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BA202201161]报废固定资产回收清运服务项目备案公示公告(更正)
金额
29.48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2/11/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ba202201161
预算金额29.5万元
招标联系人曹志杰
中标联系人-18943955916
公告正文
[BA202201161]报废固定资产回收清运服务项目备案公示公告(更正)
[BA202201161]报废固定资产回收清运服务项目备案公示公告(更正)
发布时间:2022-11-15 09:30:59
采购信息
项目编号 BA202201161 项目名称 报废固定资产回收清运服务项目
经办人单位 资产管理处 经办人 曹志杰
预算金额 295000.00 人民币 成交金额 294840.00 人民币
成交供应商 长春吉大致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质保期 12 月
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致远街555号北侧南区锅炉房院内 采购单位 吉林大学资产管理处
付款方式 服务完毕验收合格后100%付款。
供应商联系手机 18943955916 服务时间 2022年11月18日 至 2023年11月17日
服务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学校指定地点
验收方式 以成交单为准,参考相关内容进行验收。验收程序以甲方职能部门规定为准。
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车型为箱式货车,货柜尺寸长4.25米,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手续完备,年审合格,车况良好,安全可靠,备件齐全,干净整洁,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供应商提供服务期间发生的与本车有关的维护、维修、汽油费、停车费、过桥费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厢式货车每辆车要求配备1名司机和2名搬运人员,所有服务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着装整齐、行为端正、谈吐文明,不得在校园内或周边聚众聊天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司机必须证件齐全合法,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 (3)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准时到达服务地点开展服务;供应商不能按时履约,延迟服务的,每发现一次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0元,如遇极端天气、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除外。 (4)供应商须指派项目负责人与学校指定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交接,服务项目完成后需按校方要求将服务区域内卫生清扫干净,保持校园环境整洁美观。此期间造成物品损坏的,应修复完好,并经学校管理部门认可,无法修复或经管理部门验收确认修复不合格的,供应商应赔偿学校相应的经济损失。如发生物品丢失、损坏或将擅自将学校公共区域物品夹带处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5)供应商应对本单位提供服务人员承担安全和管理责任,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事故、意外事件等均由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承担服务期间一切风险,包括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产生的车辆、人员及第三者等所造成的损失,车辆违章罚款等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必须保证按照学校要求的标准提供服务,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每发现一次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00元,整改2次不到位,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7)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车运送(搬运物品不足一车除外)并确保物品安全,如发现以未装满车达到多计算工作量的,学校将下达书面罚款通知书,每发现一车,学校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00元,处罚超过2次的,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8)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服务过程中若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现1次,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9)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如未及时缴纳相关费用或年审,则可视为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学校保留追究其责任并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采购材料
明细清单
采购品目 装卸搬运服务 名称 报废固定资产回收清运服务
单位 数量 1134
单价 ¥260.00 总价 ¥294,840.00
范围/服务内容及要求 服务范围:吉林大学指定校区;服务内容:报废固定资产清运服务; 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服务的车型为箱式货车,货柜尺寸长4.25米,提供服务的车辆必须手续完备,年审合格,车况良好,安全可靠,备件齐全,干净整洁,无违章、违法及法律纠纷。供应商提供服务期间发生的与本车有关的维护、维修、汽油费、停车费、过桥费等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厢式货车每辆车要求配备1名司机和2名搬运人员,所有服务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着装整齐、行为端正、谈吐文明,不得在校园内或周边聚众聊天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司机必须证件齐全合法,具有丰富的驾驶经验。 (3)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要求,准时到达服务地点开展服务;供应商不能按时履约,延迟服务的,每发现一次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500.00元,如遇极端天气、交通管制等特殊情况除外。 (4)供应商须指派项目负责人与学校指定的单位负责人进行交接,服务项目完成后需按校方要求将服务区域内卫生清扫干净,保持校园环境整洁美观。此期间造成物品损坏的,应修复完好,并经学校管理部门认可,无法修复或经管理部门验收确认修复不合格的,供应商应赔偿学校相应的经济损失。如发生物品丢失、损坏或将擅自将学校公共区域物品夹带处理,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负责赔偿,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5)供应商应对本单位提供服务人员承担安全和管理责任,服务期间发生任何事故、意外事件等均由供应商负责。 (6)供应商承担服务期间一切风险,包括交通事故、其他意外事故产生的车辆、人员及第三者等所造成的损失,车辆违章罚款等损失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必须保证按照学校要求的标准提供服务,如出现服务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每发现一次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00元,整改2次不到位,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7)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车运送(搬运物品不足一车除外)并确保物品安全,如发现以未装满车达到多计算工作量的,学校将下达书面罚款通知书,每发现一车,学校将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1000.00元,处罚超过2次的,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8)供应商在合同期内服务过程中若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发现1次,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9)供应商在合同期内如未及时缴纳相关费用或年审,则可视为合同自行解除,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学校保留追究其责任并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信息咨询
吉林大学招标与备案(采购)管理中心

设备类:林老师: 0431-85167310

工程类:白老师: 0431-85167313

服务及其他货物:薛老师: 0431-85167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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