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港镇野马村法制文化广场建设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4/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321202103N23030005
根据海陵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野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泰州市华港镇农村产权交易站决定对野马村法制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1 个标段,标段位置详询招标方。
标段1:详询招标方标底价449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800元,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7日14时00分—2023年4月20日16时00分在野马村村部且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24日09时30分在网上竞价交易。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湛女士,联系电话:19951160656 。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在自己的手机商城软件中,搜索下载:“江苏农村产权”APP,并按提示要求先进行注册,然后登录进行报名提交。到线下报名签订投标承诺书后,请于当天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野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3210200181010000021948)。
2.应委托方要求,为减少中标者事后矛盾,有意向报名者,请仔细与村委会咨询了解相关资源有关信息,不得事后以不清楚为借口,致使不履行承诺或直接毁标。
3.交易开始后,意向投标方未进平台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4.项目成交后,中标方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且保证竞标款全部按时缴清。未成交方一周内退还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5.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招标。
6.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或中标不缴清竞标款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华港镇农村产权交易站所有,标段相关信息解答归委托方所有。报名手续在网上成功后,就视为对标的一切清楚并认可。
备注:报名人数若不足三人,将重新发布公告。投标人资质要求:经工商注册的个体装饰装潢及以上资质。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8.本公告在海陵区政府网站(http://www.tzhl.gov.cn)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湛女士 ,联系电话:19951160656。
泰州市华港镇农村产权交易站
2023年4月17日
根据海陵区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办法规定,受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野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泰州市华港镇农村产权交易站决定对野马村法制文化广场建设项目进行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共1 个标段,标段位置详询招标方。
标段1:详询招标方标底价44900元,缴纳投标保证金800元,中标后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二、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17日14时00分—2023年4月20日16时00分在野马村村部且需进行网上报名报名。
2.交易时间及地点:2023年4月24日09时30分在网上竞价交易。
三、标的咨询
即日起接受咨询,自行看样。联系人:湛女士,联系电话:19951160656 。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时请在自己的手机商城软件中,搜索下载:“江苏农村产权”APP,并按提示要求先进行注册,然后登录进行报名提交。到线下报名签订投标承诺书后,请于当天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泰州市海陵区华港镇野马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账号:3210200181010000021948)。
2.应委托方要求,为减少中标者事后矛盾,有意向报名者,请仔细与村委会咨询了解相关资源有关信息,不得事后以不清楚为借口,致使不履行承诺或直接毁标。
3.交易开始后,意向投标方未进平台参加交易的,按弃权处理。
4.项目成交后,中标方的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且保证竞标款全部按时缴清。未成交方一周内退还保证金,退还时不计利息。
5.中标方须于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否则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标段重新招标。
6.在项目交易过程中,如发现串标或中标不缴清竞标款等违规行为,违规者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7.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华港镇农村产权交易站所有,标段相关信息解答归委托方所有。报名手续在网上成功后,就视为对标的一切清楚并认可。
备注:报名人数若不足三人,将重新发布公告。投标人资质要求:经工商注册的个体装饰装潢及以上资质。报名时请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书)。
8.本公告在海陵区政府网站(http://www.tzhl.gov.cn)同时发布。
报名联系人:湛女士 ,联系电话:19951160656。
泰州市华港镇农村产权交易站
2023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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