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茌平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区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和转运车辆采购项目验收公示
聊城市茌平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聊城市茌平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区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和转运车辆采购项目验收报告公示一、合同编号:37150320600120200001_002 二、合同名称:聊城市茌平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区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和转运车辆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SDGP371503202002000025 四、项目名称:聊城市茌平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区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和转运车辆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聊城市茌平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茌平县建设路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6354229010 供应商(乙方):德州群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地 址:宁津县德宁路6号 联系方式:186534711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聊城市茌平区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城区垃圾中转站压缩设备和转运车辆采购项目:水平整体式垃圾压缩箱10个。 服务要求:1、乙方应按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关于质量保修的有关规定,对交付甲方使用的货物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质量保修责任。2、货物的质量应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及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及承诺。3、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两年。4、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包括零部件)、未使用过的,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并且符合有关质量性能检测标准及该产品的出厂标准。5、乙方应随货物向甲方交付货物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使用说明书、图纸资料及其它相关的资料。6、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或对因设计、工艺、材料的缺陷而导致的任何事故、故障、潜在危险等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服务期限:质保期一年 服务地点:聊城市茌平区 七、验收日期:2021-08-18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张桂华、王莉、刘金峰 九、验收意见:合格 十、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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