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第一小学食堂服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第一小学食堂服务招标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06-00180
项目名称: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第一小学食堂服务招标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280,400.00
最高限价(元):7,280,4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服务年限: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 提示: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首年合同的服务日期到2025年7月31日。 ★二、服务保障 ★1、为保证学生用餐的安全性与时效性,供应商应具备处置突发事件期间学生配餐的条件,需具有满足本项目需求配套的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职能。供应商需提供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制作场地证明材料(产权证、租赁合同、场地照片等)、餐食制作人员配备清单及配送团队名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码、岗位等)、餐食制作设备清单及照片、配送设备清单、配送车辆及备用车辆清单(车辆照片、车辆行驶证照片、如为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本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材料不全按符合性条件不满足处理。 ★2、提供配送时效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必须包括:对配送过程中使用保温或加热的设施或容器,使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热藏),食用时限为烧熟后2h。本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件,未提供承诺书或承诺内容与采购需求不符按符合性条件不满足处理。 ★3、供应商配合采购人落实《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堂管理的通知》(沈教办函[2020]29号)要求,重点落实以下内容: ★(1)承诺配合学校做好“控油、控盐、控糖”,每周公布学生餐带量食谱和营养素供给量(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提交培训计划,至少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知识、学生营养健康等内容。保证对从业人员的培训每年不少于40小时。 ★三、付款方式及条件 ★1、教师餐由学校按财政拨付的餐费标准以转账方式每月全额支付给中标单位; ★2、学生餐费及教师个人缴纳部分餐费由学校统一收取,采取日清月结方式,结合实际情况,每月初7个工作日内按学生用餐实际发生额支付上个月学生餐费,如遇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支付。 ★四、提示: ★1、832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需要将相关事宜写进合同;遵照《铁西区校园餐管理办法》执行写进合同。 ★2、遵照《铁西区校园餐管理办法》执行写进合同。 五、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第一小学食堂服务需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我校现有教职工61人,教师个人缴纳3元,财政拨款11元,合计14元,每年预算金额170800元。学生就餐人数约1200人,学生餐费标准,早餐每餐3元,午餐每餐11元,合计14元,由学生个人缴纳,每年预算金额2256000元。学生和教师每年预算总金额2426800元,三年预算金额合计7280400元。(具体支付金额按实际发生和合同为准)。 本项目为固定餐标报价,如遇食材上涨,经招标人同意可修改餐标。 ★二、人员管理 ★1.中标人需根据食堂实际运营情况足额配置从业人员,并负责人员的招聘、录用、培训和考评,从业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 ★2.一经录用的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采购人有权监督检查。 ★3.食堂从业人员应定期参加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经考核通过方可从业上岗。 ★4.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工作服。工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 ★5.严格遵守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到生熟分开、荤素分开、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加工食品前应认真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烹饪食品应烧熟煮透,中心温度应达到 70℃以上。食品储存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6.从业人员应热爱本职工作,热爱学生,态度亲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对师生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应虚心接受,及时加强服务质量。 ★7.对违反校园食品安全法、丧失职业道德的从业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罚款、辞退等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校园人员进出管理规定及其它学校管理制度,上下班配合学校门卫做好登记,非经允许,不得擅自携带与食堂经营无关人员进入校内。 ★9.采购人有权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操作规范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整改意见告知食堂负责人。 ★三、现场管理 ★1.采购人提供满足食堂正常运营的设备及配套设施(例如:厨房设备、厨具、餐桌、餐椅等)。中标人需负责有关设备、设施、环境的全部日常维护保养,中标人负责缴纳食堂运营所产生的水、电费。 ★2.日常所需的餐具、器具、一次性用品、等均由中标人负责,使用后做到每日清洗消毒。食堂所产生的厨余垃圾由中标方进行处理清运,需保证及时、卫生,不对学校环境产生污染。 ★3.