆院内三单元3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01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子长市张家沟天泽宾馆院内三单元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鲜章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领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对小微企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子长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刘家沟6排8号
联系方式:17629084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子长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子长市政府采购中心101办公室
联系方式:09117124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云鹏
电话:09117124684
子长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17日
2023年子长市高标准农田新建、补建及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编制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子长市政府采购中心101办公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11月01日 11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CG2023-D060
项目名称:2023年子长市高标准农田新建、补建及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编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20,5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新建):
合同包预算金额:612,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工程设计服务 | 2023年子长市高标准农田新建实施方案编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12,4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个日历日完成编制
合同包2(补建):
合同包预算金额:404,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2-1 | 工程设计服务 | 2023年子长市高标准农田补建实施方案编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4,4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个日历日完成编制
合同包3(提升改造):
合同包预算金额:303,7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3-1 | 工程设计服务 | 2023年子长市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编制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303,7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45个日历日完成编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2(补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合同包3(提升改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7)《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9)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新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 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纳的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 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9)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0)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2(补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 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纳的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 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9)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0)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合同包3(提升改造)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2021 年度或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纳的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社保缴纳证明:提供提供2023年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 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具备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9)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10)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磋商。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3年10月18日
至 2023年10月2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子长市政府采购中心101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01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子长市张家沟天泽宾馆院内三单元302室
五、开启
时间: 2023年11月01日 11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子长市张家沟天泽宾馆院内三单元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鲜章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3.领取磋商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对小微企业。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子长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子长县刘家沟6排8号
联系方式:176290848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子长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子长市政府采购中心101办公室
联系方式:091171246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云鹏
电话:09117124684
子长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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