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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荣顺科技有限公司3D打印材料及紫外光固化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查公示
发布时间:2023-07-27 10:04:33 信息来源:云浮市生态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审查《广东荣顺科技有限公司3D打印材料及紫外光固化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云浮市城区城中路111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27300
联系电话:0766-8819152
传 真:0766-881915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荣顺科技有限公司3D打印材料及紫外光固化涂料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荣顺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云浮市云安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绿色日化产业集聚区

环评机构

广州俊博环境保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2019年,广东荣顺科技有限公司在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循环经济工业园绿色日化产业集聚区建设“广东荣顺科技有限公司3D打印材料及配套3D打印机组装和3D打印服务建设项目”,总用地面积19344.89m2,总建筑面积18588.30m2。项目总投资3亿元,项目建成后,年产聚氨酯丙烯酸酯树脂5000吨、环氧丙烯酸酯树脂5000吨、紫外光固化3D打印材料10000吨、3D打印笔材料2000吨、3D打印笔300万套。2021年3月26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取得云浮市生态环境局批复(云环审【2021】4号)。上述项目批复后,建设单位进行了前期部分厂房结构建设。2022年,建设单位决定对原项目内容进行改建,调整部分产品方案,建设“广东荣顺科技有限公司3D打印材料及紫外光固化涂料建设项目”。
广东荣顺科技有限公司3D打印材料及紫外光固化涂料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在现有项目用地范围内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用地面积19344.89m2,建筑面积14252.92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楼、甲类车间、甲类仓库、丙类车间、丙类仓库A、丙类仓库C、公用工程房、门卫、配电房等,其他构筑物包括:甲类埋地罐区、循环水池、消防水池、初期雨水池、事故应急池、污水处理站等。项目调整后的产品方案为:10000吨/年紫外光固化树脂(包括:4000吨/年聚氨酯丙烯酸酯树脂、2500吨/年环氧丙烯酸酯树脂、2500吨/年聚酯丙烯酸酯树脂、1000吨/年纯丙烯酸酯树脂)、3000吨/年紫外光固化涂料、7000吨/年紫外光固化3D打印材料、250吨/年纳米复合紫外光固化树脂、2000吨/年FDM 3D打印材料,300万根/年3D打印笔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项目废气包括:生产废气(固体、液体投料废气、生产工艺废气、过滤包装废气等)、燃气锅炉废气、焊接烟尘、物料储罐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等。
(1)甲类车间废气
甲类车间生产废气包括投料粉尘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TVOC和其他特征污染物。其中,聚酯丙烯酸酯树脂、环氧丙烯酸酯树脂、聚酯丙烯酸酯树脂、纯丙烯酸酯树脂生产线有机废气经冷凝系统回收,与甲类车间紫外光固化涂料、紫外光固化3D打印材料、纳米复合光固化树脂生产线的有机废气一同经“二级水喷淋(丙烯酸)+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RCO”处理达标后,经29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甲苯-2,4-二异氰酸酯TDI、异佛尔酮二异氰酸酯IPDI、丙烯酸等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严者,TVOCs执行《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较严值。
甲类车间投料粉尘等颗粒物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与甲类车间处理后的有机废气合并,经29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较严值。
(2)丙类车间废气
丙类车间造粒、破碎颗粒物和造粒、挤出工序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29m排气筒(DA002)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较严值。
(3)锅炉和导热油炉天然气燃烧废气
燃气锅炉和导热油炉以天然气作为燃料,燃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烟尘。项目采用“专用燃烧器+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由29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4)备用发电机尾气
项目备用发电机以含硫率小于0.001%的轻柴油为燃料,燃烧废气收集后,经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SO2、NOx和烟尘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时段二级标准。
(5)无组织排放废气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主要有各工序未收集废气以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如下:设备密封;储罐避光储存+固定顶罐+氮封系统+平衡管等;进出料、运输系统封闭;车间通风,输送管道等,仓库、实验室强化抽排风系统等。污水处理区、污泥处理区均顶部加盖密封,定期喷洒除臭剂等。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涂料、油墨及胶黏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中“表B.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特别排放限值”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较严值;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中的H2S、NH3、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1-93)中表2排放标准。
根据《报告书》分析、预测,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各类大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2、废水
项目废水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喷淋废水、制氮废水、冷却塔、真空泵排水)和初期雨水。
生活污水经自建地埋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
生产废水、初期雨水收集后纳入自建污水处理站,经“混凝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工艺处理,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2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间接排放限值”与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较严值后,排入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水污染控制和水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可行,依托园区污水处理单位具备可行性,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类生产设备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不沾染化学品废包装材料、焊接废锡渣、3D打印材料次品、废滤芯、废分子筛、化粪池污泥、丙类车间回收粉尘、废布袋交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处理单位处理,布袋除尘收集的颗粒物返回作为产品;高浓度有机废液、滤网滤渣(树脂生产)、滤网滤渣(涂料生产)、沾染化学品废弃包装袋、甲类车间回收粉尘、甲类车间废滤带、废布袋、废活性炭、综合废水处理污泥、导热油废渣、化验室废物、含油机修废物、RCO废催化剂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
根据《报告书》分析,项目产生的各类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的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已对本项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网上公示供群众了解项目的信息,公示期间并未收到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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