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莲都区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核定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11.6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有关规定,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的委托,对莲都区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核定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于2024年7月12日下午15:00在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举行磋商会。经采购人确认,将招标结果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采购编号:浙大采招E2024153号
2.采购项目:莲都区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核定项目
3.采购内容:莲都区挥发性有机物初始排污权核定
4.采购单位: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5.成交人及成交金额:
成交人:浙江晖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陆仟元整(¥:116000.00元)
6.合格投标人: 3家
7.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8.评审小组成员名单:陈卫媛、汪杰、王礼锋
9.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
9.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林波军、谢镔 联系电话:0578-2153351
质疑联系人:杜益龙 联系电话:0578-2151491
地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9.2招标人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项目联系人:周清 联系电话:13372415358
质疑联系人:朱宇雷 联系电话:18657829071
地址:丽水市莲都区岩泉街道丽阳街689号
10.公布媒体: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
11.本公告发出一个工作日即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浙江大兴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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