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JXSN2024-KF-C002]凤岗镇中心幼儿园、凤岗之星幼儿园、凤岗天子小学及附属幼儿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服务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凤岗镇中心幼儿园、凤岗之星幼儿园、凤岗天子小学及附属幼儿班
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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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赣州市凤岗中心小学
乙方(供方):江西百灵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江西斯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在2024年10月16日组织的关于凤岗镇中心幼 儿园、凤岗之星幼儿园、凤岗天子小学及附属幼儿班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服务项目招标的招标结果 和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项目编号:JXSN2024-KF-C002),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 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金额及合同期限
1.政府采购合同的实际结算总金额不超过预算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万(¥900000.00),成交折扣为:95%,即9.5折。该合同总价是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
2.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自 2024年 11月 1 日起至 2025年 10月 30日止。
3.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第二条 服务质量标准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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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 采购验收要求
1.以上服务质量标准是甲方采购货物的最低标准,也是甲方对乙方提供所采 购货物的验收标准。
2.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不具备供货条件,甲方可终止合同,如发现货物质量 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并要求退货换货,乙方承担由 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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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甲方验收货物时,需三人以上同时验收,并在货品入库单上签字,对不合 格货品,甲方有权退货。
4.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计量和检验结果,所出示的各类单据必须真实有效,不得仿造。
第四条 供货安全要求
甲方对乙方应当日配送货物进行72小时食品留样。如果发生食物中毒被当地 防疫部门查出是因乙方应所送食品原因导致,乙方应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防 疫部门的罚金。
第五条 供应商管理
1.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有明确的食品安全责任人。
2.按合同约定的供货,乙方不得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项目另行处理,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甲方根据实际需要至少提前一天将需求通知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备齐 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 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供应货物的,甲方可以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 顺序确定下一个候选人为合同供应商。乙方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甲方不予 退还其交纳的谈判保证金,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并承担违 约责任。
4.乙方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品种、品名、品牌、规格、质量和重量等)供 应,不得变更供应商品,否则,甲方有权退货。
5.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严格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 条件退货或更换;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 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的商品与主要技术参数不符,甲方退货后将记 录在案,作为考核依据,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6.乙方须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额开具国家正式普通发票。
7.甲方通知供货时间提前,乙方存货量不足,造成影响,原则上由甲方和乙 方共同承担。食堂出现无货状态,乙方应接通知后4小时内解决应急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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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供货要求:
(1)蔬菜、肉类:根据甲方提出的供货需求按天供应蔬菜,以实际供货量 结算。供货周期为一天,每次交货期为甲方下达采购清单所确定的日期,乙方按 采购清单确定时间的上午 8:00 将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地点,乙方按甲方下达的 采购清单须达到50%以上的响应率,否则每次将扣除5%的履约保证金;乙方必须 按双方约定时间准时将货物配送到甲方指定处验收,不可抗拒因素除外。如因特 殊原因不能及时发货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2小时内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协 助甲方解决所订供货产品。如因乙方原因延迟送货影响甲方正常工作进程,乙方 应承担甲方损失。
