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辖区绿化管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金额
34.37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2/07/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n5101892022000071
预算金额49.25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女士028-85179390
中标公司四川桂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34.3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辖区绿化管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N5101892022000071
二、项目名称:中和街道辖区绿化管护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合同包一):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四川桂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高新区天仁路222号 | 343,751.05元 |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四川桂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采购人指定辖区范围内 | 管护内容:中耕、松土、除草、除芽、浇水施肥、裸土补植补载、草坪灌木修剪、乔木修剪(包括大型修剪)、时令花卉换种(时令花卉2个月更换一次,一年更换6次)、乔(灌)木冲洗、扶正加固、病虫害防治、防寒、灌排水、绿地保洁等绿化管护及绿地内道路清扫养护等 | 服务合同签订后1年 | 全部服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的相关技术、服务要求。 | 343,751.05 |
黄喜兵、张汀硕(采购人代表)、赵芳、吴江、钟芳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收取方式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合同包一): 1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1.计划备案号:51018922210200002794[2022]00387。2.监督管理部门:成都高新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2829642。3.采购预算:人民币492590元。最高限价(单价):(1)行道树管护:人民币1.1元/株/月;(2)绿地内乔木管护:人民币0.9元/株/月;(3)灌木管护:人民币0.4元/平方米/月;(4)草坪管护:人民币0.45元/平方米/月;(5)时令花卉:人民币92元/平方米/次;(6)硬景:0.45元/平方米/月。4.中标单价:(1)行道树管护:人民币1.08元/株/月;(2)绿地内乔木管护:人民币0.88元/株/月;(3)灌木管护:人民币0.39元/平方米/月;(4)草坪管护:人民币0.44元/平方米/月;(5)时令花卉:人民币90.16元/平方米/次;(6)硬景:0.44元/平方米/月。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中柏路23号
联系方式:028-645703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5层
联系方式:028-851793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28-85179390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20日
相关附件:
中标中小声明函.jpg 中标中小声明函.jpg 6.28(定稿)中和街道办事处辖区绿化管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pdf 6.28(定稿)中和街道办事处辖区绿化管护服务项目-招标文件.pdf 评审报告.pdf 评审报告.pdf 盖章版结果确认函.jpg 盖章版结果确认函.jpg
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虫和街道办事处(单位名称)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
事处辖区绿化管护服务项目(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辖区绿化管护服务
项目(标的名称),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四川桂溪环境
工程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从业人员214人,营业收入为2554.09
万元,资产总额为2543.52万元,属于虫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
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
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
境工
责任。
N
意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桂
供应商名称(盖章):
福日
日期:2022年7月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供应商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或监狱企业适
用。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还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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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
办事处辖区绿化管护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N5101892022000071
招标文件
中国·四川
采购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2022年6月
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目录
第一章投标邀请........................................................................................................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2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29
第四章供应商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60
第五章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61
第六章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商务内容条款及其他要求..................................66
第七章评标办法......................................................................................................74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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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第一章投标邀请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
处(采购人)委托,拟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辖区绿化管
护服务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
加本项目的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5101892022000071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辖区绿化管护服
务项目。
3.采购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采购预算:人民币492590元。
三、项目简介: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辖区绿化管护服务,本
项目共1个包。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方式1邀请参加公开招标的供应商。
方式1(公告方式):本次公开招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
布;
方式2(书面推荐):通过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各自出具书面推荐意见,推荐
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方式3(供应商库随机抽取):通过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
机抽取供应商。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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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
项目。
3、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非法人机
构则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
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06月29日至2022年07月05日(北京时间,
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
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提示: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
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
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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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
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
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
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
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
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
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
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
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
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
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
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
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
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10:30(北京时间)。
九、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
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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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十、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9日10:30(北京时间)在招标地点开启。
十一、开标地点: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武科西一路3
号-2号楼5层)。
十二、供应商信用融资: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
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成交供应商资金不
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
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
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招标文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
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川财采[2018]123号”)。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
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
《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
项目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
体内容详见“成财采[2019]17号”)。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高新区中和街道中柏路23号
联系人:樊老师
联系电话:028-64570317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5层
邮编:610000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8-85179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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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
采购预算采购预算:人民币492590元。
(实质性要求)超过采购预算的报价无效。
最高限价(单价):
(1)行道树管护:人民币1.1元/株/月;
(2)绿地内乔木管护:人民币0.9元/株/月;
1
最高单价限价(3)灌木管护:人民币0.4元/平方米/月;
(实质性要求)(4)草坪管护:人民币0.45元/平方米/月;
(5)时令花卉:人民币92元/平方米/次;
(6)硬景:0.45元/平方米/月。
超过最高单价限价的报价无效。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
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
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
低于成本价不正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
2当竞争预防措施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实质性要求)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
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
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
