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结核分子实验室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18-12-17
珠 海 市 政 府 采 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结核分子实验室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LPSPF0118ZH04ZC67
采购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81119]-13014号
采购人: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黄泽勇
日期:2018年12月13日
温馨提示!!!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招标文件为准)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
本项目邀请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请适当提前到达。
各投标人请注意区分投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以及采购代理服务费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号,采购代理服务费存入采购代理服务费账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投标的资格及保证金退还的速度。
投标保证金按第二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提交(账号信息详见第二章《投标资料表》)。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投标分项报价表》(如有)。多包组项目请仔细检查包组号,包组号与包组采购内容必须对应。
如投标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首次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在报名成功后最迟必须于开标前一日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链接: http://www.gdgpo.com/workEnchiridion.html)进行注册。《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登记指引》详见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注:已注册过账号的供应商请忽略此信息。)
投标人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招标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7
第三章 开标、评标、定标 9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18
第五章 合同文本 1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8
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5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结核分子实验室进口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采购项目编号:440400-201812-030007-0008
二、 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结核分子实验室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三、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85000.00
四、 采购数量: 1批
五、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结核分子诊断实验室仪器;最高限价:1285000.00元;
2. 项目编号:CLPSPF0118ZH04ZC67;
3. 采购项目品目:医用电子生理参数检测仪器设备;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结核分子实验室进口设备采购。
5. 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可以采购进口产品。
7.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8.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人为:何显华;联系电话为:0756-2653852。
9.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1.3. 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具有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 所投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详见用户需求标的清单)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如投标人是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的医疗器械注册,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即可【适用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证书】;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1)、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7.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
1)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及“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 提供《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3) 如采用电子邮件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方式:填写并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及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lbaoming@163.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并缴纳标书款后收到招标文件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网上报名,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东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646 8350 5300 4526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投标人名称”,以便查询。
4)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5)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在报名前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进行注册登记(相关事宜详见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
七、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12月13日至2018年12月20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201)购买招标文件(现金),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3日14时30分。
九、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
十、 开标时间:2019年1月3日14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2楼6号开标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年12月14日至2018年12月20日止。
十三、 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代理机构):黄泽勇 | 联系电话:0756-2607015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李玲 | 联系电话:0756-2124161 |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72号粤海大厦7、23楼 |
联系人:梁群燕 | 联系电话:020-87651688-688 |
传真:020-87651698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人: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 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沿河东路200号 |
联系人:李玲 | 联系电话:0756-2124161 |
传真:0756-2124208 | 邮编:5190000 |
附件:
1、 委托代理协议
2、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13日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说明: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条款项号对应的条款,是对《投标人须知》补充、修改和完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项号 | 内 容 |
一、说明 | |
2.2 |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
22.2.3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泽勇 联系电话:0756-2607015 联系部门:项目部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兴华路210号(大金鹰大厦)2楼201 |
二、招标文件 | |
8.1 |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不举行。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
12.2.1 | (境外货物)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无免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 |
12.3 | 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
12.4 | 1)不允许有备选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每项报价或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12.5 | 不允许附加条件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17.1 | 1. 投标保证金金额: 人民币25700.00元 2. 提交形式:非现金形式 3. 投标保证金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账号:3602 1810 2910 0275 44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环支行 跨行支付行号:1025 8100 1434(提醒:该行号不是账号!仅适用于网银跨行支付时汇款人能够快速寻找开户银行信息) 传真号码:020-8765 1698 注:投标人请在缴款凭证"备注"栏写明18ZH467,以便查询。 4. 有效期: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内有效。 |
18.1 | 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 |
19.1 |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文件一份。 |
五、授予合同 | |
26.1 | 1.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缴纳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金额作为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改委[2003]857号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的“货物类”下浮21%计算。 (1)采购代理服务费的缴纳形式: a. 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汇票、电汇等付款方式; b. 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至:详见《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2. 投标人应签署第六章所附格式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3.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凭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领取《中标通知书》。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须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其他说明 | |
/ |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 2、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http://zhuhai.gdgpo.com)、珠海市财政局网站(http://www.zhcz.gov.cn/)、 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
/ |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第三章 开标、评标、定标
1. 开标