(2)粮油类:根据学校提出的供货需求供货,按实际供货量结算。每次交 货期为甲方下达采购清单后,乙方在指定日将采购清单内的货物送达到甲方指定 地点;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时间准时将货物配送到甲方指定处验收,不可抗拒因 素除外。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发货的,乙方应在接到订单后2小时内及时通知 甲方,并积极协助甲方解决所订供货产品。如因乙方原因延迟送货, 影响甲方 正常工作进程,乙方应承担甲方损失。
第六条 运输要求
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签订服务合同前按采购总金额的5%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以银 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 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甲方收取,履约合格后如无违约行为在五个工作日 内予以无息退还。
第八条 付款方式
1、本项目签订合同后,按每月所有物品实际供货量及单价(当月、当季生鲜 物品的时令平均价)分别计算,实际结算金额=结算累计总金额×报价折扣率),按月支付,核对上月金额无误后,经双方确认考核结果后,结算上个月的配送费 用,每次付款前均需向甲方出具财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发票,财政到账,甲方及时 以银行账户拨付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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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月同类产品平均价计算方式为每半月由甲方、乙方对赣州国光、宏昌、杨坑农贸市场等同等规模超市或农贸市场采取定期询价采价的方式进行定价,固定采价时间,不固定采价人员,在多家农贸市场、大型超市随机抽选3家进行 采价,定价以三家农贸市场或超市零售平均价作为基准价。根据物品类别和市场 规律,采取肉类、蔬菜半个月为一个周期,干货及其他物品一个月为一周期进行 采价定价。
第九条 质量保证期
提供的所有货物必须在货物本身保质期的 1/2 以内(比如说保质期12天,那么当前送过来的货物必须在6天之内,货物或乙方应承诺另有优于以上规定期 限的,按原规定或乙方应承诺执行),保证安全、新鲜制品的生产日期为当月保 质期,如超出1个月按照折扣率 8%计算价格。所投货物质保期应当符合国家相关 强制标准。 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不合格,应在3个工作日内由乙方采取补救措施,以达到质量要求,补救后仍无法通过验收,则乙方应退还甲方所有已支付款,并对乙方处以合同总额之10%的罚金,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索因此而导致的一切 损失。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 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2.如果甲方因由政策原因,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经双方协商结算已供货配 送费用,合同终止。
第十一条 考核要求
1、未按甲方要求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迟到三十分钟以上,扣罚当天食 材货款金额的2%。
2、所配送的食材有质量不合格、错送、漏送等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 知后一小时内无条件负责更换、补齐,并扣罚当天食材货款的金额的2%。
3、肉类出现变质、腐烂、发霉等质量不合格现象;蔬菜出现腐叶、烂叶、变质、杂质、农药残留、发霉等质量不合格现象;半成品、成品、调味品等食材 出现过期现象;以上情况每出现一次扣罚单天食材货款的50%,累计出现三次以 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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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其他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1、其它未尽事宜,以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为准,或者由甲乙双方友好协 商解决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解决在执行本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 关的一切争端,如果协商在60天内仍得不到解决,任何一方均可按“民法典”规定提交调解和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仲裁费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4、仲裁机构为合同履行地经济仲裁机构。
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6、招标文件及其补遗文件、响应文件和承诺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7、本合同一式 6 份,甲方2份,乙方2份,采购代理机构1份,财政部门1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时间: 2024年10月30日 签约时间: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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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蔬菜类: | ||
序 | 品名 | 质量指标 |
1 | 绿叶菜、白菜类(小白 菜、青菜、生菜、空心 菜、苋菜、莴笋、菠菜、 油麦菜、大白菜、圆 白菜、油菜柳等) | 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叶茎完整;无枯黄叶、病 叶、花斑、泥土、无裂口损伤、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 腐烂等现象,无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除包菜外,其余捆扎成 捆、捆内无杂物、捆把直径在5-8CM为宜。 |
2 | 根菜类(如白萝卜、 红萝卜等) | 大小均匀、皮细光滑、肉质脆嫩致密新鲜;表皮紧硬不开裂、不空心、 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感;干净清洁、 无泥沙、不带茎叶;根 须完整、无畸形、无细小根;无害虫、无腐烂、无折断。 |
3 | 瓜果类(如南瓜、冬 瓜、丝瓜、苦瓜、黄 瓜、菜瓜、西葫芦等) | 外观良好、色泽一致;表皮不损伤、无疤点、个体整齐;瓜肉坚实、 无裂口、无折断、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冬瓜上无病斑、烂斑; |
4 | 茄果类(如茄子、西 红柿、红辣椒、青辣 椒等) | 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无裂果及空洞现象;皮亮有光泽、无破皮; 茄子较硬有弹性、茄身和群部有小刺;西红柿圆正、不破裂、无脐腐 病、无压痕;辣椒无腐烂、无异味、结缔部新鲜不发黑、个体均匀、 不发软皱缩。 |
5 | 花菜类(如白花菜、 青花菜等) | 个体周正、花球坚实、无发乌、无褐变、无虫咬、无霉变。 |