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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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
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进口产品
3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本项目不涉及)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
格扣除(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不适用)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
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
小微企业(监狱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业、残疾人福利性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
4单位视同小微企
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
业)价格扣除(实
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
质性要求)
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
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
中小企业。
二、符合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条件的,在同等条件
下享有优先采购的机会。
节能、环保及无线
局域网产品政府
5本项目不涉及。
采购政策(本项目
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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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
6评标情况公告
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8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采购项目具体事
联系人:黄女士
9项/采购文件内容
联系电话:028-85179390
咨询
开标、评标联系人:黄女士
10
工作咨询联系电话:028-85179390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
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11中标通知书领取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8-85179390
地址:成都市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5层。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12供应商询问
联系人:黄女士联系电话:028-85179390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答复。
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28-85179390
13供应商质疑地址:成都市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5层。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
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
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成都市高新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2829642。
14供应商投诉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
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5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
8
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序号条款名称说明和要求
公告备案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
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定额收取10000元。
收取方式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时,由中标单位支付给代理机构。
16招标代理服务费收款单位: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成都棕北支行
账号:4402022109100101388
是否专门面向中
17是
小企业
若招标文件涉及建议品牌或者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楚说明
建议品牌或者供
18采购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为“参照或相当于”建议品牌
应商(如涉及)
或者供应商,其品牌或供应商具有可替代性。
19本项目所属行业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若招标文件中同一事项表述与投标人须知附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
20备注
标人须知附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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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方案包含:①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置
及职责分工;②管理制度;③养护人员培训;④质量控制措施;
项目管理
4项内容完全满足以上要求得8分,每缺一项或每有一项不详细
8分扣2分,每有一处不满足要求或有逻辑性错误的扣1分,扣完
为止。
安全文明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包含:①安全文明作业措施;②安
规范化作全防护工具配备;③作业机具安全操作规范;3项内容完全满足
业方案以上要求得6分,每缺一项或每有一项不详细扣2分,每有一
6分处不满足要求或有逻辑性错误的扣1分,扣完为止。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应急方案包含:①应急人员、机具的配置;
应急方案②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措施;③自然灾害应急处理措施;3项内容
6分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6分,每缺一项或每有一项不详细扣2分,
每有一处不满足要求或有逻辑性错误的扣1分,扣完为止。
注: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复核
(一)评标委员会复核
1.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
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二)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评审结果
1.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采购代理机构应当
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
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根据情况要求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采购代理机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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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
宜;不采纳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建
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
擅自中止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
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
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
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采购代理机构复核过程中,评标委员会不得离开评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
(1)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
(2)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3)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4)采购代理机构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5)采购代理机构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六、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一)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
(二)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
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
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
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三)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
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
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
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优先选择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
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
分也相同无供应商均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或供应商均属于不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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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四)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
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
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七、出具评标报告
(一)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
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和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
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
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
同意评标结果。
八、废标
(一)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供
应商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二)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
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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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九、定标
(一)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二)定标程序
1.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
报告,推荐不少于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按照综合得分高低标明排列顺序。
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
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
抽取的方式确定。
注: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
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
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
4.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
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6.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
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
书。
7.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供应商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十、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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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标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
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一、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八)符合有关部门(机构)制定的其他评审工作纪律。
十二、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供应商;
(二)接受供应商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三)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
70
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四)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
(五)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
(六)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七)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前款第一至五项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
