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镇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电力工程设计成交公告采购包1
二、项目名称:长江镇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电力工程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报价/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皋能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 913206821386397474 | 如城镇中山东路18号 | 715000 | 715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长江镇政府投资计划项目电力工程设计 服务范围:森松(森永),华特气体,大疆产业园,红星8#地二期项目建设提供电力线路接入、迁移改造的咨询、设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绘制、相关勘察及施工过程的现场配合等后续设计服务;具体以招标人的需求为准。 服务要求: 1.供应商根据采购单位的项目设计任务书具体要求开展设计咨询工作,接受采购单位指导并对其负责;完成项目后,应按采购单位要求出具相关书面材料,并拟定费用结算明细,经采购单位审核后作为结算凭据。 2.供应商应加强对设计方案及图纸的保管,每项设计工作完成后,应将采购人认为必要的有关资料返还给采购人,其余资料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存档保管,并应及时满足采购人对设计资料的调用、审核等要求。对档案管理不完善造成的资料遗失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供应商须对采购单位提供的数据、材料及评估结果、检测结果具有保密义务,如发现有泄密行为,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4.响应供应商应依据相关设计技术规范和有关行业国家标准执行。成交供应商应对采购内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承担一切后果,由此引起的纠纷与采购单位无关。 5.供应商对服务缺陷应当及时予以更正,拖延或不予更正的,采购方有权另请其他单位更正,所发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供应商因自身工作失误导致成果错误,无法通过审批,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责任;如发现供应商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采购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付施工设计图纸资料8套,并服务至项目竣工、送电。具体时间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服务标准: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供电部门相关工程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并须得到采购人的认可;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捷宏、费树建、顾志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以成交金额为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1.5%;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1.1%;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8%;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0.5%;)分段计算后汇总,不足叁仟按叁仟元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金额:1072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如皋市长江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南通如皋市长江镇华江中路88号
联系人:顾志林
联系电话:15996656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通炜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如皋市大司马路8号如园大厦17楼
联系人:王璐
联系电话:189345198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璐
电话:1893451987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