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利川市毛滩河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公示
金额
180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17/04/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000万元
招标联系人汪总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连亮028-8339555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利川市毛滩河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湖北源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其利川市毛滩河水电站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利川市毛滩河水电站工程

工程内容: 毛滩河水电站工程地处利川市文斗乡境内,取水坝位于高岩子,厂房位于钟台村河坝子。毛滩河水电站为引水式电站,工程由拦水坝,引水隧道、压力管道、发电厂房及升压站等组成,水库正常蓄水位为505.0m,总库容192.0万m3,取水坝高53米,电站总装机容量12MW。

建设单位:湖北源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实际投资:1.8亿元

建设时间:工程于2011年10月取得环评批文,于2012年2月开工,主体工程于2015年7月完工,2015年10月投入试运行。

验收调查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监测单位:湖北汇信昱荣检测有限公司

二、环境保护措施总体执行情况

利川市毛滩河水电站在开工建设前已经按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根据现场调查,工程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中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三、验收调查结果

1、生态影响调查

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占用土地资源、破坏植被、水土流失等。

工程施工时严格划定了施工区域,减少了对植被和土壤的破坏,同时工程基础开挖前将施工区表层熟化土壤集中,施工扰动结束后将熟化土壤回填于临时占地区,有利于临时占地区后期的植被恢复;工程基础施工时做到了挖填方平衡,施工区内无弃渣堆积,同时工程施工区设置了截、排水沟引流山坡汇水(大气降水),电站厂区临河一侧设置了堡坎,能起到防治水土流失的作用;工程施工前施工指挥部对施工人员进行了环境保护教育和防火教育,施工期间未发现捕猎野生动物和在河内炸鱼、毒鱼、电力捕鱼的现象,未发生火灾事故;施工结束后对于施工临时占地区建设单位进行了人工植被恢复。该电站主体工程于2015年7月完成,本次验收调查距工程竣工已有一年多,工程施工区通过长时间的自然恢复,目前植被恢复情况较好,恢复植被以水杉、刺槐、灌木、杂草为主。

2、水环境影响调查

电站引水发电后尾水进入毛滩河,职工生活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施肥,不排入毛滩河。

毛滩河属Ⅱ类水体,根据湖北汇信昱荣检测有限公司对毛滩河水质监测结果,各监测因子未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相应的Ⅱ类水域水质标准限值,地表水水质良好。

3、大气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施工期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扬尘,爆破废气和燃油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项目运营期以水力发电,无废气产生;职工生活燃料采用的是电,也无废气排放。根据湖北汇信昱荣检测有限公司监测结果,电站厂区环境空气质量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4、声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施工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设备运行、车辆运输和爆破噪声等,其影响已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而结束。

工程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水电机组运行噪声。根据湖北汇信昱荣检测有限公司对电站厂界噪声的监测结果,电站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电站厂房周边居民噪声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分布,电站发电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5、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调查

工程施工期挖方部分综合利用,部分已在施工区域内平衡,现状调查施工区域内及附近未见弃渣堆积。对环境影响小。

工程运营期固废为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桶集中收集后堆肥处理。

四、存在问题与整改要求

建立环境管理机构,完善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挂牌上墙。建立“环境意识”教育制度,不断提高全体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

五、验收调查结论

利川市毛滩河水电站较好的落实了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与生态保护措施基本有效,对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小。

在建设单位切实落实本调查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补救措施的前提下,利川市毛滩河水电站工程符合水电站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建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湖北源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利川市文斗乡钟台村河坝子

联系人:汪总

联系电话:15272940083

邮编:445400

七、承担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工作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承担验收调查工作单位: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E座18F

联系人:朱连亮

电话:028-83395555

邮编:610064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告知建设单位或验收调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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