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闽侯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社会化助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1]FJKT[GK]20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闽侯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社会化助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原公开征集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2评标标准②商务项中7.财政投资评审经验:“根据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供应商自身完成的本次项目类似的服务经验情况进行打分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的得0.3分,满分3分。注:须提供中标(入围)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入围)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评审报告、项目已完成验收或项目已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如用户评价且评价为优良、满意等好评),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服务经验不给予计分。”,现更正为:“根据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完成的由财政评审中心(审计中心)委托的财政投资评审项目服务经验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个项目得0.3分,满分3分。注1:①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汇总表,按造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表中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金额、完成时间、合计金额、资金来源等;②供应商须提供中标(入围)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入围)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成果文件封面复印件、项目已完成验收或项目已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评价且评价为优良、满意等好评)。注2:未同时提供以上①、②两项材料的,本项不得分。供应商必须对以上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征集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入围资格。【“2.项目数量”、“3.送评公路工程造价项目”、“4.送评水利工程造价项目”、“5.送评桥梁工程造价项目”、“6.送评古建筑工程造价项目”、“7.财政投资评审经验”、“8.EPC项目经验”所提供的项目不得重复】”。
事项2:原公开征集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2评标标准②商务项中涉及“【“2.项目数量”、“3.送评公路工程造价项目”、“4.送评水利工程造价项目”、“5.送评桥梁工程造价项目”、“6.送评古建筑工程造价项目”、“8.EPC项目经验”所提供的项目不得重复】”的,现统一更正为:“【“2.项目数量”、“3.送评公路工程造价项目”、“4.送评水利工程造价项目”、“5.送评桥梁工程造价项目”、“6.送评古建筑工程造价项目”、“7.财政投资评审经验”、“8.EPC项目经验”所提供的项目不得重复】”。
事项3:原公开征集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6、验收方式:”,现更正为:“6、验收方式:按《闽侯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委托审核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事项4:原公开征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技术商务部分7.财政投资评审经验中“附:项目中标(入围)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入围)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评审报告、项目已完成验收或项目已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如用户评价且评价为优良、满意等好评)。”,现更正为:“附:项目中标(入围)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入围)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成果文件封面复印件、项目已完成验收或项目已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评价且评价为优良、满意等好评)”。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开征集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公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变更。以上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滨城大道73号
联系方式:吕佳容,0591-22986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联系方式:陈东英、樊淑贞,0591-8780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东英、樊淑贞
电 话: 0591-8780350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121]FJKT[GK]2023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闽侯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社会化助审机构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8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事项1:原公开征集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2评标标准②商务项中7.财政投资评审经验:“根据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由供应商自身完成的本次项目类似的服务经验情况进行打分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个的得0.3分,满分3分。注:须提供中标(入围)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入围)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评审报告、项目已完成验收或项目已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如用户评价且评价为优良、满意等好评),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服务经验不给予计分。”,现更正为:“根据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完成的由财政评审中心(审计中心)委托的财政投资评审项目服务经验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1个项目得0.3分,满分3分。注1:①供应商须提供项目汇总表,按造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表中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类型、项目金额、完成时间、合计金额、资金来源等;②供应商须提供中标(入围)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入围)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成果文件封面复印件、项目已完成验收或项目已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评价且评价为优良、满意等好评)。注2:未同时提供以上①、②两项材料的,本项不得分。供应商必须对以上各种资料、说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发现供应商有为谋取中标而提供虚假资料欺骗征集人和评委的行为,将取消其入围资格。【“2.项目数量”、“3.送评公路工程造价项目”、“4.送评水利工程造价项目”、“5.送评桥梁工程造价项目”、“6.送评古建筑工程造价项目”、“7.财政投资评审经验”、“8.EPC项目经验”所提供的项目不得重复】”。
事项2:原公开征集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二、评标7.2评标标准②商务项中涉及“【“2.项目数量”、“3.送评公路工程造价项目”、“4.送评水利工程造价项目”、“5.送评桥梁工程造价项目”、“6.送评古建筑工程造价项目”、“8.EPC项目经验”所提供的项目不得重复】”的,现统一更正为:“【“2.项目数量”、“3.送评公路工程造价项目”、“4.送评水利工程造价项目”、“5.送评桥梁工程造价项目”、“6.送评古建筑工程造价项目”、“7.财政投资评审经验”、“8.EPC项目经验”所提供的项目不得重复】”。
事项3:原公开征集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6、验收方式:”,现更正为:“6、验收方式:按《闽侯县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预(结)算委托审核管理办法》文件执行。”。
事项4:原公开征集文件《第七章 响应文件格式》技术商务部分7.财政投资评审经验中“附:项目中标(入围)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入围)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评审报告、项目已完成验收或项目已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如用户评价且评价为优良、满意等好评)。”,现更正为:“附:项目中标(入围)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入围)通知书复印件、合同文本复印件、成果文件封面复印件、项目已完成验收或项目已履行完毕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评价且评价为优良、满意等好评)”。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8月25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开征集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公告内容的地方均作相应变更。以上更正公告内容为公开征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闽侯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滨城大道73号
联系方式:吕佳容,0591-22986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康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69号中闽天骜大厦第十三层02A单元
联系方式:陈东英、樊淑贞,0591-87803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东英、樊淑贞
电 话: 0591-87803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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