1.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会议。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3.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1.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5人单数。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2.2.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2.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2.2.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2.2.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2.2.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3.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2.4.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2.4.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2.4.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2.4.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2.4.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4.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2.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7.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7.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7.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7.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8.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10.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 评标(适用综合评分法):
3.1.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3.2. 评标步骤:
3.2.1. 本项目按各包组进行独立评审,按包组的自然顺序进行评审。
3.2.2.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可实行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对事实。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3.2.3.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可实行告知投标当事人,由评标委员会主任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对事实。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3.2.4. 详细评审:
3.2.4.1.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商务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具体技术、商务、价格部分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
3.2.5.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3.2.6.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
3.2.7. 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4. 推荐中标候选人(适用综合评分法):
4.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或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4.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4.3. 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4.4. 第一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5. 定标
5.1. 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5.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5.3. 中标人放弃中标或者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没有其他中标候选人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6. 特别说明
6.1.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6.1.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6.1.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6.1.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6.1.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6.1.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1.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2.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6.2.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6.2.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6.2.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6.2.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2.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2.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3. 废标
6.3.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6.3.2.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6.3.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3.4.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6.3.5.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1 | 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及资格证明文件齐全; |
2 |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评 审 内 容 |
1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2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3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
4 |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的; |
5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6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7 | 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属于投标无效的。 |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对缺漏或不符合项将直接导致无效投标。
综合评分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配 分数 | 评议内容 (下划线分值包含在该区间内) |
技术部分 | |||
1 | 技术响应程度 | 30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重要技术参数(标▲号)的响应程度进行评价:全部满足并均作出响应的得30分,若有不能满足或不作响应的,则每条扣2分,扣完为止。 |
9 | 根据各投标人所投设备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技术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评价: 1、优于用户需求的:7-9分; 2、完全满足用户需求的:5-7分; 3、大分满足用户需求的:2-5分; 3、少部分满足或不满足用户需求的:0-2分。 | ||
2 | 技术服务方案 | 5 | 1、培训、售后服务计划非常 完善,培训人员数量、时间,培训师资力量,售后服务人员配备,人员素质,备品备件供应响应时间优于用户需求书4-5分; 2、培训、售后服务计划完善,培训人员数量、时间,培训师资力量,售后服务人员配备,人员素质,备品备件供应响应时间满足用户需求书,2-4分; 3、培训、售后服务计划较为完善,培训人员数量、时间,培训师资力量,售后服务人员配备,人员素质,备品备件供应响应时间与用户需求书有较小偏离0-2分; |
3 | 质量保证 | 5 | 1、优于用户需求4-5分; 2、完全满足用户需求2-4分; 3、不满足用户需求1-2分。 |
4 | 可靠性 | 5 | 1、对比各投标产品技术非常成熟,品牌信誉度高且优于用户需求书(4-5)分; 2、对比各投标产品技术较成熟,品牌信誉度较高且满足用户需求书,(2-4)分; 3、对比各投标产品技术一般,品牌信誉度一般且尚能用户需求书,(1-2)分; |
商务部分 | |||
5 | 产品保障 | 6 | 1.投标人是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得6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如是经销商、代理商的,能提供所投产品的产品代理证书或(生产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委托书的,得6分。 其他不得分。 注:本项最高得分6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
6 | 业绩 | 10 | 投标人或所投产品制造商2015年1月以来同类项目实施经验:每份有效合同得2分,最高得分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的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与含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价格部分 | |||
7 | 投标报价 | 30 | 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备注:1、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详见《价格扣除》。 2、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
备注:
1. 投标人应如实提交《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2. 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 评审内容中所要求提交“原件”独立封装,并内附“资料原件提交清单”(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以便评审委员会核对,如未提供原件的,该项评分为0分。“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机构不接收投标截止后递交的原件),评标结束当日退回。
价 格 扣 除
1.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1.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及《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的规定,对小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则此部分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1.2. 如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内容)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有效投标报价给予2%的价格扣除;如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一条(第1.1条)规定的价格扣除。
1.3.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3.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1.3.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1.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1.5. 监狱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1.5.1.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1.1、1.2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5.2.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1.5.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1.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扣除
