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半城镇洪安村退圩还湖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9.98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x-zb-2024-01831
预算金额19.98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长玉1360524091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康1385242600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2/17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9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SHX-ZB-2024-01831
泗洪县半城镇洪安村村民委员会的半城镇洪安村退圩还湖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半城镇
1.2 工程规模::半城镇洪安村退圩还湖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控制价为:199843.1元。
1.3 工期:2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半城镇洪安村退圩还湖项目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4.5.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5.1.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对投标人的资格、承诺等审查等统一以投标声明及承诺函(2)为准,评标委员会不再对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给定模板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5.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6 日17:30至2024年12月 17日17:30登录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http://www.sihongggzy.com/#/)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36元,售后不退。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交易指南查看办理。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10: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http://www.sihongggzy.com/#/)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9.联系方式
招标编号:SHX-ZB-2024-01831
泗洪县半城镇洪安村村民委员会的半城镇洪安村退圩还湖项目 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半城镇
1.2 工程规模::半城镇洪安村退圩还湖项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控制价为:199843.1元。
1.3 工期:2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结束后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半城镇洪安村退圩还湖项目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1.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4.5.1.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4.5.1.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为其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对投标人的资格、承诺等审查等统一以投标声明及承诺函(2)为准,评标委员会不再对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各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给定模板提供投标声明及承诺函。
5.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16 日17:30至2024年12月 17日17:30登录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http://www.sihongggzy.com/#/)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136元,售后不退。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交易指南查看办理。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2月19日10:0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需登录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http://www.sihongggzy.com/#/)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泗洪县小型项目信息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7.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7.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7.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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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泗洪县半城镇洪安村村民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中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半城镇 | 地 址:泗洪县利达广场9号楼303 |
联系人:刘长玉 | 联系人:吴康 |
电 话:13605240918 | 电 话:13852426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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