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邀请函
广东建一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某单位的委托,拟对某单位学习室配套设备采购(重招1)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提交密封谈判响应文件。
一、采购编号:2024-JQGCLY-F3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某单位学习室配套设备采购(重招1)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7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响应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六、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供应商经营范围涉及电子信息产品销售与安装,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提供资信证明的供应商须附开户许可证)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plap.mil.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查询截图,以采购人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声明函);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6. 响应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政府机关的保密法律法规,履行保密义务(提供保密承诺书);
7.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书)。
8.投标人须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完成注册。(提供截图证明)。
七、获取谈判文件方式: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4年 09 月 11 日起至2024年 09月 18 日期间上午 9:00~12:00,下午14:30~17:3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建一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
2.联系人:曹女士,联系电话:0762-3861366
3.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购买谈判文件)委托书(原件)及其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备注: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用A4纸装订成册,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提供原件备查;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交的报名资料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供应商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提交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提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15时30分(当天上午15:00分开始受理谈判文件递交,逾期概不受理)
九、提交谈判文件地点:河源市新市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 (二) C3栋第二卡第一层。
十、谈判时间:2024年09月23日15时30 分
十一、谈判地点:(详细地址)河源市新市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 (二) C3栋第二卡第一层。
十二、本次谈判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参与谈判的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或其授权代表务必出席谈判会(携带身份证原件以备查核)。
十三、谈判文件公示期限(五个工作日):2024年 09 月 11日至2024年 09 月 18 日止;本次谈判项目的公告、结果公示等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建一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http://www.gd-jyzb.com/)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本谈判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如有任何疑问请以书面、传真或电邮形式至采购代理机构释疑。
十四、购买了谈判文件,而不参加谈判的响应供应商,请在开标前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谈判的资格。
十五、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采购人:某单位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0762-3861366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东城西片区拆迁安置点 (二) C3栋第二卡第一层
Email:gdjyzbcg@163.com
十六、采购信息查询:军队采购网(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建一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http://www.gd-jyzb.com/)
广东建一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