1.6.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上述1.1、1.2条款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1.6.2.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的服务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任何只对服务内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响应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2.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有任何一条负偏离则导致无效投标。
3.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的为采购的主要标的,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清晰列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
4.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的为采购的核心产品,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中清晰列明“产品名称、品牌”。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5. 用户需求书中打“▲”号条款为重要技术参数,但不作为无效投标条款。
6. 投标报价(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若投标报价有缺漏项的,缺漏项部分的价格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中标后不作任何调整。
7.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一、 项目一览表: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 |
分子诊断实验室仪器 | 一批 | 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使用 | 人民币1285000.00元 |
二、 项目采购标的清单及技术参数:
分子诊断实验室仪器基本配置清单参数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参数 | 是否需要医疗器械注册证 |
标本制备区 | |||||
1 | ◆生物安全柜 | 台 | 1 | 技术参数: | 是 |
2 | ◆高速低温冷冻离心机 | 台 | 1 | 技术参数:▲1、独有的 30,130×g(17,500 rpm)超高速离心力 | 否 |
3 | 连续分液器(2.5ml) | 台 | 1 | 技术参数:1、根据外置活塞式原理设计,无需考虑液体的密度和粘度进行准确的液体分装 | 否 |
扩增区 | |||||
4 | ●◆实时荧光定量PCR扩增仪 | 台 | 1 | 技术参数 19、其他要求:质保期为3年。 | 是 |
5 | 普通PCR扩增仪 | 台 | 1 | 技术参数 3.其他要求:质保期为2年。 | 是 |
6 | 凝胶电泳设备 | 套 | 1 | 一、PowerPac Basic Power Supply 基础型电泳电源 | 否 |
7 | 凝胶成像系统 | 台 | 1 | 主要参数: | 否 |
三、 交货地点
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中间所涉及运输、搬运等费用皆由中标人承担。
四、 售后服务要求
1、产品保质期: 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质量保证期不少于壹年,详见用户需求书,保质期内如有质量问题包换器械(若国家和生产厂家对本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量保证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要求的,应按国家和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若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高于该期限,按照供应商承诺)。
2、售后服务响应时间为:接到需求服务电话后4小时内进行相应,若电话或远程支持不能解决问题,需24小时内到现场提供技术支持,故障排除时间为48小时内。如遇有没法即时修复的问题,供应商要提供同品牌或同等技术参数的产品来暂替故障的设备,直到故障设备维修好为止。
3、培训:有专业人员对临床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并对维修工程师进行维护、维修培训,保证让使用方完全熟悉并能熟练操作。培训可现场培训和远程视频培训等方式,必须确保培训效果。
五、 检验与验收
1、设备安装调试、交付且正常使用1个月后验收。
2、主要设备在项目产品到货验收时,必须有制造商技术人员现场协助验收,此验收报告作为项目验收必备文档之一。
3、验收由采购人依国家有关标准、合同及有关附件要求进行,也可邀请中标供应商及相关人员共同参与验收。
六、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30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作为预付款,货物安装、验收后支付合同总价的65%,剩余的5%作为保质金,在验收一年后且无重大质量问题的情况下支付。
2、付款方式:采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
3、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中标通知书。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第五章 合同文本
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 货物内容
序号 | 商品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配置(性能参数) | 产地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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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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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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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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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总额:¥ 元; 大写: |
合同总额包括乙方设计、安装、随机零配件、标配工具、运输保险、调试、培训、质保期服务、各项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
注:货物名称内容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货物名称内容一致。
二、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
三、 设备要求
1. 货物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 交付验收标准依次序对照适用标准为:①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或行业标准;②符合招标文件和响应承诺中甲方认可的合理最佳配置、参数及各项要求;③货物来源国官方标准。
3.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如有适用)。
4.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
5. 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四、 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
1. 交货期:
2. 交货方式:
3. 交货地点:
五、 付款方式(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规定)
六、 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1.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简称“质保期”)为不少于壹年,详见用户需求书,质保期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乙方对所供货物实行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期满后可同时提供终身 (免费/有偿) 维修保养服务。
2. 质保期内,如设备或零部件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和免费维修期相应顺延。如停用时间累计超过60天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3. 对甲方的服务通知,乙方在接报后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处理完毕。若在48小时内仍未能有效解决,乙方须免费提供同档次的设备予甲方临时使用。
4. 培训:有专业人员对临床操作人员进行专业的培训,并对维修工程师进行维护、维修培训,保证让使用方完全熟悉并能熟练操作。培训可现场培训和远程视频培训等方式,必须确保培训效果。
七、 安装与调试
乙方必须依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文件的承诺,将设备、系统安装并调试至正常运行的最佳状态。
八、 验收
1. 货物若有国家标准按照国家标准验收,若无国家标准按行业标准验收,为原制造商制造的全新产品,整机无污染,无侵权行为、表面无划损、无任何缺陷隐患,在中国境内可依常规安全合法使用。
2. 进口产品必须具备原产地证明和商检局的检验证明及合法进货渠道证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进口货物的报关单(如有适用)。
3. 货物为原厂商未启封全新包装,具出厂合格证,序列号、包装箱号与出厂批号一致,并可追索查阅。所有随设备的附件必须齐全。
4. 乙方应将关键主机设备的用户手册、保修手册、有关单证资料及配备件、随机工具等交付给甲方,使用操作及安全须知等重要资料应附有中文说明。
5. 甲方组成验收小组按国家有关规定、规范进行验收,必要时邀请相关的专业人员或机构参与验收。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由本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九、 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 乙方交付的货物、工程/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2. 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的/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15天以上(含15天)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并且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 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 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 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三、 其它
1. 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四、 合同生效
1. 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同壹式 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 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地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见证单位: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见证意见:
经办人:
日期: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包装封面参考
投 标 文 件 口 正本 口 副本
项目编号:CLPSPF0118ZH04ZC67 项目名称: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结核分子实验室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
投标文件目录表
项目名称: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结核分子实验室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CLPSPF0118ZH04ZC67
说明:1、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组成内容,请按顺序制作。
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编号应为CLPSPF0118ZH04ZC67。
价格评审自查表
序号 | 评审分项 | 证明文件 |
1. |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 第( )页 |
2. | 投标分项报价表 | 第( )页 |
3. |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 第( )页 |
4. |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 第( )页 |
5. |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 第( )页 |
资格性自查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文件 |
