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第五中学校关于苏州市第五中学校东传达室解危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金额
29.9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2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j23-71号
预算金额29.98万元
招标联系人施洪海
招标代理机构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振华0512-6522188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0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07
公告正文

苏州市第五中学校关于苏州市第五中学校东传达室解危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 公告
(招标编号:HJ23-71 号)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
一、招标条件
本苏州市第五中学校东传达室解危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29.983689 万元;私有资金 0 万元;境外资金 0 万元;自筹资金 0 万元;外国 政府及企业投资 0 万元;其他资金 0,招标人为苏州市第五中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299836.89 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苏州市第五中学校东传达室解危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苏州市第五中学校东传达室解危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合格磋商供 应商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特殊条件
1、磋商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磋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磋商供应商未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的声
明。
注: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 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1.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两个 及以上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6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7 月 04 日 16 时 30 分 获取方式:至吴中西路 87 号 208 室领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7 月 07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吴中西路 87 号 104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7 月 07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吴中西路 87 号 104 室
七、其他
苏州市第五中学校之委托,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苏州市第五中学 校东传达室解危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 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23-71 号
项目名称:苏州市第五中学校东传达室解危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9836.89 元
最高限价:290000.00 元
采购需求:图纸及清单范围内苏州市第五中学校东传达室施工。
工期: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磋商供应商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合格磋商供应商特殊条件
1、磋商供应商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磋商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3、磋商供应商未处于被行政或司法机关责令停业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务或停止投标资格的声 明。
注: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1.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 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1.2.不得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两个 及以上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 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时间:2023 年 6 月 27 日至 2023 年 7 月 4 日,每日 9:00-11:30,13:30-16:30(双 休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苏州市吴中西路 87 号 208 室(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代理部)3、售价:本套招标文件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收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4、其他:报名时提交材料如下:
(1)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申请书原件(须有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号码和地址);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
(4)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 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且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 托书原件(如有授权);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上述材料应按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 年 7 月 7 日 14:00(北京时间)逾期邮寄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点:吴中西路 87 号 104 室
2、磋商时间:2023 年 7 月 7 日 14:00(北京时间)3、磋商地点:吴中西路 87 号
五、开启
时间:2023 年 7 月 7 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吴中西路 87 号 104 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相关事宜
1、未依照公告要求实行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 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 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2、项目的招标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以书面形式发送,作为招标(采购)文件 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3、本项目追加费用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原合同金额 10%以内的追加费用,限于原合 同内工程清单数量调整增加的工程费用,原合同外工程内容不得计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第五中学校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姑苏区义慈巷 15 号
联系人:施洪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址:吴中西路 87 号
联系方式:杨振华 0512-65221883
邮箱:hjzbdl@hotmail.com
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2023 年 6 月 27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苏州市第五中学校
地 址:姑苏区义慈巷 15 号
联 系 人:施洪海
电 话:65221883
电子邮件:54697570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华建工程咨询(苏州)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吴中西路 87 号
联 系 人: 杨振华
电 话: 0512-65221883
电子邮件: hjzbdl@foxmail.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