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藁城人民医院室外管网提升项目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藁城人民医院室外管网提升项目工程施工(二次)已由石家庄市藁城区行政审批局以藁行审批复(2024)01-149000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藁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医院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藁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项目名称:石家庄市藁城人民医院室外管网提升项目工程施工(二次) 2.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藁城人民医院院内。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破除原有室外混凝土地面新建沥青路面(面积约9800㎡),更新地下车库地面(面积约6900㎡),拆除东侧门卫室,修缮通道外墙面;新增生活水箱(有效容积9m3,2mx3mx2m)一套、紫外线消毒设备一台、变频增生供水设备(50KQGV-8-46-2.2X2,Q=8m3/h,H=46m,N=4.4KW)一台,更换部分破损给水管道为PE管(约250米),新增消防水池及泵房设备(有效容积460m3)、18m3高位消防水箱及室内消防管道(约500米)、室外消防管道(约400米)、室外消火栓(4座)、喷淋管道(约250米),新增空调室外直埋管道(DN250直埋式预制保温管约370米),空调机房内新增循环水泵两台、定压设备一套和水处理设备一台,更换部分采暖回水管道为螺旋缝焊接钢管(约200米);更换地下车库照明管灯(约170盏),新增室外亮化路灯(约40盏)及敷设相应室外照明电缆(约1600米),新增变压器至接建楼电力线路,新增医用气体、负压气体室外管道各100米。 2.4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建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4)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提出,招标人:石家庄市藁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联系人:马向阳,联系方式:0311-67096571;招标代理公司:河北瑞弘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飞,联系方式:0311-86273696、19131180750。3、监督单位:藁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电话:0311-88167929;招标小组成员名单项目负责人:王娇娜,成员:宁亚辉、张飞。
3.1.3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2)特别提示: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即评审专家统一从省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3)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12 09:00至2024-07-03 08: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及“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招标通”(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03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藁城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瑞弘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藁城区东城南街123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维明南大街389号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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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马向阳 |
联系人: | 张飞 |
电话: |
0311-67096571 |
电话: | 0311-86273696、1913118075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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