1. |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2. |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2.1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2.2 | 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的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2.3 | 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2.4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2.5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3 | 相应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证明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4 | 所投医疗器械(第一类医疗器械除外)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如投标人是在2014年10月1日之后办理的医疗器械注册,只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即可【适用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4号)《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新版证书】;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5 |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6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自查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自查结论 | 证明文件 |
1. |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且投标文件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有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1.1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1.2 |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2. | 投标函已提交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3. |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供投标保证金递交证明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4. |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5. | 投标文件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6. | 投标文件没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条款的; | □通过 □不通过 | 第( )页 |
说明: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为无效投标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说明:1.投标人应根据《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填写此表。
2. 投标人应如实提交《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技术评审自查表 | |||
序号 | 评审因素 | 提交内容 | 证明文件 |
1. | 货物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 |
| 第( )页-( )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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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页-( )页 |
3. |
|
| 第( )页-( )页 |
4. |
|
| 第( )页-( )页 |
5. |
|
| 第( )页-( )页 |
6. |
|
| 第( )页-( )页 |
商务评审自查表 | |||
1. |
|
| 第( )页-( )页 |
2. |
|
| 第( )页-( )页 |
3. |
|
| 第( )页-( )页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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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页-( )页 |
5. | 资料原件及清单 |
| 第( )页-( )页 |
其他内容资料 | |||
1. |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 第( )页 | |
1.1 |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网页(如是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各方的) | 第( )页 | |
2. | 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 第( )页 | |
3. | 开票资料说明函 | 第( )页 | |
4. | 退投标保证金说明 | 第( )页 | |
5. | …… | 第( )页 |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CLPSPF0118ZH04ZC67
采购内容 | 数量 | 投标报价 (人民币 元) | 交货期 |
分子诊断实验室仪器 | 一批 | 小写:RMB 大写: | 合同签订之日起 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使用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备注:
1.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2. 投标报价的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 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内不得含有任何对本报价进行价格折扣的说明或资料,否则为无效投标。
4. 投标报价要求具体见第七章“投标报价”及用户需求要求。
5. 本项目不接受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CLPSPF0118ZH04ZC67
序号 | 产品 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原厂商(制造商)及原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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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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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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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 大写: |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注:
1. 中文大写金额用汉字,如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万、亿、元、角、分、零、整(正)等。
2. 此表为《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报价明细表。
3. 所有价格均以人民币作为货币单位填写及计算。
4. 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中仅有部份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应在此表中予以明确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5. 该表格式仅作参考,投标人的详细报价表格式可自定。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采购人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 期: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中有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货物时,请将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一并提供,否则该部分货物视为不符合价格扣除条件。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如投标人不属于残疾人福利单位无须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投标函
致: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 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结核分子实验室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CLPSPF0118ZH04ZC67), (投标人名称、地址)作为投标人已正式授权 (被投标人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为我方签名代表,签名代表在此声明并同意:
1. 我们愿意遵守采购代理机构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自愿参加投标,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责任和义务。
2. 我们同意本投标文件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们的投标被接受,则直至合同生效时止,本投标始终有效并不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
3. 我们已经详细地阅读并完全明白了全部招标文件及附件,包括澄清(如有)及参考文件,我们完全理解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我们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不明或误解的一切权力。
4. 我们同意提供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要求的有关投标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5. 我们理解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与评标委员会并无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其它任何投标,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拒绝迟到的任何投标和最低投标报价不是被授予中标的唯一条件。
6. 如果我们未对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则完全同意并接受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我们证明提交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准确、真实、有效、完整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或者夸大。我们在此郑重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8. 如果我们提供的声明或承诺不真实,则完全同意认定为我司提供虚假材料,并同意作相应处理。
9. 我们是依法注册的法人,在法律、财务及运作上完全独立于本项目采购人、用户单位(如有)和采购代理机构。
10. 所有有关本次投标的函电请寄: (投标人地址)
备注:1、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除投标有效期承诺的时间外,本投标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职务: 日期
电话: 传真: 邮编: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 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结核分子实验室进口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项目编号:CLPSPF0118ZH04ZC67)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
一、 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公司(企业)如为采购项目(包组)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 我方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本公司(企业)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备注:1.本声明函必须提供且内容不得擅自删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 本声明函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单位地址: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地址) 的 (单位名称) 在下面签名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在此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作为我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投标活动,采购合同的签订、执行、完成和售后服务,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被授权人(投标人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限。
本授权书自法定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随附《法定代表人证明》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字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______________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
附: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地址:
签发日期:
格式3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带“★”的实质性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CLPSPF0118ZH04ZC67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1 |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正常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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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实时荧光定量PCR扩增仪 | ||||
1 | ★1.加热方式:采用Therma-Base技术的半导体加热方式,384孔及96孔银质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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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2 | ★2.孔间温度均一性:±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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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3 | ★4.样品最大升温速度≥4.8 ℃/s,最大降温速度≥2.5 ℃/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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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4 | ★6.运行速率:96孔模块在1小时内,384孔模块在40分钟内完成40个循环的PCR扩增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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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8.光学检测系统:冷CCD(确保所有样品在同一时间被检测);检测通道:6通道(除参比通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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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动力学范围:11个数量级(10E0~10E10拷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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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5.高分辨率熔解曲线功能:具有基因扫描(HRM高分辨率熔解曲线分析)功能,用于微生物的分子分型与鉴定、已知基因型的鉴定、未知SNP扫描、DNA甲基化分析、RNA编辑分析等研究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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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本表中“招标文件条款描述”的条款与用户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中规定的为准。
2、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如有任何一条不响应或不满足则导致无效投标。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CLPSPF0118ZH04ZC67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投标人应按响应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要求)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查阅/证明文件指引 |
带“▲”的重要条款 | ||||
1 | (按用户需求书添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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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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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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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一般条款(除带“★”和“▲”之外的条款)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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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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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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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投标文件》第 页 |
备注:
1. 本表的货物名称及规格型号须与《投标分项报价表》一致,“招标文件条款描述”的条款与用户需求中的条款描述不一致的,以用户需求中规定的为准。
2. 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附相关证明文件,如有任何一项不响应或不满足的视为负偏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主要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格式自定):
1. 整体技术方案设计
2. 项目实施方案、技术培训方案、售后服务方案;
3. 详细的合同项下提供服务的执行时间表及其实施措施,明确标注出影响合同执行的关键时间及因素;
4. 须采购人配合事项;
5. 投标人认为对投标有利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一、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 地 址: 传 真:
3. 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 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
5. 营业注册执照号:
6. 公司简介
文字描述: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技术力量、财务状况、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阐述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7. 股东及出资信息
序号 | 名称 (姓名) | 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身份证号) | 出资额 (人民币 万元) | 出资方式 | 占全部股份比例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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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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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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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全称及统一社会信息用代码(尚未办理三证合一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
2. 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3. 投标单位应按照占全部股份比例从大到小依次逐个股东填写,股东数量多于10个的,填写前10名,不足10个全部填写。同时投标人需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二、 投标人获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资质和国内外知名厂商出具的销售许可证明:
证书名称 | 发证单位 | 证书等级 | 证书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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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方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如以上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年至今同类项目情况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CLPSPF0118ZH04ZC67
序号 | 业主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总价 | 签约及完成时间 | 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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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项目经理及管理技术人员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CLPSPF0118ZH04ZC67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职称 | 专业 | 经验年限 | 拟担任职务或承担工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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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根据评分表的要求提交相应资料。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合同条款响应一览表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的合同条款逐条应答并按要求填写下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CLPSPF0118ZH04ZC67
序号 | 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描述 | 投标人响应描述 | 偏离情况说明 (正偏离/完全响应/负偏离)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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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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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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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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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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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类别 | 投标产品 (规格型号) | 制造商 | 认证证书号 | 金额 | 金额占总报价比重(累计 %) |
节能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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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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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标志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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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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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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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节能产品是纳入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清单的,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属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2.环保标志产品是纳入财政部 环境保护部颁布最新一期环保标志产品清单的,须填写认证证书编号,并提供投标产品所属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 在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CLPSPF0118ZH04ZC67)的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公司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如采用电汇或银行转账,我公司将同时递交采购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复印件。