在签署合同之前,采购人、中标人双方指定人员盘点固定资产,列出详细清单加盖公章作为服务合同附件,该附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中标人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校园食品管理的相关规定,食堂服务人员还需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入校人员符合学校管理的规范要求。 ★5.中标人应规范内部运营管理,保持食堂区域标识明晰,原材料、物料、工具用具及个人物品存放整齐。保持窗明几净,干净整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例如:岗位职责、流程规范、食品安全制度、生产安全制度、健康证公示、食品经营许可公示等),建立、规范、完善档案管理,并做好省、市、区级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管部门的例行检查。 ★6.采购人、中标人双方任何一方提出对食堂升级改造,需共同协商,具体内容如果超出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内容,双方需签署补充协议加以确认。 ★7.服务期内,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食堂经营权、房屋、场地和设备全部或部分转让、出租、出借给第三方。 ★四、供餐模式及供餐标准 ★1、负责提供甲方教职工早、午餐,学生早、午餐。 ★2、需保障临时加班、会议、重要活动和各类应急任务及停水停电等特殊情况的正常用餐。 ★3、负责制定科学、合理营养搭配食谱,做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周结、月核算;负责物品验收、原材料的配料、菜品的出品服务及管理。 ★4、负责厨房餐具用具的清洗消毒服务管理及食堂用餐区内外环境卫生的清洁保障工作。 ★5、负责食堂加工设备及其他设施卫生清洁与管理。 ★6、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安全,负责各个食堂餐饮责任险。 ★7、负责所使用各种设备设施的规范操作,承担安全责任,做到爱护设备,安全使用。 ★8、做好食堂早、午餐的供应工作: ★8.1教师餐:教职工(早、午)餐费:14元/人/天。 ★8.2学生餐:早餐3元/人/餐、午餐11元/人/餐。(根据政府要求调整早午餐价位标准) ★8.3用餐人数变化:如遇学校文化活动、学生提前放学、放假及临时性用餐人数增减等情况,学校会提前通知中标单位,以供中标单位进行相应准备,避免食材浪费。 ★9、用餐时间: 教师开餐时间: 早餐:7:00—8:00 午餐:11:35—12:35 学生开餐时间: 早餐:7:00—8:00 午餐:11:40—12:40 若无学校通知,中标单位不得自行更改供餐时间,如遇学校有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及时与中标单位沟通。 ★10、严格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人员管理监督,做好采购人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11、学校配套设施齐全,可满足现场加工制作,其中教师与学生共用一所食堂并一起用餐。 早餐:面食两种及以上、鸡蛋一枚(可不同烹饪方法)、粥品两种及以上(或其它汤羹类)、小菜两种及以上(非冷拌类); 午餐:一荤(每周需保证牛肉、猪肉、排骨、鱼虾等食材的运用,且主食材占总量的80%以上)、一荤素搭配、一素、米饭/面食。 ★12、菜品搭配营养均衡、健康合理,采用新鲜食品和应季食品,采用健康、科学的烹饪方式,控制油炸食品的食用频次,限制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剂量。尽可能保证在周期内使得菜品种类多样化。每周需提供每餐每种主副食的食材标准计量且备注营养含量的食谱,每周五放学前向家长公示。 ★13、委托经营企业在校经营期间所产生水、电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4、对学校少数民族教师、学生提供个性化服务,菜品能够满足少数民族的饮食习惯。 ★五、安全管控 ★1.中标人应选用资质齐全的原材料供应商,建立健全合格的供应商库,保证正规渠道采购新鲜、卫生的食材。详细记录供货商进货台账。 ★2.中标人要保持运营场所的环境、操作规范和出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其他有校园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应建立健全食堂整体运营方案。如若发生因食物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中标人承担全部过错责任。 ★3.中标人负责制定食品安全、消防安全、断水、断电、特殊天气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为学生们提供一个安全、健康的饮食环境。 ★4.中标人负责检查后厨、餐厅、库房等食堂各场所工作结束后所有相关设备电源和照明灯都已关掉,所有门都已锁好。 ★5.中标人按规定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检测需要,且不少于125g。并做好记录。如有异常,立即封存,备查。 ★6.中标人对食堂运营过程中发生的消防安全、场地设备安全、食堂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及意外事故等承担全部管理责任。 ★7.中标人负责对食堂及周边通道、走廊双方合同约定的空间范围的卫生、安全、设施设备完整、正常运行负全部管理责任。 ★六、人员配备 中标人需按照学校要求配备相应岗位人员,如厨师长、厨师、面点师、洗消工等,具体岗位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厨师长 人员要求:身体健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配合甲方完成食堂管理工作。 ★2、厨师 人员要求:能根据规定菜谱烹制菜肴,出品口味好,符合大众口味,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3、面点师 人员要求:能进行面点出品工作,身体健康,吃苦耐劳。 ★4、洗消工 人员要求:责任心强,有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工作经验,负责食堂清洁,餐具清洗消毒。 ★七、食材要求 ★1、禽肉类:经定点屠宰,检疫检验合格,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含有毒有害物质不超过最高限量的,表皮白净、毛少或无毛,脂肪洁白有光泽,肉呈鲜红色或玫红色,弹性好,按之速度恢复,表面不粘手,有正常的肉味。达到一级鲜度,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挥发性盐基氮≤20mg/100g,ph值5.8-6.2。牛肉不得为外国进口牛肉,必须经正规的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明后,方可供货。 ★2、蛋类:符合卫生部规定GB2748《鲜蛋卫生标准》、农业部的NY5039《无公害鸡蛋-鲜禽蛋》的卫生标准,鸡蛋的质量等级不低于二级大鸡蛋标准,出厂时间在3天内,蛋壳表面干净、完整、坚实,附有一层无光泽的胶质薄膜,手中振摇无声响,包装为定量包装,并有防碎垫板,鸡蛋中不得检出氯霉素,沙门氏菌等物质,其中无机甲、铅、汞等指标按照食品行业中的系列标准GB/T5009。 ★3、畜肉:符合国家制定的卫生标准,达到一级鲜度,肌肉有光泽、红色均匀、脂肪洁白,挥发性盐基氮≤20mg/100g,ph值5.8-6.2。 ★4、水产类:新鲜度一级挥发性盐基氮≤15mg/100gGB/T18108-2000),体表鳞片完整或较完整,不易脱落。体表粘液透明无臭味,具有固有色泽,鳃丝较清晰,色鲜红或暗红,粘液不混浊,无异臭味,眼球饱满,角膜透明或稍混浊,组织有弹性,切面有光泽,肌纤维清晰。虾片、虾皮、银鱼、海米为干货。淡水鱼要求鲜活。 ★5、蔬菜类:不能低于“无公害蔬菜”等级标准。外观要求:成熟度适中,新鲜,色泽良好,形态正常,个体均匀,外观清洁,无腐烂、无霉变、无异味,无影响食用的病虫害及机械损伤。 ★6、调料类:符合GB/T20903-2007调味品分类国家标准。所提供商品必须具备其所具有的颜色、味道、状态、必须干爽,不得出现霉烂变质、有异味产品。 ★7、水果饮料类:果形周正,发育正常,大小均匀,皮色正常,网纹清晰,果皮光滑,茸毛正常,具有本品种应有的特征,成熟时应有的颜色,果实成熟、质脆、汁多、甜度高、口感好、无生果、过熟果,无明显严重伤害。饮料必须为近期产品,所供产品日期距离生产日期时间不得超过保质期的三分之一。 ★8、食用油产品质量要求:必须经地方正规的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供货。必须完全达到或者优于GB1535-2003《大豆油》国家标准,且为非转基因大豆油压榨一级大豆油,色泽(罗维朋比色槽33.4mm):≤黄20 红2.0;气味、滋味:无气味、口感好;透明度:透明、澄清;水分及挥发物/(%)≤0.05;不溶性杂物/(%)≤0.05;酸值(KOH)/(mg/g)≤0.2;过氧化值/(mmol/kg)≤5.0;溶剂残留量(mg/kg):不得检出;烟点/℃≥215。 ★9、奶制品产品质量要求:纯牛奶必须完全达到或者优于GB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调制品必须完全达到或者优于GB25191-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供货日期在保质期内。必须经地方正规的检验检疫部门检验,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后,方可供货。 第二部分 商务要求 ★一、履约地点: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第一小学 ★二、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 提示: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首年合同的服务日期到2025年7月31日。 ★三、付款方式: ★1、教师餐由学校按财政拨付的餐费标准以转账方式每月全额支付给中标单位; ★2、学生餐费及教师个人缴纳部分餐费由学校统一收取,采取日清月结方式,结合实际情况,每月初7个工作日内按学生用餐实际发生额支付上个月学生餐费,如遇特殊情况按实际情况支付。 ★四、验收相关要求: 验收标准:按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2017]603号)执行; 验收报告:由采购人按照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和本次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五、其他 ★1.服务期内中标单位负责食堂的食品安全、水、电安全、消防安全及环境卫生,学校将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2.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各级政府及管理部门政策变更与合同约定条款产生分歧和矛盾,以法规、政策条款为准。 ★六、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政府采购合同一年一签)提示:每年的合同续签工作在假期完成,首年合同的服务日期到2025年7月31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按照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2)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 统计局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3)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包含餐饮服务管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19时00分至2024年09月30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18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A座五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及辽宁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专栏《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制作电子标书操作手册》。
2、供应商须按《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通知》办理CA数字认证证书。并完成网上报名、采购文件下载、提交投标(响应)报价文件等环节。
3、投标(响应)文件递交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网上递交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形式同时执行。投标(响应)文件按要求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铁西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4号A座五楼开标室)。
4、供应商须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现场解密也可自行远程解密,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投标(响应)文件解密,如供应商未按规定的时限解密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6、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更正公告,如因未关注更正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第一小学
地 址:
沈阳市铁西区北一中路122号
联系方式:024-2512563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浑南新区营盘北街3号七星财富中心(七星公馆)1902室
联系方式:024-22954688
邮箱地址:lnxinda@126.com
开户行:浦发银行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711601547400003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柳、李巍、朱冠桥
电 话:024-22954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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