6 | 地下茎菜类(如土 豆、凉薯、芋头、洋 葱等) | 外观良好、个体均匀、无泥沙、无虫蛀、无萎蔫变软、无发芽或变绿, 无开裂、无折断。 |
7 | 地上茎菜类(如莴苣 等) | 茎皮光滑不开裂、无老根、无黄叶、无病虫害、不糠心、不烂芽。 |
8 | 红菜苔、白菜苔、菜 心 | 鲜嫩、无老叶、无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花斑黄叶、无 腐烂现象。 |
9 | 香辛叶菜类(如芹 菜、青蒜、香菜、葱、 韭菜、蒜薹等) | 新鲜、干净无泥、无枯焦烂叶、无折断、不干枯;蒜薹青绿脆嫩、干 爽无水、苔梗粗壮、均匀、柔软、基部不老化、苔包小、不带叶鞘、 无划苔、无折断。 |
10 | 豆类(如豆角、豌豆、 荷兰豆等); | 无虫蛀、手捏无干枯空洞、鲜嫩、手折易断、色泽鲜明、无损伤、无 发软皱缩。 |
11 | 其他蔬菜类别 | 无虫蛀、鲜嫩、无泥沙、无萎蔫、无枯焦烂叶。 |
二、主要要求: 蔬菜符合国家的蔬菜食品卫生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污染物限 量。如乙方提供的蔬菜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就餐人员患病或中毒的,由乙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 他法律责任。 2.残留农药检测要求:乙方每次供应的蔬菜都必须提供自检或委托第三方检验的蔬菜农药残留 检测合格报告。 3.蔬菜色泽要求: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 熟度及鲜嫩程度。 4.蔬菜气味要求: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 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5.蔬菜滋味要求: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 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6.蔬菜形态要求:配送前应进行简单清理,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 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
(二)肉类 : | ||
序 号 | 项目 | 质量指标 |
1 | 鲜片猪肉定义 | 将宰后的整只猪胴体沿脊椎中线,纵向锯(劈)成两分体去除内脏的 经过凉肉,但不经过冷却工艺过程的猪肉。祛除全部内脏、护心油、 横膈膜和横隔膜肌、脊椎大血管、生殖器官、修净应检部位的非传染 病引起的明显异常淋巴结,摘除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去净 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每片肉上的密集断毛根(包括绒毛、新生 短毛)不超过 64 平方厘米,零星分散断毛根集中相加面积不超过 80 平方厘米,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肌肉色泽 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外表微干或微湿润, 不粘手,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 面,具有香味,挥发性盐基氮,mg/100g≤20,汞(以汞计)mg/kg≤ 0.05,水分 %≤77。 |
2 | 禽肉(冻鸭、冻鸡) | 单只2斤以上,大小均匀、无碎杂、有光泽、无异味、肉质淡红、无 骨折和破皮、无黄衣、无毛 |
3 | 羊肉、牛肉、狗肉 | 肌肉色质鲜艳、有光泽、脂肪白色、肌肉湿润、不沾手、肌肉结构紧 密、有坚实感、肌纤维韧性强。 |
4 | 鲜活鱼 | 单条1.5斤以上,鱼体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 泼,体色鲜明,体表 光滑,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鱼鳞完整有光泽,不易脱落,鳞片鳝条完好,腹部坚实不膨胀,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 |
5 | 蛋 | 新鲜完整、无破损、不变质、鸡蛋表面清洁、无泥污等杂质。 |
二、主要要求: 1.鲜片猪肉符合国家鲜、冻片猪肉标准GB9959.1-2001。 2.原料要求:生猪应来自非疫区,并持有产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检疫证明;非公、母种猪 晚阉猪、病死猪加工的鲜猪肉。猪肉应是合法生产产品。 3.合格证件要求:严格实行肉品品质检验“一猪一证一章 ”制度,每次供应的鲜片猪肉必须向 甲方提供当日《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证》。 4.猪酮体印章要求:每次供应的每片鲜猪酮体上必须盖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和《动 物检验合格》验讫印章。 5.冷冻肉禽类必须符合GB27072005国家标准,应是合法国内生产的产品,在保质期内,有检疫证。 |
(三)副食品及调味品 | ||
序 号 | 项目 | 质量指标 |
1 | 蒸肉粉 | 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
2 | 腐竹 | 呈淡黄色,有光泽、枝条或片叶状,质脆易折,条 状折断有空 心,无霉斑、杂质、虫蛀,具有腐竹固 有的香味,无其它任何异味,不添加 吊白块 |
3 | 海带 | 有白霜,具浓厚的海鲜味,无异味,无杂质,无霉 变,无泥沙 |
4 | 紫菜 | 色泽紫红,无泥沙杂质质情形 |
5 | 香菇 | 体圆齐正,菌伞肥厚,盖面平滑,质干不碎。手捏 菌柄有坚硬 感,放开后菌伞随即蓬松如故。色泽黄 褐,菌柄短而粗壮,远闻有香 气,无焦片、雨淋片、 无霉蛀和碎屑 |
6 | 木耳 | 色泽乌黑有光泽,朵背约呈灰白色,朵大均匀,耳瓣舒张少卷 曲,体质轻。双手搓一把木耳,上下抖 翻,有干脆的响声。 |
7 | 黄豆 | 具有黄豆固有的色泽,黄的自然,鲜艳有光泽;颗粒饱满且整齐均匀,无破瓣,无缺损,无虫害,无 霉变,无挂丝;牙咬豆粒发出清脆成 碎粒;具有正 常的香气和口味,无酸味或霉味 |
8 | 绿豆 | 面黄绿色、黄褐色或墨绿色,具光泽,质坚硬, 难破碎。气 微,味 淡,嚼之有豆腥味。无缺损,无 虫害,无霉变,无挂丝,无杂质 |
9 | 粉干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添加吊白块,包装完整,无过期 |
10 | 粉丝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不添加吊白块,包装完整,无过期 |
11 | 鱼丝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12 | 年糕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13 | 黄元米果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14 | 腊鱼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无霉变、杂质、虫蛀 |
15 | 咸鱼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无霉变、杂质、虫蛀 |
16 | 鱼饼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新鲜、无异味、无霉变、 无杂质 |
17 | 鱼丸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新鲜、无异味、无霉变、 无杂质 |
