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达茂旗天然草原保护修复实施方案项目无人机采购
无人机
金额
56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xzs-2024-cg006
预算金额
56万元
招标公司
达茂联合旗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联系人
李主任13190697388
招标代理机构
内蒙古鑫中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
苏工15694721877
标书截止时间
2024/12/27
投标截止时间
2025/01/10
公告正文
达茂旗天然草原保护修复实施方案项目无人机采购 (招标编号:XZS-2024-CG006) 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一、招标条件 本达茂旗天然草原保护修复实施方案项目无人机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150201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6万元,招标人为达茂联合旗林业和草原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达茂旗天然草原保护修复实施方案项目无人机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达茂旗天然草原保护修复实施方案项目无人机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达茂旗天然草原保护修复实施方案项目无人机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 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下 γ·c∩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查询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 库(2016)125号) 2.1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查询结 果为准。 2.2供应商须提供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cr/list”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获取时间:从2024年12月20日09时O0分到2024年12月27日17时O0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悦城C座1514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悦城c座1514 七、其他 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12月17日至12月24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 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 00,到内蒙古鑫中晟项目管理有限 厂 责任公司(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悦城C座1514)获取采购文件。2、获取文件时需提供以下 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套,资料不齐全者不予接受。(1)法人授权委托书(2) 营业执照; (3)网页查询截图;(4)企业联系方式(格式自拟,包含联系人、电话、邮箱 等信息)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相关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达茂联合旗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包头市达茂旗百灵庙镇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13190697388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鑫中晟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悦城c座1514 联系人: 苏工 电 话; 15694721877
电子邮件: 78386895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召孟日 ⑦(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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