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6-24 22: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江苏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镇江市高校投资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的高校园区2021-2022年度市政类设计框架协议招标已经批准实施。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解决,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镇江市高校园区
2.项目规模:2021至2022年度由镇江市高校集团承建的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景观绿化、河道整治、市政综合管线和受委托进行集中建设的公共基础设施等项目的规划(研究)编制、工程设计等(专业包括含道路、桥梁、排水、交通设施、照明、综合管线、景观等)
三、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
1.规划方案(红线)及管线综合规划编制与报批;
2.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及变更设计等。
3.市政基础设施规划和研究。
注:本次招标不具有唯一性,重大或敏感性较大的项目(包括景观绿化、公共基础设施等),亦可根据需求另行组织招标或协商价格。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和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选派本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条件:具备市政类(含道路、交通等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专业以毕业证为准)
3.其他要求:
①、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②、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③、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④、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⑤、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⑥、投标人近 3 年内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
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⑧、未中标单位不支付方案设计补偿;业主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⑨、招标人有权利对中标单位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中标单位有义务配合招标人修改实施。
⑩、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1.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2.招标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加倍赔偿。
六、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评估法”
本评标办法总分为100分,其中投标报价分值10分,技术方案60分,企业实力和业绩30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合格标书中各项分值相加分值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此类推。若最高分值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投标人时,设计费报价最低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设计费报价相同由招标人确定中标单位。
2、评标细则
(1)投标报价(10分)
本项目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对招标范围内的规划方案(红线)及管线综合规划部分及工程设计部分分别进行下浮率报价,具体评分办法如下:
1、规划方案(红线)及管线综合规划部分(5分)
规划方案(红线)及管线综合规划部分下浮率不得少于10%,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下浮率等于10%的,得基本分4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下浮1%的,加0.1分,最多加1分。
2、工程设计部分(总分5分)
工程设计部分下浮率不得少于13%,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下浮率等于13%的,得基本分3分;在此基础上每多下浮1%的,加0.1分,最多加2分。
报价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 年修订版)》、《城市 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2017修订版)》、《江苏省 风景园林规划与设计服务计费指导价》中规定的收费标准。
(2)技术方案60分
由于本项目没有具体的建设项目,各投标单位需根据各自的投标经验来编制本部分内容,编制内容需体现道路、桥梁、地下通道、排水、交通设施、照明、综合管线、景观绿化等。
项目 |
评分细目 |
评分内容 |
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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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及总体思路 |
1、了解和熟悉项目地区规划情况;对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建设条件的认识,并且符合实际情况。(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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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镇江市高校园区雨水污水规划情况进行总体分析;对招标项目所在区域的雨水系统、水系情况、防涝系统、海绵系统、环卫、消防、污水系统、污水提质增效建设情况进行详细分析。阐述招标项目所属的雨水管道系统、受纳水体、污水管道系统、泵站、污水厂情况。(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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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招标人负责范围内过去三年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调查统计,对招标人负责范围内的现状市政基础设施进行现状分析,给出镇江市高校园区区域内拟建工程的合理化建议及建设必要性。(4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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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针对拟建工程案例,对工程特点及重点、实施难度等进行准确、有针对性的描述。(6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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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方案 |
针对拟建工程案例,至少应包括设计依据、设计指导思想、建设规模、技术标准、设计方案、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建设程序和期限、关键项目技术方案先进、可行以及应用措施可靠。对工程投资降低成本措施。 |
交通规划 |
对招标人负责人范围内综合交通现状问题把握及发展趋势的分析和战略的研判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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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 |
至少包括道路线形规划方案(含道路线形规划方案及横断面图,要求满足当地规划部门的技术要求)及道路工程方案(含结构设计方案、软基处理方案等)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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桥梁 |
至少包括桥型、上下部结构方案、管线过桥方案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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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通道 |
至少包括建筑设计和结构设计,需满足规划要求,综合考虑环境、交通、施工、防水设计等因素。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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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水 |
至少明确汇水范围、流向、源头控制系统、雨水管道管径、管材、内涝防治系统标准、过路箱涵尺寸及与两侧防洪系统衔接处理方案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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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 |
至少明确污水系统,服务范围、管径、管材、排向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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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设施 |
至少包括交叉口渠化及控制方案、标志牌杆件样式、上下部结构方案同时要满足交管部门技术要求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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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灯照明 |
至少包括路灯布置方式、灯型、箱变的位置及规模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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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景观 |
至少包括方案理念说明、设计总图或标准段平面图、景观节点设计、能表达效果的彩图、材质建议及植物品种等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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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线规划 |
各管线的现状梳理,明确管线平面布置及管线断面方案:各管线的服务范围、容量、与相交道路既有及规划综合管线系统的衔接并要满足规划部门的技术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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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措施及安全措施 |
环保意识强,方案及措施有力。 安全措施的完善性、针对性、合理性等符合有关规定等。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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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绵城市、低影响开发(LID) |