如我公司违反上款承诺,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签署日期:
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开具须知
发票类型 (请在对应的“□”打“√”,且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如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投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信息: 1、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税务通知书或其他可证明具有该项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客户的开票资料(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全称及账号),加盖单位公章。 |
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账号:
收款人名称 |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市东区支行 |
账 号 | 4400 1646 8350 5300 4526 |
温馨提示
1) 投标时,投标人必须确认“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开具的发票类型。
2) 投标人中标后,我司将按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服务费承诺书》确认的发票类型作为开具发票类型的依据;若投标人投标时未确认,则视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 因投标人投标时确认的发票类型有误或未确认,我司将不予更换发票类型。
特别提醒:
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原则上,我司按保证金汇入的原账户退还,投标人必须填写原来汇入我司保证金账户时的账户信息。
我方为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结核分子实验室进口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项目编号为:CLPSPF0118ZH04ZC67)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大写金额)元,请贵司退还投标保证金 (小写金额) 元,请划到以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 |
| ||
收款人地址 |
| ||
开户银行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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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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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当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或招标结果通知书,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时,采购代理机构按其提供的“退投标保证金说明”,按规定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为及时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若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则按以下规定执行:
1. 单位名称变更
A. 若投标人投标后,其单位名称变更,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时,除提交变更后的账户信息外,还需附工商部门打印的变更信息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B. 若投标人只变更营业执照信息,没有及时变更银行账户的,只需提供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收支两条线
若投标人属于资金收支两条线的情况,则以上账户信息必须是其单位收款账户的信息,投标人需附上收支两条线的说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标前确定不参加投标
若投标人已汇入投标保证金,但不参加投标时,请务必在项目开标前将该《退投标保证金说明》按规定填写完整盖章后,传真至0756-2638497或扫描发至分公司对外邮箱cl2607015@163.com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日期: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CLPSPF0118ZH04ZC67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的资料名称 | 页数 | 对应投标文件页码 | 提交情况 | 备注 | |
有 | 无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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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投标文件》第页至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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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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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投标文件》第页至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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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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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投标文件》第页至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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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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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投标文件》第页至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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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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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投标文件》第页至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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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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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投标文件》第页至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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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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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投标文件》第页至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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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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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投标文件》第页至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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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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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投标文件》第页至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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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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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投标文件》第页至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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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 本表中的“对应投标文件页码”栏填写相应的复印件所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范围,以便评审时核对。
2. 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日期:
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人民政府财政部门。
2.2. 采购人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财政性资金或资金来源已落实。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或全部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3. 采购代理机构指按照规定办理名录登记并通过审核的代理机构。
2.4. 供应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3.3. 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的,应当获得财政部门核准。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优先采购向我国企业转让技术、与我国企业签订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的供应商的进口产品。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 其他
5.1. 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5.2. 供应商(投标人)向我司咨询的有关项目事项,一切以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公司书面答复为准,其他一切形式均为个人意见,不代表本公司的意见。
二、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6.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6.2. 招标文件以中文文字编写。招标文件共七章。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改和补充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资料表
第三章 开标、评标、定标
第四章 用户需求书
第五章 合同文本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七章 投标人须知
6.3.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所有。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通知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予以确认。如在24小时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7.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7.5.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8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8.1. 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则按以下规定:
8.1.1. 在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8.1.2.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8.2. 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出席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视为对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无任何异议。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的语言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性文件、符合性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等,编排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