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
十三、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违约情形
(一)答应参加评审活动后,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或者迟到,且不及时告知抽
取终端工作人员,导致评审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
(二)不遵守评审现场工作纪律的;
(三)明显故意拖延评审时间的;
(四)抄袭其他评审委员会成员的评审意见的;
(五)不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导致评审过程、
评审结果违法违规,情节轻微不构成行政处罚的;
(六)索取高于规定的劳务报酬,或者要求先给付报酬再进行评审,或者因
劳务报酬低而拒绝评审、拒绝签署评审报告的;
(七)存在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制度,但不构成行政处罚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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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第八章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
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XXXX项目(项目编号:XXXX)的《招标文件》,乙方
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
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
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合同期限
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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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XX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
务而蒙受的损失;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
予以赔偿。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
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
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
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服务费。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
73
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
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
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
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
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
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
合同。
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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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公平·公正·诚信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
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
府采购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账号:账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注:合同条款可根据采购人及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的实际情况进行修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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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 第 | 第 | 第 | 第 | 第 | 第 | 第 | 第 | 第 | 第 | 第 | 第 | 第 | 第 | 第 | 第 | 第 | |||
922 | 9222L | 9.℃8 | 9.8 | 968L | 6‘6 | 6226 | 6296 | 626 | 6786 | 606 | o | 0‘89 | 006 | 09.29 | 09 | 0L'TZ | ||||
℃ | 000 | 009 | 097 | 009 | 000 | 000 | ||||||||||||||
o9 | 009 | 000 | 009 | 009 | 009 | 09 | 09 | 009 | 50 | 40 | 8 | 09元 | ||||||||
00.9 | 009 | 00.2 | 09 | 08 | 09‘9 | 009 | 008 | 00.2 | 00.2 | 08 | 02 | 00.9 | 000 | 009 | 008 | 009 | ||||
分 | 0000 | 0982 | 2000 | 000% | 982 | 0982 | 00.0% | 0082 | 0000 | 500 | 00.00 | 096 | ||||||||
分 | 008 | 08 | 08 | 08 | 008 | 0% | 008 | 008 | 008 | 008 | 00.8 | 08 | 000 | 005 | 00 | 00 | 005 | 0 | ||
分 | 006 | 006 | 06 | 006 | 006 | 006 | ||||||||||||||
分 | 00.0 | 000 | 00.00 | 00.00 | 00.00 | 000 | 00%1 | 0 | 00% | 00 | 00% | 000 | 00% | 000 | 000 | 000 | 0 | |||
978 | 9.8 | 928 | 9.8 | 98 | 9.8 | 678 | 628 | 628 | 678 | 678 | 628 | 00.0 | 00.01 | 00.00 | 00.00 | 00.0 | 00.0 | |||
2 | 3 | 4 | 5 | 2 | 3 | 4 | 5 | 2 | 3 | A | 5 | |||||||||
表
D
220000000860
项目编号:N5101892022000071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
辖区绿化管护服务项目
评
标
报
告
采购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19日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四川桂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2 | 四川佳泰吉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3 | 四川文锦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4 | 成都广泽景观建设有限公司 |
5 | 成都市白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6 | 四川捷卫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
7 | 四川沐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8 | 四川知晓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9 | 四川雅艺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0 | 成都百草苑生态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11 | 成都艾迈特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12 | 成都华英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13 | 四川省佳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4 | 四川顺泰和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
15 | 成都高新区建管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16 | 成都合立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四、评标地点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一)评标地点: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武科西
一路3号-2号楼5层)。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成立了由5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
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含作为评标委员会组长,主持本项目
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为如、、、张江硕(采购
人代表)。
2
、采购活动基本情况介绍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四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采购人)委托,拟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中和街道办事处辖区绿化管护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
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采购活动过程基本情况介绍
1、本项目于2022年06月28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
标公告。
2、出售《招标文件》时间为:2022年06月29日至2022年07月
05日。
(三)采购执行机构复核要求修改评审结果或者重新评审情况介绍:
无。
二、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方法名称和概念。
名称:综合评分法
概念: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
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分因素。
详见招标文件。
(三)评分标准及权值。
详见招标文件。
五、开标情况
(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于2022年07月19日,在四
川凯亿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武科西一路3号-2号楼5层)开
标室进行了开标、唱标。
(二)开标和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07月19日10:30时(北京
时间),共收到3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成都市白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2 | 四川桂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3 | 四川省佳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三)开标大会由代理机构主持,监督代表进行现场监督。
(四)开标过程中,由监督人员及各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性进
行了检查,由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性进行了宣读。
(五)开标过程顺利。
六、评标情况及说明
(一)评标过程情况
1、评标过程程序执行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和招标文件执
行。
2、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应当拒绝评标的情形。
3
否。
3、评标过程是否存在可以拒绝评标的情形。
否。
(二)采购执行机构解释情况
无。
(三)投标人澄清情况
无。
(四)评标结果是否存在报价最高的投标投标人为排序第一的推荐
中标候选投标人
否。
口是,对其报价合理性的特别说明:综合评分法,报价非唯一评审
因素,经评审,报价最高的投标投标人依法获得中标候选投标人资格。
(五)有效投标人名单。
序号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1 | 1 | 成都市白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成都市白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2 | 2 | 四川桂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桂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3 | 3 | 四川省佳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四川省佳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六)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 (六)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原因 | |
1 | 无 | 1 |
七、评标结果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综合得分 | 排序 |
1 | 四川桂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94.09 | 第一名 |
78.96 | 第二名 | ||
2 | 成都市白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78.96 | 第二名 |
3 | 四川省佳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71.70 | 第三名 |
八、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推荐中标候选人顺序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总价(元) |
第一名 | 四川桂溪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343751.05 |
第二名 | 成都市白沙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345022.26 |
第三名 | 四川省佳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85093.06 |
九、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不同意见的说明
本成员对评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不同意见,特说明如下:无。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
监督人员签字:
2022年07月19日
900202)4410
日
日8
毛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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