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湖县公安局电子物证检验鉴定设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9/1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采购单位:金湖县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电子物证检验鉴定设备
三、采购预算:60万元
四、拟定供应商:江苏鼎跃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专家委员会通过查看淮安市公安局文件关于淮安市公安局“电子数据实验室三期”项目涉密证明,金湖县公安局电子物证检验鉴定设备项目,专家组认为符合单一来源采购要素,可以单一采购。
六、评审专家:
陈 征 江苏坤宇集团有限公司
陈善礼 江苏金石科技有限公司
张太明 采油二厂物资管理和配送站
七、公示期:2019年11月06日至2019年11月12日(五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以收到时间为准)向采购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金湖县公安局
联系人:沈彪
联系电话:13705232300
监督单位:金湖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517-86850578
金湖县公安局
2019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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