10.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1 投标文件的编写
11.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组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可按每个包组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密封。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2.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1.3. 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4.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照“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及《投标分项报价表》(如适用)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
12.2. 投标分项报价应包含:
12.2.1. 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所需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全部产品价格、服务价格、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其它税等全部税费、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标准附件价、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价(如有)、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如是提供境外的货物,还应包括货物从境外进口己缴纳或应缴纳的全部关税、增值税和其它税、报货物境外离岸价格、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等费用。投标资料表中对进口环节关税和增值税等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2.2.2. 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12.3. 除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4. 除投标资料表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5. 除投标资料表另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 投标货币
13.1. 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4 联合体投标
14.1. 除非投标邀请中另有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投标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投标的,则必须满足:
14.1.1.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至(六)项规定。
14.1.2. 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各方签订的联合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或包组)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或包组)投标。
14.1.3.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4.1.4.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4.1.5.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5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15.2.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6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16.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7.3. 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7.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不计利息原额退还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7.5. 下列任一情形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7.5.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17.5.2.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7.5.3. 依法取消中标资格;
17.5.4. 中标人未按本须知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应自投标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并与投标资料表中所述期限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视为无效投标。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9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9.1. 投标文件的式样:投标人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电子文件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纸质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9.2. 电子文件:是指将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后的正本投标文件扫描成PDF格式后拷贝至无病毒无密码的U盘或光盘。电子文件与正本投标文件一同密封。
19.3. 投标文件的签署:
19.3.1.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且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以及招标文件中明示盖公章处及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应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可以用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19.3.2.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或签字或盖投标人公章才有效。
19.4. 投标文件密封与标识
19.4.1. 投标文件的密封:
19.4.1.1 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19.4.1.2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19.4.2. 投标文件的标识:
19.4.2.1.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清楚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组号(如有)的字样。
19.4.2.2. 如果未按本须知上款要求加写标识,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递交
20.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撤销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1.2.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22 询问、质疑、投诉
22.1. 询问
22.1.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22.1.2. 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询问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2.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2.2. 质疑
22.2.1. 质疑期限:
22.2.1.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22.2.1.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2.2.1.3.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2.2.2. 提交要求:
22.2.2.1.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2.2.2.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2.2.2.3. 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及编号、具体且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响应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2.2.2.4.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22.2.2.5.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2.2.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第二章投标资料表。
22.3. 投诉
22.3.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23 中标通知书
23.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采购人及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五、 授予合同
24 合同的订立
24.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4.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4.3.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4.4.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和有关部门备案。
25 合同的履行
25.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规定备案。
26 采购代理服务费
26.1. 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资料表中的规定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否则,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6.2. 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费率 中标金额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0~500万元 | 1.1% | 0.8% |
500~1000万元 | 0.8% | 0.45% |
1000~5000万元 | 0.5% | 0.25% |
5000万元~1亿元 | 0.25% | 0.1% |
1~5亿元 | 0.05% | 0.05% |
5~10亿元 | 0.035% | 0.035% |
10~50亿元 | 0.008% | 0.008% |
50~100亿元 | 0.006% | 0.006% |
100亿以上 | 0.004% | 0.004% |
例如:某货物招标中标金额为85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850-500)万元×0.8%=2.8万元
合计收费=1.5+4.4+2.8=8.7(万元)
26.3. 经依法取消中标资格的,采购代理服务费不予退还。
27 询问函、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为投标人提交询问函、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1:询问函格式
询问函
广东采联采购科技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报名并准备参与珠海市慢性病防治中心结核分子实验室进口设备采购项目项目(项目采购编号:)的投标(或报价)活动,现有以下几个内容(或条款)存在疑问(或无法理解),特提出询问。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一)
(1)____________________(问题或条款内容)
(2)____________________(说明疑问或无法理解原因)
(3)____________________(建议)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事项二)
……
随附相关证明材料如下:(目录)。
询问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年月日
2:质疑函格式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附件:
序号 | 证明材料名称 | 证明材料来源 | 证明对象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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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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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应在提交的证明材料中对质疑点的内容作出相应的标识或以醒目的方式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