18 | 花生米 | 具有花生米固有的色泽,黄的自然,鲜艳有光泽; 颗粒饱满且 整齐均 匀,无破瓣,无缺损,无虫害, 无霉变,无挂丝;牙咬豆粒发出清脆 成碎粒;具有 正常的香气和口味,无酸味或霉味 |
19 | 榨菜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20 | 雪菜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21 | 八宝菜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22 | 萝卜丁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23 | 红油豆角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24 | 外婆菜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25 | 腊八豆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26 | 爽口菜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27 | 豆豉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28 | 腌菜干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29 | 红薯粉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30 | 板鸭 | 色泽光滑、无异味、无霉斑、无虫蛀、无缺损 |
31 | 芥菜酸菜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32 | 开胃雪里 红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33 | 麻辣什锦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34 | 麻辣菜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35 | 五香丁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36 | 酱油 | 大豆制作,符合 GB18186 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卫生标准 |
37 | 食盐 | 符合 GB2721 和 GB/T5461 食用盐国家标准及相关卫生标 准 |
38 | 味精 | 符合 GB2720 味精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卫生标准 |
39 | 料酒 | 符合 GB/T13662 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卫生标准 |
40 | 陈醋 | 符合 GB18187 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卫生标准 |
41 | 生姜 | 表皮光滑金黄色、泛亮;无癞皮状褶皱,无暗褐色或带黑线情 形,无朵状拉丝 |
42 | 干辣椒 | 体形完整,不能太碎,在不破损情况下无呛鼻味,无回潮发软 现象;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
43 | 辣椒粉 | 无呛鼻味,无回潮发软现象,无霉变,符合国家食品卫 生标准 |
44 | 小米椒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45 | 八角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
46 | 桂皮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
46 | 大蒜子 | 蒜头大小均匀,蒜皮完整而不开裂,蒜瓣饱满,无干枯与腐烂, 蒜身干爽无泥,不带须根,无病虫害,不出芽 |
47 | 甜蜜素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
48 | 石膏粉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
49 | 酵母粉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
50 | 白糖 | 符合 GB13104 食糖及 GB/T317 白砂糖国家标准及相关国家卫 生标准 |
51 | 辣椒面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
52 | 香辣酱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53 | 食用碱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包装完整,无过期 |
54 | 十三香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
55 | 草果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 |||
56 | 白酒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 |||
57 | 香叶 | 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 |||
二、供货安全要求与质量要求:各种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产品,工业化生产的产品如面粉、食油、蒸肉粉、酱油、 腐竹、味精、料酒、陈醋等,乙方应提供的各货物均应符合国家的食品卫生标 准,农药残留符合国家标准。如乙方应提供的货物出现质量问题,造成就餐人员患病或中毒的,由乙 方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
(四)大米、食用植物调和油 | |||||
项目名称 | 规格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 | ||
大米 | 25KG | 袋 | 规格:每袋 25 公斤,二级以上籼米,质量要无霉变、颗粒均 匀、无杂质符合 GB/T 1354-2018 标准要求 色泽气味,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 ||
食用植物调和油 (非转基因) | 5L | 桶 | 符合 SB/T10292-1998、GB28050-2011 标准和《卫生部关于公 布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 剂 名单(第六批)的公告(卫生部公告 2011 年第 16 号)》和《卫 生 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食品及食品添加剂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 最大残留量的函(卫办监督函【2011】551 号)》要求标注非 转基因说明。 | ||
1、乙方须提供全新、原装,并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 2、乙方须出具所投所有产品(大米、食用植物调和油(非转基因))合格质检报告。 3、所有产品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应所投所有产品必须提供供货时货物本身保质期的 2/3 (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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