对招标人负责范围内的海绵城市建设现状进行调查统计(如市政道路、街头广场等,至少包含招标人负责范围内现状海绵设施的适应性分析)。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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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招标人负责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提出具体的海绵城市建设方案、设计目标及构建措施;措施结合相关规划指标体系并具有可达性,同时符合项目实际情况。 |
3 |
(3)企业实力和业绩30分
项目 |
评分细则 |
评分标准 |
满分 |
项目 组织 机构 |
项目设计负责人 |
具备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及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得2分,缺一项扣1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
2 |
机构与人员配备 |
除项目负责人外,设计团队中需配备以下专业人员: ①道路、交通设施专业4人,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4分; ②排水专业2人,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的,每有1人得1分,最高得2分; ③路灯专业1人,且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的得1分; ④造价专业1人,且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得1分。 (同一人不得累计得分,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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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体系 |
企业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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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 |
在镇江市设有常设机构(需提供镇江市常设机构的营业执照)或承诺中标后15日内在镇江市成立分公司(提供承诺书原件,如中标后不按此承诺执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得2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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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评审内容 |
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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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6月1日)以来类似市政道路业绩单个工程设计费300万以上的,每有一个加1分,最高2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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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6月1日)以来承担类似年度片区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设计框架协议项目的,每有一个加2分,最高4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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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6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市政道路设计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奖励的,每有一个加1分,最高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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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6月1日)以来主持或参编省级以上相关标准、规范、规程的,每有一个加2分,最高4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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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 |
投标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6年6月1日)以来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市政道路业绩,单个工程设计费300万以上的,每有一个加1分,最高2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扫描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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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6年6月1日)以来作为设计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市政道路设计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奖励的,每有一个加1分,最高2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
2 |
七、投标人须知:
1.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参加开标会。
2.本次投标不提供投标补偿金,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下载
请申请人网上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人民币305 元后登录http://222.186.125.131:8083/TPBidder/memberLogin,于2021年6月25日00:00至2021年6月29日24:00 期间持企业CA证书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逾期将不得下载。
九、投标方式:
(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撤销投标、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放弃投标、放弃中标资格的,不得参加该项目重新招标的投标,并依法予以处理。
(2)、本次招标公告日期从 2021年6月25日00:00起至 2021年6月29日24:00止;
(3)、招标人郑重声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规字[2017]1号,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单位:镇江市丹徒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联系号码:0511-89883663;);
(4)、本工程电子招投标活动中投标和资格审查所需材料投标人以扫描件形式编入投标文件(原件材料需通过扫描等方式进行数字化且可被“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网上交易平台所识别的彩色电子化数据文件)。
十、投标人从企业法人的基本存款账户上缴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30000元至系统随机生成的虚拟子帐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联系方式:0511-89988189)
帐 户: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邮储银行丹徒支行
账 号:下载招标文件后在业务查询的“获取子账户”模块中选定投标项目后“获取子商户号”此随机生成子商户号即保证金支付账号。
注:①投标保证金全部采取电汇的形式交纳,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
②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划出帐号与企业诚信库的开户帐号比对不符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③投标单位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以镇江市有形建筑市场开放式应用信息平台企业诚信库中信息为准,如有变动请及时更新。
④重发公告或多次公告的项目,投标企业需按最新招标公告的要求重新缴纳投标保证金。
⑤投标截止前,投标申请人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属于重大偏差,将被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标予以否决。
⑥保证金退还:投标保证金本息同时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中标人和未中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履约担保:
1.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公示之日起7日内,需向招标人提交中标价10%的履约保函,若排名第一的中标人候选人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函的,招标人则视同其自动放弃中标。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及入围方法和数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通过全部入围。招标公告发布后,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或资格审查合格少于3个的或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可以依法申请转为直接发包或竞争性谈判发包方式。
十三、其他
1.付款方式:具体在合同中明确
2.对于国有投资项目下载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后无不可抗力放弃投标的、投标截止后无故撤回投标文件,以及项目负责人无故不参加答辩等疑似围标串标的企业将被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江苏省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上公告一个月,在公告期间,国有资金项目的招标人应当拒绝其投标。
3.本公告发布起始时间和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发放(下载)起始时间一致。
4.本次招标公告为第1发布。
5.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中国建设招标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6.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1年07月16日 09:30:00
十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教诚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镇江市谷阳路299号优山美地150幢240室
联系人:包工 联系人:孙工
电话:18052809868 电话:17368080722
十五、相关部门
公共资源交易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镇江市丹徒区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工程交易科联系电话:0511-89980212 联系电话: 0511-89883663
网络信息科联系电话:0511-85023679
技术支持:
网上招投标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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