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阳市于洪区陆港地区2号雨水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前期规划方案编制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56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2/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tp001022098
预算金额56万元
招标公司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56万元
中标联系人冯爽
公告正文
沈阳市于洪区陆港地区2号雨水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前期规划方案编制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22 11:0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沈阳市于洪区陆港地区2号雨水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工程编号 | 210101TP001022098 | 工程名称 | 沈阳市于洪区陆港地区2号雨水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 | ||||||||
标段编号 | 210101TP001022098001001 | 标段名称 | 沈阳市于洪区陆港地区2号雨水泵站及配套管网工程前期规划方案编制 | ||||||||
建设单位 | 沈阳市于洪区城市建设局 | 填报单位 | 辽宁天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工程类别 | 其他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02月22日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年02月26日 | ||||||||
项目所在区域 | 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 | 建设地点 | 沈阳市于洪区 | ||||||||
拟中标单位信息 | |||||||||||
单位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注册资格 | 证书编号 | 投标报价 | 工程工期 | 质量要求 | 企业资质 | 评审得分 | |||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冯爽 | 560000.000000元 | 20日历天 | 合格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 | 96.55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
候选人排序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单位名称 |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项目负责人 | 冯爽 | 关宇峰 | 王懋盛 | ||||||||
注册资格 | |||||||||||
证书编号 | |||||||||||
投标报价 | 560000.000000元 | 700000.000000元 | 500000.000000元 | ||||||||
工程工期 | 20日历天 | 20日历天 | 20日历天 | ||||||||
质量要求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
企业资质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 | 城乡规划编制资质甲级 | ||||||||
评审得分 | 96.55 | 75.1 | 71.52 | ||||||||
企业业绩 | |||||||||||
投标人告知承诺函 | 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 企业业绩:一、沈阳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1、海绵示范城市排水系统问题排查与分析项目;2、平罗湾新兴产业区规划路网排水初步设计;3、沈阳市排水专项规划;4、沈阳市铁西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5、龙湖集团东北公司沈阳地区2022年度海绵城市设计集采合作协议;6、沈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修编);7、皇姑区老旧排水管网改造工程设计;8、苏家屯区排水规划;9、金地江山风华(西窑二期-1A 地块)排水施工图设计;10、沈阳近海经济区核心区交通专项规划及市政专项规划;11、浑南区排水系统技术支撑服务。二、辽宁省城乡建设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1、新民市飞地经济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胡台镇雨水、污水专项规划;2、2021年曹仲片区排水及附属工程;3、绥中县2022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4、环球港动感城室外排水工程设计;5、开原市铁西街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6、锦州市义县城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三、辽宁省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1、沈阳市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项目二期-浑河以北老城区排水防涝工程第三方监测(二标段);2、辉南县石顶子河明渠水体及岸线治理工程项目设计;3、辉南县七中河明渠水体及岸线治理工程;4、辉南县内河治理蓄水工程设计;5、朝阳市海里污水处理厂工程勘察设计项目;6、葫芦岛市老区污水处理厂三期扩建工程勘察设计。 | ||||||||||
废标情况 | 废标单位 | 废标原因 | |||||||||
报价修正 | 修正内容 | 报价修正情况 | |||||||||
异议投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frame 2.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3.异议提出:选择【异议】模块后【新增异议】 4.投诉提出:选择【投诉】模块后【新增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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